從什麼時候開始喜歡上一個人?
你會覺得他什麼都好,他是那麼出色。
與眾不同的出色,跟別人都不一樣。
你越來越喜歡他,你想自己能夠為他做些什麼?
無論做些什麼都願意,只要因此能夠成為他生命的一部分。
或者更少的,只要能夠看到他開心,看到他快樂,知道他幸福。
於是你開始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做出努力。
你為他留起了長髮,為他收斂了性格。
為了他改變了習慣,甚至為了他放棄了原本很想得到的東西,甚至夢想。
你開始變得小心翼翼,留意自己的一舉一動,想要在他的眼裡表現得完美。
你留意他說的每一句話,為他說的每一句話所妥協。
你變得越來越不像你自己,最終連你也認不出自己。
你做這麼多事情,不是有誰逼迫你,也不是因為有什麼好處。
而是因為你喜歡他,你喜歡他的人,他的靈魂,他的所有。
這一切像天空一樣搖撼了你的整個世界,彷彿是世界上最耀眼最絢麗的光芒。
因為你那麼喜歡他,喜歡他到他好像不是人,而是神。
可是,是從什麼時候開始?
從什麼時候開始,你知道了他身上的光芒,不是自己的光芒。
而是你愛情的光芒讓他顯得與眾不同,而普通人才是他的真面目?
知道了你與你所愛的人原本就是世界上兩個不相干的人。
你的情緒影響不了他,你的事情動搖不了他。
你好不好,你開心不開心,他也並不放在心上。
只是你喜歡他,這樣而已。
一旦經過了“愛”這個字眼,就對彼此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一方要毫無所求地為另一方付出,這不是天理。
而你終於知道,他不是不知道你有多愛他。
也不是不知道,你為他付出了多少。
他只是不愛你。
那麼就這樣吧,離開吧。
以後要好好地過,不可能因為,你愛的人,他不愛你,你就去死吧。
人總是要走很多的路,才能到到達現在的這個位置。
雖然不知道,為什麼,在想起那些曾經的時候,還是會眼眶飽滿發脹。
但是我知道,總會有那麼一個人,和我不離不棄榮辱與共。
我比你相信。
曾經我們都以為可以為愛情而死,其實愛情死不了人。
它只會在最疼的地方紮上一針,讓你硬生生地疼痛得站不起來。
於是我們欲哭無淚,我們輾轉反側,我們久病成醫,我們百鍊成鋼。
我不是你,我不瞭解你曾經的感受。
我不知道你曾經得到過什麼樣的寵愛。
我不知道你仰望著他什麼,我不知道他的界限給你的心帶來過什麼樣的傷害。
喝一口咖啡,只有你知道是苦還是甜,
針紮在你身上,也沒人能代替你痛。
他或許說不出來為什麼喜歡你。
大概就像你說不出來你為什麼喜歡他一樣。
你以為你無限的對他好,他回過頭來,就能夠看見你。
你以為你努力一點,你就可以離他近一點。
在我還看蘇小懶的時候,她一句話提醒了我。
可是愛情,從來不是天道酬勤。
你付出再多,他還是朝著她的方向前進。
——天道酬勤,說到底,不過是騙人的鬼把戲。
你的心不是自動販售機,只要你投了硬幣進去,想要什麼,就能給你什麼。
它是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