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黃山通報2起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

祁門 安徽 黃山市 農村 歙縣 黃山 合作社 包河檢察 2019-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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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祁門縣財政局農村財政管理局原局長王輝強在扶貧資金監管中玩忽職守等問題。2012年至2014年,王輝強在主持祁門縣扶貧辦工作期間,未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國家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培訓資金和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項目專項資金被騙,造成財政資金重大損失,涉嫌玩忽職守罪。另外,王輝強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6月,王輝強受到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二、 歙縣街口鎮雁洲村黨總支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吳旭東貪汙侵佔危房改造資金等問題。2013年至2014年,吳旭東在擔任雁洲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利用協助街口鎮政府實施危房改造工作之便,夥同程某生(另案處理)非法侵佔危房改造資金7萬元,涉嫌貪汙罪。另外,吳旭東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9年7月,吳旭東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法所得已予上繳。(黃山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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