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蓋房沒錢還款 強制措施來施壓
“你好,胡法官,跟你反映一下,被執行人陳某某現在在家中蓋房子,搞裝修。他有錢蓋房都不還我錢。”鉛山縣法院執行局胡法官接到申請執行人劉某某的電話後,立即向執行局領導彙報,並與同事一起趕赴60公里以外的武夷山鎮石壠村。
2018年劉某某一紙訴狀將陳某某訴至鉛山縣人民法院,2011年,陳某某因資金需要向劉某某陸續借款,經結算截止2018年,陳某某共欠劉某某34萬元。在法院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由陳某某在2019年5月30日之前歸還劉某某34萬元本金。然而過了還款期,陳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調解書確定的義務。劉某某遂向鉛山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局法官趕到武夷山鎮石壠村後,順利的將被執行人陳某某拘傳至法院。鄭重向其告知,不履行生效調解書將面臨的執行懲戒措施,並對其拒絕還款的行為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經批評教育,同時迫於強制措施的壓力,被執行人陳某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當日向申請人劉某某歸還了17萬元,並承諾在2019年年底歸還剩餘的17萬元,由其兒子陳某對剩下的17萬元提供執行擔保。當日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自此,一起欠款34萬元的案子,在立案五天後順利結案。
來源:上饒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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