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幸福就平安系42億受讓股份簽訂補充協議

華夏幸福就平安系42億受讓股份簽訂補充協議

觀點地產網訊:6月21日,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就此前平安資管42億受讓華夏幸福股份事項簽訂補充協議。

觀點地產新媒體瞭解,2019年1月31日,華夏幸福控股股東華夏幸福基業控股股份公司、平安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及王文學簽訂《股份轉讓協議》,約定華夏控股向平安資管轉讓其持有的公司1.71億股股份。

鑑於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為轉讓標的股份的實際受讓方,2019年2月11日,上述三方及平安人壽簽訂了《股份轉讓協議之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一》”),約定華夏控股將《股份轉讓協議》項下的標的股份過戶至實際受讓方即平安人壽的股票賬戶相關事宜。

此次公告披露,自《補充協議一》簽署以來,在華夏控股維持現有融資水平的情況下,為融入同等規模置換資金提供的華夏幸福股票質押數量超出《股份轉讓協議》簽署時的預計數量。

鑑於上述情況,華夏控股、平安資管、平安人壽及王文學經友好協商,於2019年6月21日就《股份轉讓協議》項下有關股份轉讓價款使用事宜,達成了《股份轉讓協議之補充協議二》(以下簡稱“《補充協議二》”)。

協議內容方面,平安資管與平安人壽同意,華夏控股可使用《股份轉讓協議》中約定的第二期股份轉讓價款中的不超過6億元,用於適當償還部分融資款及解除華夏控股所持華夏幸福相應股份的質押登記。

為避免疑義,華夏控股根據《股份轉讓協議》約定應向上市公司提供資金支持的金額,相應變更為華夏控股在股份轉讓交易項下收到的轉讓價款扣除稅費、《股份轉讓協議》約定的股份質押融資還款及前述股份質押融資還款(不超過人民幣6億元)後的全部餘額。

此外,各方確認,華夏控股按《補充協議二》約定使用第二期股份轉讓款,不構成華夏控股、王文學對《股份轉讓協議》及《補充協議一》項下的任何陳述、保證和承諾事項的違反,平安資管及平安人壽不會因此主張或追究華夏控股、王文學的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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