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場殘忍的“死刑秀”,看17世紀歐洲自由城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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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紀後的歐洲城市非常特別,它們不僅僅是人口密集的居住區,更是削弱及摧毀傳統基督教世界的主力軍。對於世俗統治者和天主教會來說,城市是“失控”的地區,本文我們來看一場“死刑秀”,體會一下歐洲自由城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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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紀後的歐洲城市非常特別,它們不僅僅是人口密集的居住區,更是削弱及摧毀傳統基督教世界的主力軍。對於世俗統治者和天主教會來說,城市是“失控”的地區,本文我們來看一場“死刑秀”,體會一下歐洲自由城的特殊性。

從一場殘忍的“死刑秀”,看17世紀歐洲自由城的特殊性

中世紀歐洲的死刑

1604年9月17日,布倫瑞克城的居民們一大早就扔下手裡的工作,紛紛出門觀看一場行刑。早上10點鐘,一輛推車終於從監獄來到了刑場,這裡早就擠滿了圍觀的群眾。推車上是犯人亨寧·布拉班特,他的雙腿已經被打斷,只能被人架著來到行刑臺,放在了一把椅子上。

劊子手先是斬斷了他右手的三根手指,以懲罰他發假誓。之後,布拉班特又被燒紅的鐵鉗燙了四次。隨後,助手們把奄奄一息的布拉班特放到一張大桌子上,劊子手用刀劃開他的胸膛,直接將他的內臟取出,還用心臟抽打布拉班特的臉——當然,在心臟被挖出來的時候,他已經死了。

最後,布拉班特的屍體被肢解,然後掛在各個城門上示眾。這場殘忍的“死刑秀”有著諸多的記載,能讓我們瞭解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


那麼,一場死刑是怎麼體現歐洲自由城的特殊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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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紀後的歐洲城市非常特別,它們不僅僅是人口密集的居住區,更是削弱及摧毀傳統基督教世界的主力軍。對於世俗統治者和天主教會來說,城市是“失控”的地區,本文我們來看一場“死刑秀”,體會一下歐洲自由城的特殊性。

從一場殘忍的“死刑秀”,看17世紀歐洲自由城的特殊性

中世紀歐洲的死刑

1604年9月17日,布倫瑞克城的居民們一大早就扔下手裡的工作,紛紛出門觀看一場行刑。早上10點鐘,一輛推車終於從監獄來到了刑場,這裡早就擠滿了圍觀的群眾。推車上是犯人亨寧·布拉班特,他的雙腿已經被打斷,只能被人架著來到行刑臺,放在了一把椅子上。

劊子手先是斬斷了他右手的三根手指,以懲罰他發假誓。之後,布拉班特又被燒紅的鐵鉗燙了四次。隨後,助手們把奄奄一息的布拉班特放到一張大桌子上,劊子手用刀劃開他的胸膛,直接將他的內臟取出,還用心臟抽打布拉班特的臉——當然,在心臟被挖出來的時候,他已經死了。

最後,布拉班特的屍體被肢解,然後掛在各個城門上示眾。這場殘忍的“死刑秀”有著諸多的記載,能讓我們瞭解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


那麼,一場死刑是怎麼體現歐洲自由城的特殊性呢?

從一場殘忍的“死刑秀”,看17世紀歐洲自由城的特殊性

現在的布倫瑞克

首先,我們來看看這場死刑秀之前發生了什麼事。布倫瑞克城是一座古老的城市,至少從公元9世紀開始就有人居住。到了15世紀初,這座城市終於從布倫瑞克的公爵手中脫離出來,成了一座享有極大自由權的城市。自由城,本身就具有特殊的地位。

歐洲的城市大概發展於公元11世紀,而且其政治地位非常特殊。因為中世紀的歐洲各國都是由大大小小的封地組成的,除了國王的王室領地之外,大部分地區的實際統治權都掌握在貴族領主的手中。而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商業性城市紛紛湧現出來。

其中一部分城市是由商人們組建起來的,所以並不受領主的控制,自由度很高。而另外一些城市,是由貴族領主出資建設的,所以他們擁有很強的控制權。不過,隨著城市的不斷髮展,商人不滿足於被束縛,紛紛想辦法脫離貴族的控制,成為“自由城”。

自由城是由城市議會控制,最大程度的利用公民自治機構擁有城市的統治權。這是所有商業性城市的共同願望,至少,要得到城市的司法權。

最初,城市的高級司法權,也就是死刑裁判權,是歸屬於王室的。君主通過掌握死刑的權力,維護自己的統治和權威。但是城市議會不想這樣,他們通過最簡單的方式爭取這項權力——那就是用財富購買。

不管是抵押還是直接購買,越來越多的城市獲得了死刑裁判權。比如1331年佈雷斯勞議會從波西米亞國王手中拿到了這項權力;1427年,幾經波折的紐倫堡議會也終於獲得了城市的各項權力;1401年,康斯坦茨城也從國王手中得到了10年的死刑裁判權(後改為無限期擁有)……

死刑裁判權並不便宜,城市議會不僅要花費巨資,還充滿了波折。但是,這一直是議會爭取的目標。原因也很簡單,死刑意味著最高統治力。一旦國王和貴族不能隨便判人死刑,而需要通過城市議會和法律,那就完全鞏固了自由城的地位,鞏固了所有市民的地位。

布倫瑞克城從15世紀擁有了一定的自由權,但名義上依然服從於地方公國的統治(即聽命於布倫瑞克的公爵)。城市議會不希望這樣,於是他們提出,要脫離公國,直接成為國王統治的“帝國自由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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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紀後的歐洲城市非常特別,它們不僅僅是人口密集的居住區,更是削弱及摧毀傳統基督教世界的主力軍。對於世俗統治者和天主教會來說,城市是“失控”的地區,本文我們來看一場“死刑秀”,體會一下歐洲自由城的特殊性。

從一場殘忍的“死刑秀”,看17世紀歐洲自由城的特殊性

中世紀歐洲的死刑

1604年9月17日,布倫瑞克城的居民們一大早就扔下手裡的工作,紛紛出門觀看一場行刑。早上10點鐘,一輛推車終於從監獄來到了刑場,這裡早就擠滿了圍觀的群眾。推車上是犯人亨寧·布拉班特,他的雙腿已經被打斷,只能被人架著來到行刑臺,放在了一把椅子上。

劊子手先是斬斷了他右手的三根手指,以懲罰他發假誓。之後,布拉班特又被燒紅的鐵鉗燙了四次。隨後,助手們把奄奄一息的布拉班特放到一張大桌子上,劊子手用刀劃開他的胸膛,直接將他的內臟取出,還用心臟抽打布拉班特的臉——當然,在心臟被挖出來的時候,他已經死了。

最後,布拉班特的屍體被肢解,然後掛在各個城門上示眾。這場殘忍的“死刑秀”有著諸多的記載,能讓我們瞭解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


那麼,一場死刑是怎麼體現歐洲自由城的特殊性呢?

從一場殘忍的“死刑秀”,看17世紀歐洲自由城的特殊性

現在的布倫瑞克

首先,我們來看看這場死刑秀之前發生了什麼事。布倫瑞克城是一座古老的城市,至少從公元9世紀開始就有人居住。到了15世紀初,這座城市終於從布倫瑞克的公爵手中脫離出來,成了一座享有極大自由權的城市。自由城,本身就具有特殊的地位。

歐洲的城市大概發展於公元11世紀,而且其政治地位非常特殊。因為中世紀的歐洲各國都是由大大小小的封地組成的,除了國王的王室領地之外,大部分地區的實際統治權都掌握在貴族領主的手中。而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商業性城市紛紛湧現出來。

其中一部分城市是由商人們組建起來的,所以並不受領主的控制,自由度很高。而另外一些城市,是由貴族領主出資建設的,所以他們擁有很強的控制權。不過,隨著城市的不斷髮展,商人不滿足於被束縛,紛紛想辦法脫離貴族的控制,成為“自由城”。

自由城是由城市議會控制,最大程度的利用公民自治機構擁有城市的統治權。這是所有商業性城市的共同願望,至少,要得到城市的司法權。

最初,城市的高級司法權,也就是死刑裁判權,是歸屬於王室的。君主通過掌握死刑的權力,維護自己的統治和權威。但是城市議會不想這樣,他們通過最簡單的方式爭取這項權力——那就是用財富購買。

不管是抵押還是直接購買,越來越多的城市獲得了死刑裁判權。比如1331年佈雷斯勞議會從波西米亞國王手中拿到了這項權力;1427年,幾經波折的紐倫堡議會也終於獲得了城市的各項權力;1401年,康斯坦茨城也從國王手中得到了10年的死刑裁判權(後改為無限期擁有)……

死刑裁判權並不便宜,城市議會不僅要花費巨資,還充滿了波折。但是,這一直是議會爭取的目標。原因也很簡單,死刑意味著最高統治力。一旦國王和貴族不能隨便判人死刑,而需要通過城市議會和法律,那就完全鞏固了自由城的地位,鞏固了所有市民的地位。

布倫瑞克城從15世紀擁有了一定的自由權,但名義上依然服從於地方公國的統治(即聽命於布倫瑞克的公爵)。城市議會不希望這樣,於是他們提出,要脫離公國,直接成為國王統治的“帝國自由城”。

從一場殘忍的“死刑秀”,看17世紀歐洲自由城的特殊性

傳統貴族領主

1600年,布倫瑞克議會決定不再給公爵交稅,這讓公爵惱羞成怒,立刻派兵圍住了整個城市,逼迫城市議會屈服。

作為商業性城市的布倫瑞克,雖然有抵抗公爵軍隊的能力,但是在圍困之下依然損失慘重——雖然沒有爆發直接衝突,但是城市外的駐軍阻礙了商業貿易,讓整個城市遭受了巨大的損失。

城市議會的主張是堅決抵抗,但是城市中的部分市民卻生活的越來越窘迫。整個城市充滿了兩種論調,抵抗或者和談。

本文最開始被處死的布拉班特,就是提出和談的市民代表。希望和談的市民選出代表組成了“市民首腦團”,不時通過演講等方式,表達自己的意見。當然,這是議會允許的,所以最初並沒有什麼問題。

1603年,衝突似乎加劇了。城內的路德派牧師進行了一次佈道,批評市民首腦團的想法。這樣布拉班特非常生氣,他立刻讓馬堡大學出具了一份法律鑑定:根據布倫瑞克城市法,當城市出現顯著的問題和弊病時,市民首腦團有權利對議會提出批評,而牧師不應該干涉世俗事務。

布拉班特捅了馬蜂窩,對議會怎麼批評都可以,這確實是城市法允許的。但是直接挑釁教會的權力,立刻激怒了所有的牧師。


歐洲自由城的另一個巨大特殊性就是:宗教改革的各派力量不斷鬥爭,讓其在暴力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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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紀後的歐洲城市非常特別,它們不僅僅是人口密集的居住區,更是削弱及摧毀傳統基督教世界的主力軍。對於世俗統治者和天主教會來說,城市是“失控”的地區,本文我們來看一場“死刑秀”,體會一下歐洲自由城的特殊性。

從一場殘忍的“死刑秀”,看17世紀歐洲自由城的特殊性

中世紀歐洲的死刑

1604年9月17日,布倫瑞克城的居民們一大早就扔下手裡的工作,紛紛出門觀看一場行刑。早上10點鐘,一輛推車終於從監獄來到了刑場,這裡早就擠滿了圍觀的群眾。推車上是犯人亨寧·布拉班特,他的雙腿已經被打斷,只能被人架著來到行刑臺,放在了一把椅子上。

劊子手先是斬斷了他右手的三根手指,以懲罰他發假誓。之後,布拉班特又被燒紅的鐵鉗燙了四次。隨後,助手們把奄奄一息的布拉班特放到一張大桌子上,劊子手用刀劃開他的胸膛,直接將他的內臟取出,還用心臟抽打布拉班特的臉——當然,在心臟被挖出來的時候,他已經死了。

最後,布拉班特的屍體被肢解,然後掛在各個城門上示眾。這場殘忍的“死刑秀”有著諸多的記載,能讓我們瞭解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


那麼,一場死刑是怎麼體現歐洲自由城的特殊性呢?

從一場殘忍的“死刑秀”,看17世紀歐洲自由城的特殊性

現在的布倫瑞克

首先,我們來看看這場死刑秀之前發生了什麼事。布倫瑞克城是一座古老的城市,至少從公元9世紀開始就有人居住。到了15世紀初,這座城市終於從布倫瑞克的公爵手中脫離出來,成了一座享有極大自由權的城市。自由城,本身就具有特殊的地位。

歐洲的城市大概發展於公元11世紀,而且其政治地位非常特殊。因為中世紀的歐洲各國都是由大大小小的封地組成的,除了國王的王室領地之外,大部分地區的實際統治權都掌握在貴族領主的手中。而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商業性城市紛紛湧現出來。

其中一部分城市是由商人們組建起來的,所以並不受領主的控制,自由度很高。而另外一些城市,是由貴族領主出資建設的,所以他們擁有很強的控制權。不過,隨著城市的不斷髮展,商人不滿足於被束縛,紛紛想辦法脫離貴族的控制,成為“自由城”。

自由城是由城市議會控制,最大程度的利用公民自治機構擁有城市的統治權。這是所有商業性城市的共同願望,至少,要得到城市的司法權。

最初,城市的高級司法權,也就是死刑裁判權,是歸屬於王室的。君主通過掌握死刑的權力,維護自己的統治和權威。但是城市議會不想這樣,他們通過最簡單的方式爭取這項權力——那就是用財富購買。

不管是抵押還是直接購買,越來越多的城市獲得了死刑裁判權。比如1331年佈雷斯勞議會從波西米亞國王手中拿到了這項權力;1427年,幾經波折的紐倫堡議會也終於獲得了城市的各項權力;1401年,康斯坦茨城也從國王手中得到了10年的死刑裁判權(後改為無限期擁有)……

死刑裁判權並不便宜,城市議會不僅要花費巨資,還充滿了波折。但是,這一直是議會爭取的目標。原因也很簡單,死刑意味著最高統治力。一旦國王和貴族不能隨便判人死刑,而需要通過城市議會和法律,那就完全鞏固了自由城的地位,鞏固了所有市民的地位。

布倫瑞克城從15世紀擁有了一定的自由權,但名義上依然服從於地方公國的統治(即聽命於布倫瑞克的公爵)。城市議會不希望這樣,於是他們提出,要脫離公國,直接成為國王統治的“帝國自由城”。

從一場殘忍的“死刑秀”,看17世紀歐洲自由城的特殊性

傳統貴族領主

1600年,布倫瑞克議會決定不再給公爵交稅,這讓公爵惱羞成怒,立刻派兵圍住了整個城市,逼迫城市議會屈服。

作為商業性城市的布倫瑞克,雖然有抵抗公爵軍隊的能力,但是在圍困之下依然損失慘重——雖然沒有爆發直接衝突,但是城市外的駐軍阻礙了商業貿易,讓整個城市遭受了巨大的損失。

城市議會的主張是堅決抵抗,但是城市中的部分市民卻生活的越來越窘迫。整個城市充滿了兩種論調,抵抗或者和談。

本文最開始被處死的布拉班特,就是提出和談的市民代表。希望和談的市民選出代表組成了“市民首腦團”,不時通過演講等方式,表達自己的意見。當然,這是議會允許的,所以最初並沒有什麼問題。

1603年,衝突似乎加劇了。城內的路德派牧師進行了一次佈道,批評市民首腦團的想法。這樣布拉班特非常生氣,他立刻讓馬堡大學出具了一份法律鑑定:根據布倫瑞克城市法,當城市出現顯著的問題和弊病時,市民首腦團有權利對議會提出批評,而牧師不應該干涉世俗事務。

布拉班特捅了馬蜂窩,對議會怎麼批評都可以,這確實是城市法允許的。但是直接挑釁教會的權力,立刻激怒了所有的牧師。


歐洲自由城的另一個巨大特殊性就是:宗教改革的各派力量不斷鬥爭,讓其在暴力中發展。

從一場殘忍的“死刑秀”,看17世紀歐洲自由城的特殊性

中世紀死刑

歐洲的死刑統計材料表明,中世紀鄉村地區的死刑要遠低於城市;而城市中的死刑,在16世紀(及17世紀初)數值是最高的。

在鄉村地區,也就是貴族和教會的統治區,廣大農民一般被束縛在土地上,犯罪率相對較低。而且,貴族也更傾向於使用罰金的方式代替死刑,這樣一方面增加了收入,另一方面也顯示了自己的仁慈。

但是城市有自己的特點:人口流動性大,底層貧民沒有土地保障,犯罪率相對較高。所以,為了維持城市的治安,必須嚴刑峻法。而16世紀至17世紀初的死刑犯之所以增多,除了城市發展的原因之外,另一個關鍵因素就是宗教改革。

宗教改革並非通過幾場演講就完成的,這其中充滿了血腥的殺戮。對於支持世俗法庭使用死刑的路德派來說,對“異端”使用暴力更是再正常不過了。

布拉班特惹怒了路德派牧師,因為他們一直努力影響世俗法庭,絕不吝惜使用暴力。而布拉班特更致命的錯誤在於找了馬堡大學出具法律鑑定——馬堡大學,是傾向於加爾文派的,在當時是路德派的敵人。

這種不同信仰之間的鬥爭是充滿了血腥的,比如1601年薩克森公國的總理尼古拉斯·雷爾參加了加爾文派的一個活動,就直接在德累斯頓被斬首示眾了。布拉班特一定知道這一點,但是他選擇了忽略,從而造就了自己的悲劇。

歐洲的各個城市,是新教徒們大力發展的地方,決不允許挑釁。所以,路德派牧師首先決定,市民首腦團無權獲得聖餐,在其他宗教活動中也受到限制——這是一種很嚴重的警告,讓很多人立刻遠離了市民首腦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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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紀後的歐洲城市非常特別,它們不僅僅是人口密集的居住區,更是削弱及摧毀傳統基督教世界的主力軍。對於世俗統治者和天主教會來說,城市是“失控”的地區,本文我們來看一場“死刑秀”,體會一下歐洲自由城的特殊性。

從一場殘忍的“死刑秀”,看17世紀歐洲自由城的特殊性

中世紀歐洲的死刑

1604年9月17日,布倫瑞克城的居民們一大早就扔下手裡的工作,紛紛出門觀看一場行刑。早上10點鐘,一輛推車終於從監獄來到了刑場,這裡早就擠滿了圍觀的群眾。推車上是犯人亨寧·布拉班特,他的雙腿已經被打斷,只能被人架著來到行刑臺,放在了一把椅子上。

劊子手先是斬斷了他右手的三根手指,以懲罰他發假誓。之後,布拉班特又被燒紅的鐵鉗燙了四次。隨後,助手們把奄奄一息的布拉班特放到一張大桌子上,劊子手用刀劃開他的胸膛,直接將他的內臟取出,還用心臟抽打布拉班特的臉——當然,在心臟被挖出來的時候,他已經死了。

最後,布拉班特的屍體被肢解,然後掛在各個城門上示眾。這場殘忍的“死刑秀”有著諸多的記載,能讓我們瞭解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


那麼,一場死刑是怎麼體現歐洲自由城的特殊性呢?

從一場殘忍的“死刑秀”,看17世紀歐洲自由城的特殊性

現在的布倫瑞克

首先,我們來看看這場死刑秀之前發生了什麼事。布倫瑞克城是一座古老的城市,至少從公元9世紀開始就有人居住。到了15世紀初,這座城市終於從布倫瑞克的公爵手中脫離出來,成了一座享有極大自由權的城市。自由城,本身就具有特殊的地位。

歐洲的城市大概發展於公元11世紀,而且其政治地位非常特殊。因為中世紀的歐洲各國都是由大大小小的封地組成的,除了國王的王室領地之外,大部分地區的實際統治權都掌握在貴族領主的手中。而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商業性城市紛紛湧現出來。

其中一部分城市是由商人們組建起來的,所以並不受領主的控制,自由度很高。而另外一些城市,是由貴族領主出資建設的,所以他們擁有很強的控制權。不過,隨著城市的不斷髮展,商人不滿足於被束縛,紛紛想辦法脫離貴族的控制,成為“自由城”。

自由城是由城市議會控制,最大程度的利用公民自治機構擁有城市的統治權。這是所有商業性城市的共同願望,至少,要得到城市的司法權。

最初,城市的高級司法權,也就是死刑裁判權,是歸屬於王室的。君主通過掌握死刑的權力,維護自己的統治和權威。但是城市議會不想這樣,他們通過最簡單的方式爭取這項權力——那就是用財富購買。

不管是抵押還是直接購買,越來越多的城市獲得了死刑裁判權。比如1331年佈雷斯勞議會從波西米亞國王手中拿到了這項權力;1427年,幾經波折的紐倫堡議會也終於獲得了城市的各項權力;1401年,康斯坦茨城也從國王手中得到了10年的死刑裁判權(後改為無限期擁有)……

死刑裁判權並不便宜,城市議會不僅要花費巨資,還充滿了波折。但是,這一直是議會爭取的目標。原因也很簡單,死刑意味著最高統治力。一旦國王和貴族不能隨便判人死刑,而需要通過城市議會和法律,那就完全鞏固了自由城的地位,鞏固了所有市民的地位。

布倫瑞克城從15世紀擁有了一定的自由權,但名義上依然服從於地方公國的統治(即聽命於布倫瑞克的公爵)。城市議會不希望這樣,於是他們提出,要脫離公國,直接成為國王統治的“帝國自由城”。

從一場殘忍的“死刑秀”,看17世紀歐洲自由城的特殊性

傳統貴族領主

1600年,布倫瑞克議會決定不再給公爵交稅,這讓公爵惱羞成怒,立刻派兵圍住了整個城市,逼迫城市議會屈服。

作為商業性城市的布倫瑞克,雖然有抵抗公爵軍隊的能力,但是在圍困之下依然損失慘重——雖然沒有爆發直接衝突,但是城市外的駐軍阻礙了商業貿易,讓整個城市遭受了巨大的損失。

城市議會的主張是堅決抵抗,但是城市中的部分市民卻生活的越來越窘迫。整個城市充滿了兩種論調,抵抗或者和談。

本文最開始被處死的布拉班特,就是提出和談的市民代表。希望和談的市民選出代表組成了“市民首腦團”,不時通過演講等方式,表達自己的意見。當然,這是議會允許的,所以最初並沒有什麼問題。

1603年,衝突似乎加劇了。城內的路德派牧師進行了一次佈道,批評市民首腦團的想法。這樣布拉班特非常生氣,他立刻讓馬堡大學出具了一份法律鑑定:根據布倫瑞克城市法,當城市出現顯著的問題和弊病時,市民首腦團有權利對議會提出批評,而牧師不應該干涉世俗事務。

布拉班特捅了馬蜂窩,對議會怎麼批評都可以,這確實是城市法允許的。但是直接挑釁教會的權力,立刻激怒了所有的牧師。


歐洲自由城的另一個巨大特殊性就是:宗教改革的各派力量不斷鬥爭,讓其在暴力中發展。

從一場殘忍的“死刑秀”,看17世紀歐洲自由城的特殊性

中世紀死刑

歐洲的死刑統計材料表明,中世紀鄉村地區的死刑要遠低於城市;而城市中的死刑,在16世紀(及17世紀初)數值是最高的。

在鄉村地區,也就是貴族和教會的統治區,廣大農民一般被束縛在土地上,犯罪率相對較低。而且,貴族也更傾向於使用罰金的方式代替死刑,這樣一方面增加了收入,另一方面也顯示了自己的仁慈。

但是城市有自己的特點:人口流動性大,底層貧民沒有土地保障,犯罪率相對較高。所以,為了維持城市的治安,必須嚴刑峻法。而16世紀至17世紀初的死刑犯之所以增多,除了城市發展的原因之外,另一個關鍵因素就是宗教改革。

宗教改革並非通過幾場演講就完成的,這其中充滿了血腥的殺戮。對於支持世俗法庭使用死刑的路德派來說,對“異端”使用暴力更是再正常不過了。

布拉班特惹怒了路德派牧師,因為他們一直努力影響世俗法庭,絕不吝惜使用暴力。而布拉班特更致命的錯誤在於找了馬堡大學出具法律鑑定——馬堡大學,是傾向於加爾文派的,在當時是路德派的敵人。

這種不同信仰之間的鬥爭是充滿了血腥的,比如1601年薩克森公國的總理尼古拉斯·雷爾參加了加爾文派的一個活動,就直接在德累斯頓被斬首示眾了。布拉班特一定知道這一點,但是他選擇了忽略,從而造就了自己的悲劇。

歐洲的各個城市,是新教徒們大力發展的地方,決不允許挑釁。所以,路德派牧師首先決定,市民首腦團無權獲得聖餐,在其他宗教活動中也受到限制——這是一種很嚴重的警告,讓很多人立刻遠離了市民首腦團。

從一場殘忍的“死刑秀”,看17世紀歐洲自由城的特殊性

馬丁·路德

布拉班特本該屈服的,不過他選擇繼續“戰鬥”。1604年,他開始印刷一些傳單四處分發,譴責路德派牧師的做法。牧師們決定動手,城市議會自然也不會放過這個反對派。很快,布拉班特和他的追隨者被逮捕了。

一番拷問之後,布拉班特承認:自己與城外的公爵進行了談判,出賣了整座城市;更關鍵的是,他說自己“與可惡的魔鬼和撒旦締結了六年之約”。

這意味著,布拉班特不僅是布倫瑞克市民的敵人,也是教會的敵人,必死無疑。當然,我們應該猜到布拉班特並非真心承認這些罪行——但是這不妨礙審判。

當然,被處刑的人不僅布拉班特,還有一些他的追隨者。他們的死,讓我們看到了17世紀前後歐洲自由城的特殊性:人們為了自治權可以和公爵的軍隊對峙好幾年,同樣也可以在信仰之爭中殘忍的處決任何人。

也正是這種“暴力和自由”的不斷融合中,讓城市中的人們充滿了反抗意識,為之後的反對君主制革命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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