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賞析:辭簡德劭情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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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賞析:辭簡德劭情意真

歐陽修兩篇公文賞析:情真意切,辭簡德劭

盛世修史是中國的一個傳統,自漢代以來的歷代王朝均視修前朝史為自己的重要責任和義務。修史的目的:一在於彰顯治亂興衰的規律,說明本朝得位之正當;二在於明禮儀道德之所在,有所勸誡,利於統治。

北宋至仁宗年間,距開國已有一甲子,國家局勢穩定,經濟繁榮,仁宗皇帝認為五代衰世之時所修之《唐書》“紀次無法,詳略失中,文采不明,事實零落”,遂於慶曆四年(公元1044年)下詔重修。預修之員,初有宋祁、範鎮等,後有王疇、呂夏卿、宋敏求、劉羲叟等史臣陸續加入,皆為一時博學能文之士。然因為各種遷延,書十年未成。

歐陽修乃於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被舉薦加入史局。他入局雖晚,然入局即總領全局,並親自參與編撰了紀、志、表部分,越七年,即嘉祐五年(公元1060年)七月十二日,書成進上,此即今人所見之《新唐書》。由於纂修唐史在仁宗皇帝心目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他當即獎擢各位史臣,予以遷秩一等。以歐陽修首功,授尚書禮部右侍郎。此為歐陽修撰寫《辭轉禮部侍郎札子》及《再辭轉禮部侍郎狀》的背景。

仁宗皇帝獎擢各位史臣,一體升遷。歐陽修得到升擢的消息後,自覺入史局日短功少,不應與其他史臣一例升遷,遂於七月庚子上奏一札子請辭。該文嚴守札子作為公文文體的規範,文質辭簡,直述重點。首言宋祁、範鎮到局凡十七年,貫穿修史始終;王疇一十五年;宋敏求、呂夏卿、劉羲叟並各十年已上。再進一步詳述“內列傳一百五十卷,並是宋祁一面刊修,一部書中三分居二”,“範鎮、王疇、呂夏卿、劉羲叟並從初置局便編纂故事,分成卷草,用功最多”;而其本人,“蓋自置局已十年後,書欲有成,始差入局,接續殘零,刊撰紀、志六十卷”。因為“到局月日不多,用功最少”,故“今來一例受賞,臣實愧心”。

其所述雖皆為事實,然對自己在修書過程中總攬全局,創立統紀,刊削成書的功績卻隻字不提。進而又述自己數年來屢次蒙恩擢遷,不當再無功受賞。在宋代,大臣得到升任敕文,按例當進札子表明謙遜態度,然多是虛辭客套而已。歐陽修此札子奏陳仁宗皇帝,情真意切,顯非虛應之禮儀。正如其在末尾所言,“不敢虛飾辭讓,煩黷朝廷,理有不安,實難自默。慾望聖慈,特寢新命”。

歐陽修在仁宗朝因直言讜論及參與“慶曆新政”,觸怨群小,屢屢為人讒毀,然在仁宗皇帝心目中他卻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宋史》即載有仁宗對歐陽修的獎掖語:“如歐陽修者,何處得來?”故本次獎擢儘管歐陽修懇切請辭,仁宗皇帝亦堅持授職。歐陽修見授職詔書後遂又寫了《再辭轉禮部侍郎狀》,進一步申述辭讓。如果說上篇札子是以事實與道理服人,這篇奏狀在說理的同時更加講究動之以情,甚至有些央求的意味在其中。首論其辭讓禮部侍郎並非“過飾偽辭,取好讓之虛名”,而是“撫心內愧,不敢自欺”,真情溢於言表。進而再論其後入史局,用功最少是事實而非言過其詞,與其他史臣一例受獎擢,令其“迫於懇悃,實所難安,夙夜徊徨,莫知所措”,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最後說,若因為朝廷其他史臣都受到升擢,而不想單單遺漏了歐陽修自己,那麼“慾望聖慈稍加裁損,或於階、勳、食邑一有所沾,俾臣得不過分,足以為榮”。這是退而求其次,略作妥協,期盼皇帝接受其建議。

不知是出於對歐陽修的厚愛,還是有感於歐陽修在史局無可替代的作用,仁宗皇帝最終並沒有接納歐陽修的建議而堅持授職。然而,歐陽修留下的這兩篇辭讓公文卻充分體現了其道德文章之美,令人景仰不已。從文章角度來說,兩篇公文均嚴守體例,辭簡意豐,簡要有法。第一篇札子,不做虛辭,直切主題,陳述兩方面的事實,水到渠成地提出不能接受“無功濫賞”。這符合札子簡短精要,重陳述、輕議論的特點。第二篇奏狀分三個層次,略多論辯色彩,注重以情動人,這也契合奏狀可作論辯的文體特點。兩篇公文均邏輯縝密,層層遞進,述論透闢。語言與當時流行的尚奇尚怪的時文以及辭藻華美的駢儷之文不同,平易曉暢,質實自然,不著斧鑿痕跡;長短句結合運用,節奏舒緩而分明,富有律動感。這種語言與句式不僅便於申述說理,富有感染力,也增加了文章的美感。顯然其中充分融會了歐陽修的平易流暢、自然紆徐的古文創作筆法。

歐陽修古文創作主張言之有物,文道合一,文質兼備,這也在兩篇實用性公文中有充分反映。兩篇公文的主旨均是他不敢接受皇帝的獎掖。這非虛情假意的無病呻吟,文字背後有“道”的支撐。儒家的道德,講究“事君,敬其事而後其食”,歐陽修在史館七年領銜完成了《新唐書》的編纂,可謂“事君敬其事”。從辭受禮部侍郎來看,他當初參與修書的動機應該不在於“食”,可謂是“後其食”,甚至是未料想“食”。同時儒家也深戒“在位貪鄙,無功而受祿”,倡導“無伐善,無施勞”,認為“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

歐陽修在得知皇帝的獎擢後,未去誇耀自己的統領、刊削之功,首先想到的是自己入史局日短,功勞少於其他史臣,一再懇辭上奏不敢與其他史臣一體接受獎擢,正是儒家的這種信念在他身上的表現。他的辭讓確是真情實意,反覆申說其並非“虛飾辭讓”“過飾偽辭,取好讓之虛名”,也確非虛語。儒家又講究“樂道人之善”。歐陽修在兩篇公文中一再稱他人功多,自己僅有承續之勞,揚人所長,述己所短,正是其這種操行的自然流露。文以載道,這短短的兩篇公文可以說無處不洋溢著歐陽修的德性之美。

誰言公文僅僅是簡單模式化、程序化的寫作?一篇好的公文是有生命、有精神的。歐陽修的這兩篇公文前者正文271字,後者269字,而其展現的文字之美,以及背後蘊含的儒家德性之美,都是值得後人鏡鑑學習的。

為使讀者更好理解、欣賞這兩篇文章,現將其附錄如下:

辭轉禮部侍郎札子

臣準閣門告報,蒙恩除臣禮部侍郎,令臣授告敕者。臣伏思聖恩所及,必以臣近進《唐書》了畢,凡與修書官,並均睿澤。竊緣臣與他修書官不同。檢會宋祁、範鎮到局,各及一十七年,王疇一十五年,宋敏求、呂夏卿、劉羲叟並各十年已上。內列傳一百五十卷,並是宋祁一面刊修,一部書中三分居二。範鎮、王疇、呂夏卿、劉羲叟並從初置局便編纂故事,分成卷草,用功最多。如臣者,蓋自置局已十年後,書欲有成,始差入局,接續殘零,刊撰紀、志六十卷。是臣到局月日不多,用功最少。今來一例受賞,臣實愧心。兼臣自嘉祐二年蒙恩轉諫議大夫,三年蒙恩加龍圖閣學士,四年蒙恩轉給事中,到今方及一年,豈可又以無功濫賞?臣不敢虛飾辭讓,煩黷朝廷,理有不安,實難自默。慾望聖慈,特寢新命。今取進止。

再辭轉禮部侍郎狀

右臣今月二十三日,奉被詔書一道,以臣乞寢新除禮部侍郎恩命不允事。伏念臣出自孤寒,累蒙獎擢,職忝學士,官至給事中,前後所授恩命不少。豈敢頓於此際,過飾偽辭,取好讓之虛名,為有識之所誚?實以臣撫心內愧,不敢自欺。

蓋以《唐書》置局已十餘年,纂錄垂就,臣最後至,接續分撰,卷數不多,用功最少,不敢與從初置局及在局年深用功勤勞人一例受賞。所陳情實,皆有據依,不敢過言,冀為可信。敢謂特煩詔諭,前例所無,上體聖恩,便合祗受。而臣迫於懇悃,實所難安,夙夜徊徨,莫知所措。若以臣雖無功效,不欲獨遺,慾望聖慈稍加裁損,或於階、勳、食邑一有所沾,俾臣得不過分,足以為榮。臣若自欺不言,則冒寵雖多,為愧愈甚。臣不勝激切戰懼屏營之至。謹具狀陳乞以聞,伏候敕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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