鄖陽一村支書被處分

農民 農村 社會 中國青年網 2017-07-19

本報訊“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然而,在湖北省十堰市鄖陽區楊溪鋪鎮雲彩山村原黨支部書記馬德貴眼中的“民”則是村組幹部等少數人。近日,他因違規處置向低保對象收取的農村合作醫療款,違規發放和領取津補貼,被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去年12月底,雲彩山村時任黨支部書記馬德貴安排全村13個村民小組組長按照每人120元標準向村民收取農村合作醫療款,其中收取了48名低保對象共計5760元農村合作醫療款。

“按照規定,低保對象是不需要繳納農村合作醫療款的,照樣享受政策,你們要迅速把錢退給低保對象。”村會計石某在鎮財政所辦理農村合作醫療款繳納手續時,工作人員特別囑託他,同時不予辦理向低保對象收取的5760元農村合作醫療款繳納手續。

石某將此情況彙報給馬德貴後,馬德貴並沒有把這5760元退還給48名低保對象,而是召開了村“兩委”會議。“同志們這段時間一直跟著我辛苦,5760元錢也不多,說實話,我們為村裡操心,誰為我們著想?這點錢就算給大家發點電話費吧。”

在馬德貴的提議下,石某造了一份會議記錄和兩份《2015年全年電話費補貼發放明細表》,用這5760元錢以現金的方式給雲彩山村“兩委”幹部及村民小組長共發放補貼5100元,餘款660元由石某保管,用於村集體日常開支使用。(王小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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