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者無地種,死者有田耕!為什麼農民耕地承包期再延長三十年
土地是財富之母,勞動是財富之父。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和發展的最基本生產資料,農民視土地為命根。“村裡有些老人死了,但沒有收回他的土地,而新出生的孩子或者之前...
土地是農民生存的基礎,土地政策的每一項變動都與農民息息相關。近日最重磅的土地消息莫過於,農村土地第二輪承包到期後,將再往後延長30年。農村第二輪土地承包年限是30年,是從1998年到2027年,此次再延長30年,這就意味著承包到期要到2057年,第三輪土地承包分配也將在2057年以後。
農村土地承包制度實施的原則是,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如此長時間的承包期限,農村新增人口必將越來越多,人地矛盾也將更加突出。新增人口無地耕種的問題,早已得到了國家的高度關注。目前農村土地確權還在開展中,在確權過程中,著力解決新增人口無地的問題,本著穩定承包關係的大方針,無地農民可通過以下途徑獲得土地。
1,將村集體依法預留的機動地,優先分給無地的新增人口。
2,將依法開墾增加的土地,優先分給無地的新增人口。
3,將承包方依法交回的承包地,優先分給無地的新增人口。
4,將承包方自願交回的承包地,優先分給無地的新增人口。
在土地確權過程中,這些土地將會被收歸村集體所有,用於分給無地的農民。
1,未獲得承包權私自佔用的集體土地。
2,違法承包協議,存在私自養殖,蓋房的土地。
3,雖符合承包協議,但長期拋荒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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