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農村扶貧開發條例(修訂稿)》徵意見 70多條“硬槓槓”促進精準扶貧

農村改革 農村 農民 經濟 三秦都市報 2017-06-23

眼下,我省扶貧攻堅各項工作正在熱火朝天地進行中,各級政府、社會各界、貧困家庭凝心聚力,出主意想辦法,幫扶措施層出不窮。記者昨日從陝西省政府法制辦瞭解到,目前,陝西省扶貧辦已經修訂起草《陝西省農村扶貧開發條例》,開始面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記者注意到,此次對扶貧開發對象、社會幫扶、監督考核、責任追究等多方面擬定細化了70多條“硬槓槓”,以期促進精準扶貧,完成脫貧攻堅任務。

咋認定

農村貧困戶識別認定須“四步走”

農村扶貧開發對象包括符合農村扶貧標準的貧困戶、符合條件的貧困村、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的縣和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

意見稿擬定,農村貧困戶識別認定按照下列程序辦理:(一)農戶向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二)村民委員會入戶核實,並將申請和核實情況提交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民主評議,評議結果經公示後,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審核;(三)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自收到村民委員會報送的評議結果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審核結果應當公示;(四)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對符合條件的予以認定,報縣級人民政府扶貧開發主管部門複核確認並進行公告,不符合條件的書面告知村民委員會。獨立生活有困難的人口,但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且其有履行義務的能力,不認定為扶貧對象。脫貧退出後的貧困戶、貧困村和貧困縣,在扶貧攻堅期內原有支持政策不變。

咋幫扶

同等條件下貧困戶就業有優先權

這份徵求意見稿細化了各部門的責任劃分,其中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農村扶貧開發的第一責任人。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業農村扶貧開發的第一責任人。國土資源部門牽頭負責易地扶貧搬遷脫貧工作,易地扶貧搬遷實行差別化的補助政策,優先安置貧困戶,免費向特困戶提供住房。移民搬遷在過渡期內,享受政策性補貼;過渡期滿後,原土地、山林在承包期內的,經營權不變。

同時,在產業扶貧、生態扶貧、就業扶貧、健康扶貧、教育扶貧等多方面均擬定了相應責任,人社部門負責就業扶貧,擬定在同等條件下,公益性崗位、機關事業單位的服務性崗位、國有企業用工優先安排貧困家庭勞動力就業,確保有勞動能力的貧困家庭至少一人穩定就業。

縣域實行醫療報銷“一站式”即時報結

衛生和計劃生育、民政部門負責健康扶貧,意見稿擬定,健全新農合、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保障制度,對貧困人口參加新農合個人繳費給予財政補貼,將貧困人口全部納入重特大救助範圍,在定點醫療機構實行分類救治和先診療後付費的結算機制,醫療報銷比例達到90%以上,優化貧困戶醫療服務流程,縣域實行醫療報銷“一站式”即時報結。

教育部門負責教育脫貧工作,加強貧困地區中等職業學校建設,對參加職業教育的貧困戶子女免除學雜費。

支持企業事業單位參與村企共建

支持企業事業單位通過到貧困地區投資興業、招工就業、技能培訓等多種形式,參與村企共建、結對幫扶等扶貧活動,引導企業事業單位在項目、資金、人才、技術等方面對貧困地區給予支持。支持企業和個人通過訂單採購農產品、共建生產基地、聯辦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投資入股、科技承包和技術推廣等方式參與產業扶貧活動。鼓勵和引導各類社會組織、社會力量捐款捐物,開展助教、助醫、助學、助殘等扶貧公益活動。引導和支持志願者組織、高等院校建立扶貧志願者服務網絡,為志願者扶貧提供幫助。

咋追責

虛構事實影響惡劣主要負責人撤職

此次徵求意見稿在責任追究上擬定,在扶貧對象精準識別工作中不作為、亂作為,未按照規定程序及時將符合條件的納入扶貧對象或者故意將不符合條件的納入扶貧對象,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通報批評、記過、記大過、責令辭職或者撤職的處分。在脫貧認定工作中虛報數據、虛構事實或者違反脫貧認定標準和程序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對其主要負責人給予責令辭職、撤職等處分。

受助對象弄虛作假、瞞報收入、騙取相關扶貧政策待遇的,由扶貧開發主管部門取消其受助資格;獲取經濟利益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回,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出現八種情形之一將面臨行政問責

各級人民政府、承擔扶貧開發任務的部門、其他有關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扶貧開發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行政問責:(一)未在規定時限內實現脫貧任務的;(二)未執行脫貧攻堅法規政策,違反扶貧項目、資金管理規定的;(三)決策失誤或者工作失職,造成嚴重後果的;(四)未建立與脫貧攻堅任務相適應的機構和資金保障機制的;(五)脫貧目標責任考核中,發現問題嚴重的;(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不作為、亂作為情形的;(七)干擾、阻礙監督檢查或者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的;(八)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扶貧工作職責的。

此次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7月10日,如果你有意見和建議,可通過以下方式提出:

通信地:為陝西省政府法制辦公室

郵編:710006電話:63916417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本報記者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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