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農村所有土地允許隨便蓋房,是幸福還是災難?

農村改革 農村 三農 農民 農地圈 農地圈 2017-09-08

“建立城鄉統一的用地市場,實現農地入市,跟國有土地同地同權”是農村土地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農村三塊地中最重要的一塊兒地。這句話被媒體喊了多少遍了,以致於聽了就想吐!漢語這麼博大精深,就不能換個詞換個說法給讀者點兒新鮮感嗎?

農地入市,同地同權,這八個字怎麼理解?農什麼地?同哪個權?入誰的市?

如果農村所有土地允許隨便蓋房,是幸福還是災難?

一、農什麼地?

眾所周知,農村集體土地是個概稱,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農用地外,建設用地通常大家又有幾種分法,比如可以分為經營性建設用地和非經營性建設用地。宅基地自然屬於非經營性建設用地,因為宅基地具備福利性,當初的制度設計是為了保障農民的基本生活,無償申請、永久使用。

那麼本次入市的農地,具體指的哪塊兒地呢?草地、林地、水田、耕地、宅基地、公益性建設用地還是經營性建設用地?還是都可以入市,只是先後順序問題?

4300萬畝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可以入市,那麼農村宅基地也屬於建設用地,能不能入市?耕地能不能在100年後也入市?

將來能不能難說,至少目前4300萬畝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是已經明確了可以入市的。

如果農村所有土地允許隨便蓋房,是幸福還是災難?

二、和誰同地?

農地要跟國有土地同地同權。幾個意思?什麼是同地?我家老山背後的一畝地和北京長安街的一畝地算不算同地?

顯然,大家對於同地同權的理解並不一致。中央、地方、農民、用地企業怕也是理解的千差萬別。

何為同地?農地圈的理解是:在現代用途與規劃管治的條件下,所謂同地是也只能是位置相近而用途與規劃條件相同的土地。也就是說,只能是同用途、同規劃、“同”位置的土地,才具備橫向可比較性,才算同地。

位置相近但用途與規劃條件不同的土地不算也不是同地。因為用途管制和規劃是目前土地管理的主要方式。

用途與規劃條件相同但位置不相近的土地也不算同地,顯然你不能要求北京金融街的地價和拉薩金融產業區的土地價格一致,因為不同位置經濟、社會條件不同。

如果農村所有土地允許隨便蓋房,是幸福還是災難?

三、同哪個權?

好了,如果你認真讀到這裡,關於同地的認識我們大致統一了。問題還沒完,如果是同地,就要同權?那麼現在的不同權是指什麼?

憲法第十條說: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換句話就是說,農村集體土地不能“參與”城市建設,除非被徵收為國有。說的再明白點,就是農地無法直接參與到城市建設中,在徵地的增值收益分配中,農民分得的比例太低。因此,同樣是農民的地,徵收前農地無權,徵收后土地有權了也值錢了,但是給農民關係不大了,是為不同權。集體土地被剝奪了直接在農民手裡參與城市的“權”。

因此,同權就是要把“農民在農地上直接參與城市化”權還給農民,讓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能夠“同地同權”。

總結:農村集體農地應與國有農場土地同地同權,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即鄉鎮企業用地應與城市國有工業用地、開發區用地同地同權。

如果農村所有土地允許隨便蓋房,是幸福還是災難?

四、入誰的市?

理解了哪塊農地,跟誰同地,同什麼權,還有個問題沒有說清楚?那就是入哪個市!

城市同地也有好幾個市啊,工業用地、商業用地、房地產用地,農地進來,到底想入哪個市?能入哪個市?

集體土地有農地、宅基地、經營性建設用地、農村公益用地,都入城市房地產的市顯然不可能也不應該。況且城市國有土地也是分為不同用途的,國有工業用地等也不能入房地產的市。如果不管什麼農村集體土地都能入房地產的市,那麼集體土地就不是與國有土地同權,而是享有特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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