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斥下屬“站沒站相”的江西網紅書記受審:向41人斂財近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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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餘輝

8月22日,江西省鷹潭中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贛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寧都縣原縣委書記王四華受賄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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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餘輝

8月22日,江西省鷹潭中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贛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寧都縣原縣委書記王四華受賄一案。

怒斥下屬“站沒站相”的江西網紅書記受審:向41人斂財近千萬

王四華,男,漢族,1968年4月出生,江西樂安人,大學本科學歷,1990年7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曾任江西省贛州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寧都縣委書記,去年11月被查。

鷹潭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8年至2018年,被告人王四華利用擔任萬安縣長、寧都縣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在人事任免、企業經營、工程項目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者通過其妻子胡文烽(另案處理)非法收受陳春生、彭志堅、黃建生、鄭三省等41人641.5211萬元人民幣、27.5萬美元、21萬港幣及價值人民幣127.04萬元的翡翠手鐲、金條等貴重物品,共計摺合人民幣961.9796萬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王四華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王四華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政知道注意到,今年4月,王四華被雙開,通報稱,王四華在黨內搞團團夥夥等非組織活動導致寧都縣政治生態惡化,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裡不一,搞兩面派,做兩面人,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對抗組織審查;公款吃喝、公車私用、私車公養;在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過程中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在脫貧攻堅中做虛功、作風不實,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不擔當、不作為;弄虛作假,欺上瞞下,敗壞家風,對配偶失管失教,個人生活腐化墮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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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餘輝

8月22日,江西省鷹潭中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贛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寧都縣原縣委書記王四華受賄一案。

怒斥下屬“站沒站相”的江西網紅書記受審:向41人斂財近千萬

王四華,男,漢族,1968年4月出生,江西樂安人,大學本科學歷,1990年7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曾任江西省贛州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寧都縣委書記,去年11月被查。

鷹潭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8年至2018年,被告人王四華利用擔任萬安縣長、寧都縣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在人事任免、企業經營、工程項目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者通過其妻子胡文烽(另案處理)非法收受陳春生、彭志堅、黃建生、鄭三省等41人641.5211萬元人民幣、27.5萬美元、21萬港幣及價值人民幣127.04萬元的翡翠手鐲、金條等貴重物品,共計摺合人民幣961.9796萬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王四華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王四華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政知道注意到,今年4月,王四華被雙開,通報稱,王四華在黨內搞團團夥夥等非組織活動導致寧都縣政治生態惡化,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裡不一,搞兩面派,做兩面人,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對抗組織審查;公款吃喝、公車私用、私車公養;在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過程中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在脫貧攻堅中做虛功、作風不實,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不擔當、不作為;弄虛作假,欺上瞞下,敗壞家風,對配偶失管失教,個人生活腐化墮落等。

怒斥下屬“站沒站相”的江西網紅書記受審:向41人斂財近千萬

紀委直陳,王四華理想信念喪失,“四個意識”個個皆無,六大紀律樣樣違反,政治上離心離德、思想上蛻變忘本、組織上團團夥夥、行動上陽奉陰違、生活上腐化墮落,浸染圈子文化,熱衷表面文章,大搞政治作秀,把手中權力異化為斂財工具,是典型的“兩面人”。其行為已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後不知敬畏、不收斂、不收手,嚴重玷汙黨的形象,造成惡劣影響。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10月27日,一則“江西寧都縣委書記當眾發飆,不留情面訓斥多名局長”的視頻在網上熱傳。

視頻中,寧都縣委書記王四華在調研時,對一些領導幹部的慵懶作風提出嚴厲批評。他怒斥當地的多名局長:“有人覺得縣委縣政府不重視我,不重視你,你當得了這個局長嗎?你當了這個局長,你幹了什麼事?要捫心自問……站沒站相,坐沒坐相,講話沒講話的形象,講話講不出來,講不出來說明你調研不深刻,對情況不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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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餘輝

8月22日,江西省鷹潭中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贛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寧都縣原縣委書記王四華受賄一案。

怒斥下屬“站沒站相”的江西網紅書記受審:向41人斂財近千萬

王四華,男,漢族,1968年4月出生,江西樂安人,大學本科學歷,1990年7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曾任江西省贛州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寧都縣委書記,去年11月被查。

鷹潭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8年至2018年,被告人王四華利用擔任萬安縣長、寧都縣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在人事任免、企業經營、工程項目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者通過其妻子胡文烽(另案處理)非法收受陳春生、彭志堅、黃建生、鄭三省等41人641.5211萬元人民幣、27.5萬美元、21萬港幣及價值人民幣127.04萬元的翡翠手鐲、金條等貴重物品,共計摺合人民幣961.9796萬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王四華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王四華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政知道注意到,今年4月,王四華被雙開,通報稱,王四華在黨內搞團團夥夥等非組織活動導致寧都縣政治生態惡化,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裡不一,搞兩面派,做兩面人,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對抗組織審查;公款吃喝、公車私用、私車公養;在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過程中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在脫貧攻堅中做虛功、作風不實,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不擔當、不作為;弄虛作假,欺上瞞下,敗壞家風,對配偶失管失教,個人生活腐化墮落等。

怒斥下屬“站沒站相”的江西網紅書記受審:向41人斂財近千萬

紀委直陳,王四華理想信念喪失,“四個意識”個個皆無,六大紀律樣樣違反,政治上離心離德、思想上蛻變忘本、組織上團團夥夥、行動上陽奉陰違、生活上腐化墮落,浸染圈子文化,熱衷表面文章,大搞政治作秀,把手中權力異化為斂財工具,是典型的“兩面人”。其行為已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後不知敬畏、不收斂、不收手,嚴重玷汙黨的形象,造成惡劣影響。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10月27日,一則“江西寧都縣委書記當眾發飆,不留情面訓斥多名局長”的視頻在網上熱傳。

視頻中,寧都縣委書記王四華在調研時,對一些領導幹部的慵懶作風提出嚴厲批評。他怒斥當地的多名局長:“有人覺得縣委縣政府不重視我,不重視你,你當得了這個局長嗎?你當了這個局長,你幹了什麼事?要捫心自問……站沒站相,坐沒坐相,講話沒講話的形象,講話講不出來,講不出來說明你調研不深刻,對情況不瞭解。”

怒斥下屬“站沒站相”的江西網紅書記受審:向41人斂財近千萬

視頻中,王四華提出要狠狠地整治幹部作風。數萬網友在看過視頻後,紛紛為王四華點贊。不過,這個曾經一臉正氣的領導幹部,原來是“人前一套,背後一套”。在雙開通報中,紀委提到他“熱衷表面文章,大搞政治作秀”。

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版權聲明:本文由樹木計劃作者【政知道】創作,在今日頭條獨家首發,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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