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下調非居民和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

能源 經濟 時政 人民網 人民網 2017-09-19

近日,記者從大慶市物價監督管理局獲悉,根據國家發改委《關於加強配氣價格監管的指導意見》和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要求,結合大慶市實際,經市政府同意,市物價監督管理局印發《關於調整大慶市區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降低市區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將大慶市市區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從3.75元/立方米調整為3.40元/立方米。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氣基準門站價格的通知》,明確自2017年9月1日起,非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每立方米下調0.1元。按照大慶市非居民用天然氣和車用天然氣(CNG)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的“同步同向調整”原則,大慶市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由3.85元/立方米調整為3.75元/立方米,車用天然氣(CNG)由3.95元/立方米調整為3.85元/立方米。

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在落實價格聯動機制的基礎上,大慶市進一步降低市區非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將市區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從3.75元/立方米調整為3.40元/立方米,自9月10日起執行。

經過以上兩輪價格調整,大慶市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共下調了0.45元/立方米,下降幅度為12%,受這一利好政策影響,預計每年可為大慶市工業、商業等非居民用戶減輕用氣負擔約3400萬元。

市物價局部門要求,市區各天然氣經營企業要認真貫徹落實價格調整政策,規範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行為,主動做好相關價格公示和宣傳解釋工作,自覺規範價格行為。

同時,全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也將加大天然氣價格的檢查和監管力度,嚴肅查處各種價格違法行為,確保利好政策順利推行。(徐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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