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京:核載7人小客車實載27人,南京交警對涉案多人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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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交管部門在滬寧高速查獲了一起車輛嚴重超員的違法犯罪行為,荷載7人的小客車竟坐滿了27人,隨後南京交管部門對車主和車輛駕駛員以危險駕駛罪立案,並對車主和車輛駕駛員採取刑事拘留。據瞭解,這也是今年以來南京交管部門辦理的首起因車輛嚴重超員構成的刑事案件。

90後駕駛員根據老闆指示鋌而走險超員上路

9月1日早上5點40分,一輛懸掛揚州號牌的白色福田牌小客車駛入了滬寧高速南京收費站。此時,南京交警高速一大隊民警正在滬寧公安檢查站對進城車輛開展例行檢查。

當民警讓小客車駕駛員搖下窗戶出示證件時,民警藉著周圍微弱的光亮發現車廂內“黑壓壓”地擠滿了人,有站著的,有蹲著的。經過民警現場清點,這輛核載7人的小型客車,加上駕駛員竟塞進了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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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交管部門在滬寧高速查獲了一起車輛嚴重超員的違法犯罪行為,荷載7人的小客車竟坐滿了27人,隨後南京交管部門對車主和車輛駕駛員以危險駕駛罪立案,並對車主和車輛駕駛員採取刑事拘留。據瞭解,這也是今年以來南京交管部門辦理的首起因車輛嚴重超員構成的刑事案件。

90後駕駛員根據老闆指示鋌而走險超員上路

9月1日早上5點40分,一輛懸掛揚州號牌的白色福田牌小客車駛入了滬寧高速南京收費站。此時,南京交警高速一大隊民警正在滬寧公安檢查站對進城車輛開展例行檢查。

當民警讓小客車駕駛員搖下窗戶出示證件時,民警藉著周圍微弱的光亮發現車廂內“黑壓壓”地擠滿了人,有站著的,有蹲著的。經過民警現場清點,這輛核載7人的小型客車,加上駕駛員竟塞進了27人。

江蘇南京:核載7人小客車實載27人,南京交警對涉案多人刑事拘留


據車輛駕駛員李某(男,23歲,黑龍江省綏化人)交代,9月1日凌晨4點,根據“老闆”顧某(男,40歲,揚州人)的指示在揚州正誼服務區內,接上了這26名從河南過來的務工人員,準備將其送往南京市雨花臺區某工廠。隨後李某駕車從揚州一路經過儀徵、長江四橋,最後在滬寧高速南京主線收費站被查獲。

據查,這輛車是非營運性質,一個多月前李某經人介紹給老闆顧某開車,約定每月6000元工資,主要就是在服務區從事倒客非法營運的活動。一個多月來,先後從事非法營運活動達30餘次,其中8次存在超員違法行為。這次超員也是李某從事非法營運以來,超員人數最多的一次。當李某問老闆顧某,超員這麼多上路行駛是否有問題?老闆顧某回答“不要緊”,李某未表示反對便駕車上路。

大巴臨時改線多名務工人員被迫轉運

據瞭解,8月31日共有33名乘客從河南濮陽乘坐一輛鄭州號牌的68座正規大巴準備前往南京務工。在這輛大巴上的還有另外33名來自山東菏澤的乘客,原本也是準備前往南京務工。半路上,來自菏澤的33名乘客要求臨時改線前往蘇州,因為9月1日上午在蘇州有個招工面試。為了不耽誤招工面試,大巴車決定將前往南京的33名乘客在揚州正誼服務區轉運,大巴車不進入南京直接駛往蘇州。隨後,大巴車老闆通過服務區內倒客的顧某,以1200元的價格約定安排兩輛中巴將這33名務工人員從揚州正誼服務區送往南京。

當天晚上老闆顧某和駕駛員李某分別駕駛著兩輛7座小客車前來服務區“倒客”。在老闆顧某的安排下,33名乘客中26人上了李某駕駛的福田牌小客車,剩下的7人上了其自己駕駛的福特7座客車。裝滿乘客後,李某在凌晨四點半駕車離開服務區前往南京。

嚴重超員已不是交通違法而是刑事犯罪!

根據2015年11月施行的我國《刑法》修正案九關於危險駕駛罪的規定,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將構成危險駕駛罪,面臨拘役並處罰金的處罰。

這也就意味著,嚴重超員已不是交通違法行為,而是上升到了刑事犯罪。當得知將面臨如此嚴重的法律後果,顧某和李某表示悔不當初。9月2日,涉案的顧某、李某已被南京交管部門刑事拘留,目前該案南京交管部門仍在進一步偵查當中。

來源:龍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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