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行為準則”框架通過 如何影響南海局勢?

南海 東盟 政治 宣言 華夏經緯網 2017-05-21

中國與東盟國家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第14次高官會今天(18號)在貴陽舉行。各方就全面有效落實《宣言》、加強海上務實合作以及“南海行為準則”磋商等議題進行坦誠、深入探討,取得積極成果。

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劉振民表示,這標誌著中國東盟高官提前實現在今年上半年完成磋商的目標。

自2013年啟動磋商以來,“南海各方行為準則”磋商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高官會上,各方積極評價達成“準則”框架的重要意義,強調這將為下一步“準則”磋商奠定堅實基礎。

各方表示,將繼續以建設性的態度推進“準則”磋商工作,力爭在協商一致基礎上達成“準則”。

新加坡外交部常祕池偉強:這份“準則”的框架草案將在即將於8月在菲律賓舉行中國東盟外長系列會議上提交,以獲得政治支持。我們期待能夠繼續維護磋商的積極勢頭,並根據領導人的要求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為達成實質性“準則”,逐步取得進展。

此外,此次會議還審議通過了《建立三個技術委員會步驟非文件》、外交高官熱線平臺試運行結果,並更新了2016-2018年工作計劃。

“南海行為準則”框架草案的達成,為下一步“準則”磋商邁出關鍵一步,展示中國與東盟國家,有決心、有能力共同維護南海和平穩定。未來,落實《宣言》和“準則”磋商,依然會是中國與東盟國家就南海問題進行交流與磋商的重要平臺。

《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於2002年簽訂

2002年,中國與東盟十國簽訂了《南海各方行為宣言》。這一宣言是中國與東盟簽署的第一份有關南海問題的政治文件,十幾年來,各方在落實《宣言》框架下的相關工作一直圍繞著全面有效落實《宣言》、開展海上的務實合作和“南海行為準則”磋商這三個方向持續開展。《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是中國與東盟國家達成的重要政治共識,是南海和平穩定的基石。

新聞鏈接:《南海各方行為宣言》

2002年11月4號,中國與東盟各國外長在柬埔寨金邊簽署《南海各方行為宣言》。這是中國與東盟簽署的第一份有關南海問題的政治文件。宣言確認中國與東盟致力於加強睦鄰互信夥伴關係,共同維護南海地區的和平與穩定。強調通過友好協商和談判,以和平方式解決南海有關爭議。在爭議解決之前,各方承諾保持克制,不採取使爭議複雜化和擴大化的行動,並本著合作與諒解的精神,尋求建立相互信任的途徑,包括開展海洋環保、搜尋與求助、打擊跨國犯罪等合作。

《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中明確規定:“有關各方重申制定南海行為準則將進一步促進本地區和平與穩定,並同意在各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朝最終達成該目標而努力。”各方應堅持在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框架下推進“南海行為準則”。

自《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簽署以來,中方就積極推動該框架下的各種合作。2011年7月20號,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舉行的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高官會上,中國同東盟國家就落實《宣言》指針案文達成一致,並由7月21號舉行的中國-東盟外長會通過,這為推動落實《宣言》進程、推進南海務實合作鋪平了道路。

2013年,各方在全面、有效落實《宣言》框架下就啟動制訂“南海行為準則”進行磋商,並同意採取步驟成立名人專家小組。

地區國家共同維護南海和平穩定

一旦決定了前行,就註定義無反顧。有關這次會議的背景,我們通過一個時間軸來幫助大家理解。中國與東盟國家自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談判制定《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直到2002年11月正式簽署,用了7年的時間。直到2011年,中國與東盟國家共同制定了“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指導方針”,而這又用了將近10年的時間。這樣的艱難行進充分說明了南海問題的複雜性。2013年9月,中國與東盟國家正式啟動了“南海行為準則”磋商,並取得了很多積極成果。2016年7月以來,中國和東盟國家相繼發表《全面有效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聯合聲明》和其他重要文件,再次確認由直接當事國通過談判磋商解決爭議,對外釋放了地區國家共同維護南海和平穩定的強烈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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