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兩名村幹部為惡勢力充當“保護傘”被查

奈曼 黑社會 王愛國 奈曼旗新聞 2019-04-08


奈曼旗兩名村幹部為惡勢力充當“保護傘”被查


“這下我們終於能過踏實日子了,他們侵佔的耕地和河道也退還了,劉春雨、張豔軍也被抓了。”新鎮石碑村村民劉某某向筆者說道。

奈曼旗兩名村幹部為惡勢力充當“保護傘”被查

劉春雨系原新鎮石碑村黨支部書記,張豔軍系原新鎮石碑村村主任,二人作為村“兩委”卻成為了惡勢力的“傀儡”。2015年9月底,趙某某找到劉春雨表示要承包奈曼旗新鎮石碑村河道用於採砂,劉春雨、張豔軍二人商量後做了一樁錯事。劉春雨、張豔軍違反工作程序,以偽造村民代表會議記錄、私下逐一找村民代表簽字的方式將該村河道177畝土地的經營使用權僅僅以1.5萬元價格承包給了趙某某。2015年至2017年,趙某某持續在該河道內採砂,劉春雨、張豔軍二人也經營車輛在趙某某的砂礦運輸河砂牟利。2017年3月至10月,不滿足於此的趙某某又通過破壞土地、壟斷河道、打罵村民等方式強買該村土地757畝用於採砂,其中耕地就達到了40餘畝。劉春雨、張豔軍作為村“兩委”幹部對趙某某欺壓村民、非法採砂等違法犯罪行為卻不聞不問,不及時報告。2018年5月,奈曼旗公安局將趙某某等人定為涉惡團伙進行打擊,同期奈曼旗紀委監委認定劉春雨、張豔軍符合“保護傘”的十類情形中的“幫助牟利”型,對二人也進行了調查。

對照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的《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中強調要“把掃黑除惡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結合起來”,劉春雨和張豔軍作為石碑村村幹部,本來應該本著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為老百姓謀利益,但他們不僅放任趙某某橫行村裡不管,反倒完全淪為了惡勢力的幫凶,這類村幹部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重點打擊的對象。“2019年,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已經進入了重點打擊保護傘的階段,劉春雨、張豔軍作為最基層的“保護傘”,他們的查辦只是一個開端。”負責該案的奈曼旗紀委監委掃黑除惡辦公室同志說道。

今年以來,奈曼旗紀委監委立足職能定位,堅持把掃黑除惡與反腐敗鬥爭和懲治基層"微腐敗"結合起來,大力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堅決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確保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據統計,該旗紀委監委已收集涉黑涉惡線索52件、排查“保護傘”15件、立案查處“保護傘”2件3人。

來源:清風奈曼

編輯:李子陽

審核:王愛國 張慶英

奈曼旗兩名村幹部為惡勢力充當“保護傘”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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