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澤交警開展夜查行動 半個月接連查獲8起醉駕

摩托車 交通 白酒 法律 轎車 名城蘇州 2019-06-06

本報訊(徐小萍記者劉立平)連日來,震澤交警中隊根據夏季酒後開車高發的態勢,連續開展夜查行動,在半個月的時間內,接連查獲了8起醉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據辦案民警介紹,8起醉駕中,有6起是駕駛轎車,另2起是駕駛二輪摩托車。而醉駕原因,多是以為晚上沒有交警執勤,抱著僥倖心理開車。

首個被查獲的是駕駛人黃某,他與朋友在南潯吃晚飯,席間喝了白酒,快到晚上9點時自行駕車回家。在行駛到大船港卡口處時,被民警查獲,經檢測,黃某屬於醉駕。第二天,同樣在大船港卡口,時間也是晚上9點左右,在盛澤喝了酒後開車前往南潯的孔某,被民警攔下,經檢測屬醉駕。

“多數醉駕司機,都是在喝完酒後,以為晚上了沒人檢查,並認為自己有多年駕駛經驗,可以穩妥地把車開回去,所以就開車上路了。”該中隊民警表示,一些被查處的醉駕司機,往往酒後開車的次數較多,由於以往沒被查到,便放鬆了自我約束。有些司機覺得,喝酒的地方與自己家相距較遠,喊代駕不太方便,便冒險自己開車。究其根本,都是因為對酒後開車的危害性沒有足夠認識。

駕駛人蔣某在家裡吃晚飯,喝了三兩左右的白酒。飯後無聊,大約晚上7點半,他開車前往南潯洗澡,行駛到鎮西大道,被交警發現。蔣某立馬調轉車頭逃跑,結果沒跑掉。經檢測,蔣某屬醉駕。

在此次查處的2起二輪摩托車駕駛員醉駕案子中,有一名駕駛員是第二次被查到酒後駕駛。當天下午2點左右,李某駕駛二輪摩托車在震新南路行駛,被交警攔下檢查。也許是知道自己飲酒駕駛的違法行為即將暴露,李某淡定地說:“上次你不是把我抓住過麼?”坐到警車內準備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時,李某又說:“上次我也是酒後駕駛,被處理了4個月。”李某呼氣測試結果為112mg/100ml,屬醉駕。

“在農村,‘喝點酒騎摩托不礙事’的觀念還存在,有些二輪摩托車駕駛員對酒後開車的重視程度不夠,這也導致騎摩托酒駕的情況比較多見。”上述民警表示。

另一起二輪摩托車駕駛員醉駕的案子中,涉事駕駛員與工友喝完酒,先是騎車回震澤新民橋處卸貨,卸完貨後他又駕車回大船港,在村道上被民警攔下。

據悉,目前這8名醉酒駕駛人員都已被取保候審。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可判處1至6個月的拘役、罰金4000元,同時駕駛證將被吊銷5年。

(責編:嚴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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