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遇交警查車闖關逃跑 原來是沒有駕照害怕被處罰
6月5日,金沙縣一男子駕駛一輛二輪摩托車途經長安街路段時,見交警設卡查車,不但不理睬交警示意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反而加大油門闖關,將執勤民警撞倒在地後逃跑了...
來源:重慶晨報
遇上民警查酒駕,永川一開著未掛號牌摩托車的男子轉身拔腿就跑。民警立即追趕,成功將男子抓獲。原來,他因有多項違法行為,已經被記26分,處罰1300元。
8月4日21時許, 永川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民警在中山大道中段大什字路段開展酒駕專項整治行動時,將一輛未懸掛號牌的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員攔下,並要求出示駕駛證、行駛證。
駕駛員吳某表示:“忘帶身上了……”民警準備通過移動警務終端查看其是否有駕駛證時,吳某突然拔腿就跑。
民警覺得事有蹊蹺,立即進行追趕。吳某跑出去300米後,在一處樹林中,被民警成功抓獲。
經調查,吳某因違反“與準駕車型不符、機動車未懸掛號牌、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加裝遮陽傘(篷)”等多項違法行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法律法規,被永川交巡警處以罰款1300元記26分的處罰。
根據相關規定,駕駛證被扣滿12分,但不足24分的情況,需要參加培訓,並且要通過科目一的考試,考試合格後,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
扣24分或24分以上的,需要重新考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試合格後,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
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徐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