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專項整治:斑馬線禮讓行人

民生 社會 晉城交警直屬一大隊 2017-08-03

城市道路交通專項整治:斑馬線禮讓行人 “機動車不讓斑與線”是指機動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第—款的行為,即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機動車駕駛人在禮讓斑馬線應該遵守的規則:

一、機動車允許通行而行人禁止通行的,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減速通過。

二、機動車、行人均允許通行的,應當停車讓行

“未停車讓行”認定原則:

一、未劃分道路中心線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條機動車道的,應當雙向停車讓行;

二、同方向有兩條機動車道的,兩條車道內的機動車應當停車讓行;

三、同方向有三條(含)以上機動車道的,行人所對應車道和前方相鄰車道內的機動車應當停車讓行。行人通過所對應的車道後,機動車可以從行人後方通行。

交警提示:

在對”不禮讓”斑馬線行為進行處罰時,交警將採取現場處罰和監控拍攝兩種方法,並將進一步完善停止標線、人行橫道標誌等交通設施。同時提醒行人,也—定要遵守交通法規,在確保不闖紅燈的前提下,注意觀察路況,確保自身安全,而交警也會加大對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的管理處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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