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行人“劉傑”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現予以曝光!'

民權縣 法律 劉傑 河南 刑法 商丘 民權縣人民法院 201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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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執行人“劉傑”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現予以曝光!

執行案號:(2018)豫1421執146號

執行法院:民權縣人民法院

被執行人: 劉傑

性別:男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51000元

居民身份證號碼:4114211984****2010

住所地:河南省商丘市民權縣尹店鄉白雲村

執行內容:被告人劉傑犯敲詐勒索罪一案,民權縣人民法院作出(2016)豫1421刑初263號刑事判決書,判令被告劉傑於判決生效後10日內退賠被害人白某某51000元。履行期限屆滿後,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原告白某某向民權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民權縣人民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及相關法律文書,但被執行人截至目前仍未履行。該院決定將被執行人劉傑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時對其發出限制高消費令。如發現被執行人有違反限制高消費令行為,或發現財產線索,請立即向該院舉報。

(民權縣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財產舉報電話0370-858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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