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如皋市市級機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
簡 章
為進一步優化市級機關幹部隊伍結構,有序推進幹部跨部門、跨地區交流,不斷增強全市機關幹部隊伍整體活力,根據《南通市市級機關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如皋市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等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市級機關工作人員4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範圍及條件
(一)選調範圍
全市市、鎮(區、街道)機關已進行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科級以下公務員。
(二)選調條件
1.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3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且報考時在現所在單位工作2年以上,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7年8月;
(3)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除選調職位有特殊要求的,報考人員年齡一般在35週歲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後出生);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職經歷和其他相關條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調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採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名表從如皋黨建網www.rgdj.gov.cn下載)。
報名時間:2017年9月1日上午8:30-9月3日下午6:00;
報名地點:市行政中心A座1213室。
報名時,須提交經所在單位黨組織審核蓋章的《報名表》,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歷年年度考核情況證明、《公務員登記表》、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及工作成果的原件及複印件,攜帶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2張。
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說明理由,報名人員可在報名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對信息填報不準確或報名資料不全的,說明需補充的內容,報名人員應在報名時間內,如實補充填報和提供相關資料,否則視為資格審核不通過。報名材料須真實有效,提供虛假信息的,取消選調資格。
本次公開選調開考比例不低於1:2,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相應減少選調計劃,減少選調計劃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職位,報考人員可於9月5日上午8:30-11:30改報其他職位。
(二)適崗評價與筆試
適崗評價主要從學習經歷、工作經歷、考核獎懲、工作成果等方面考察報名人員的能崗相適度,滿分100分。
筆試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能力素質,滿分為100分。根據選調機關(單位)崗位職能和招錄需求確定測試形式及內容。選調機關(單位)根據需要,可申請進行專業能力測試,滿分100分。有專業能力測試的職位,筆試總成績按綜合素質測試和專業能力測試5:5的比例折算。
適崗評價、筆試由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部署並組織實施。
(三)資格複審與面試
適崗評價、筆試總成績按5:5折算得分,從高分到低分,按照選調計劃開考比例確定資格複審人選。資格複審不合格或考生主動放棄的,在同職位人選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由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選調單位參與。重點考查應試者德的認知、作風效能、服務意識、組織協調能力、創新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等,滿分為100分。
形不成競爭的面試職位(只有1人進入面試的職位),面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低於60分的不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的時間和地點詳見准考證。面試對象須於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中,遲到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四)考察
按適崗評價和筆試折算的綜合成績、面試成績5:5的比例折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考察由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部署,選調機關(單位)組織實施。考察組通過個別談話、民主測評、查閱幹部檔案和工作資料、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對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等情況以及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考察,突出對政治品質、道德品行的考察。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觀真實反映情況。
在考察環節,如考生主動放棄資格或考察不合格的,由選調機關(單位)確定是否遞補,並報市委組織部同意。
(五)公示與調動
綜合考察情況,結合選調機關(單位)意見,由市委組織部部務會討論確定擬選調人選,在如皋黨建網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影響任用問題的,按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對公示反映有問題影響任用的,取消選調資格。對取消選調資格或主動放棄的,由選調機關(單位)黨組織確定是否遞補,並報市委組織部同意。
三、其他事項
選調工作由市委組織部聯合市人社局組織實施,選調單位共同參與,市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政策諮詢電話:87199096。
中共如皋市委組織部
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8月31日
2017年如皋市市級機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職位表 | |||||||
序號 | 選調單位 | 選調職位 | 選調 計劃 | 職位要求 | 是否組織專業能力測試 | ||
名稱 | 代碼 | 名稱 | 代碼 | ||||
1 | 市紀委 | 01 | 科員 | 01 | 4 | 法律類、財務財會類、工商管理類、經濟類及相關專業;未受過行政處罰及黨政紀處分;熱愛紀檢監察事業 | 是 |
2 | 科員 | 02 | 2 | 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組織能力;未受過行政處罰及黨政紀處分;熱愛紀檢監察事業 | |||
3 | 市委辦 | 02 | 科員 | 01 | 3 | 中共黨員;具有較強的政策理論水平、文字工作能力及組織協調能力,肯吃苦 | 是 |
4 | 市人大辦 | 03 | 科員 | 01 | 3 | 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 是 |
5 | 市委組織部 | 04 | 科員 | 01 | 4 | 具有較強的政策理論水平、文字工作能力及組織協調能力 | 是 |
6 | 市編辦 | 05 | 科員 | 01 | 2 | 中文文祕類、公共管理類專業 | 是 |
7 | 科員 | 02 | 1 | 專業不限 | |||
8 | 機關工委 | 06 | 科員 | 01 | 2 | 中共黨員優先,黨建、文祕、財會工作經歷優先 | 是 |
9 | 團市委 | 07 | 科員 | 01 | 1 | 專業不限;年齡在28週歲以下 | 否 |
10 | 市政府辦 | 08 | 科員 | 01 | 5 | 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文字綜合能力 | 是 |
11 | 市發改委 | 09 | 科員 | 01 | 5 | 專業不限;具有經濟條線工作經歷者優先 | 是 |
12 | 市司法局 | 10 | 科員 | 01 | 1 | 中文文祕類、法律類專業;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取得相應學位 | 否 |
13 | 市人社局 | 11 | 科員 | 01 | 1 | 專業不限;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 | 否 |
14 | 科員 | 02 | 1 | 法律類專業 | |||
15 | 市住建局 | 12 | 科員 | 01 | 1 | 工程管理類專業;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取得相應學位;原則上須在鄉鎮從事建設管理工作2年以上,有單獨負責或參與具體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工作經歷 | 是 |
16 | 科員 | 02 | 1 | 園林綠化類專業;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取得相應學位 | |||
17 | 科員 | 03 | 1 | 財務審計類專業;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取得相應學位 | |||
18 | 市規劃局 | 13 | 科員 | 01 | 2 | 城市規劃、建築工程類專業;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 | 是 |
19 | 市建工局 | 14 | 科員 | 01 | 1 | 中文文祕類及相關專業優先,具備一定文字寫作能力 | 否 |
20 | 市城管局 | 15 | 科員 | 01 | 1 | 專業不限;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 | 否 |
21 | 市農委 | 16 | 科員 | 01 | 1 | 具有黨政辦工作經歷的優先 | 否 |
22 | 科員 | 02 | 1 | 從事農業條線工作的優先 | |||
23 | 市安監局 | 17 | 科員 | 01 | 2 | 專業不限 | 否 |
24 | 市供銷總社 (參公) | 18 | 科員 | 01 | 1 | 中文、經濟、農業、水利類及相關專業 | 否 |
來源|市委組織部
編輯|史勇華
校對|周海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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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rgdj.gov.cn/XWZX/GGGS/201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