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隆鼻失敗獲賠償 選擇醫療美容需謹慎

美容 護膚 整形 滿洲里 北方新報 2019-04-25

近日,一名三十多歲妙齡女子小吳因隆鼻失敗而到滿洲裡市人民法院起訴索要賠償。

2018年底,吳女士在滿洲裡市某美容護膚中心花1500元做“嘟嘟脣”和“線雕隆鼻”微整形手術,吳女士沒簽訂任何術前協議就上了手術檯。原本愛美做了線雕隆鼻,不料手術後呼吸困難,原告多次找到被告要求處理,被告卻一直搪塞說這些都是術後正常反應,原告不適感日益加劇,無奈到哈爾濱某醫院進行取線手術。事後吳女士到滿洲裡市相關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舉報,經調查發現該美容護膚中心未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擅自開展美容經營活動屬於違法行為,目前該中心已關閉。但是該美容護膚中心經營人拒不承認為吳女士實施了美容手術,吳女士只好來到法院起訴。

滿洲裡市人民法院受理後,發現吳女士僅有雙方微信付款交易記錄,對手術造成的後果及是否被告實施的手術未有足夠的證據。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法官多次組織調解,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該美容機構向吳女士支付了7000元醫療費。在此法官提醒:現在各種誇張的整形廣告宣傳很多,愛美的女士們一定要擦亮眼睛,謹慎選擇,如果想美容也要到具備資質的美容整形機構,以免身心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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