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茂名公安機關成功偵破一起制販假幣案,一舉抓獲犯罪嫌疑人9名,繳獲面值50元和100元假人民幣共計約188萬元,以及收繳製造假幣工具一大批。
"近日,茂名公安機關成功偵破一起制販假幣案,一舉抓獲犯罪嫌疑人9名,繳獲面值50元和100元假人民幣共計約188萬元,以及收繳製造假幣工具一大批。
今年6月,茂名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偵大隊在工作中發現嫌疑人彭某喜有偽造貨幣嫌疑。高新分局領導高度重視,要求辦案部門對此案件展開調查。經過一個多月的摸排,民警發現嫌疑人彭某喜夥同官某東、陳某、闕某盛、曾某輝、樑某通等人到東莞市常平鎮出租房內製作大量偽造面值50和100元假人民幣,隨後送往茂名市電白區那霍鎮、黃嶺鎮由嫌疑人黃某釗、呂某周、李某利等3人出售。
由於該團伙明目張膽偽造貨幣,並且分工明確,設備精良,偽造原材料較好,偽造水平較高,對社會產生極其惡劣影響。
7月26日凌晨5時許,高新分局組織40多警力,在東莞常平、電白那霍和黃嶺、高州雲潭同時展開收網行動,一舉抓獲犯罪嫌疑人9名,繳獲面值50元和100元假人民幣共計約188萬元,收繳生產假幣模板(U盤)、晒版機、切割機、壓線機、電腦、打印機等涉案物品一批。
"近日,茂名公安機關成功偵破一起制販假幣案,一舉抓獲犯罪嫌疑人9名,繳獲面值50元和100元假人民幣共計約188萬元,以及收繳製造假幣工具一大批。
今年6月,茂名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偵大隊在工作中發現嫌疑人彭某喜有偽造貨幣嫌疑。高新分局領導高度重視,要求辦案部門對此案件展開調查。經過一個多月的摸排,民警發現嫌疑人彭某喜夥同官某東、陳某、闕某盛、曾某輝、樑某通等人到東莞市常平鎮出租房內製作大量偽造面值50和100元假人民幣,隨後送往茂名市電白區那霍鎮、黃嶺鎮由嫌疑人黃某釗、呂某周、李某利等3人出售。
由於該團伙明目張膽偽造貨幣,並且分工明確,設備精良,偽造原材料較好,偽造水平較高,對社會產生極其惡劣影響。
7月26日凌晨5時許,高新分局組織40多警力,在東莞常平、電白那霍和黃嶺、高州雲潭同時展開收網行動,一舉抓獲犯罪嫌疑人9名,繳獲面值50元和100元假人民幣共計約188萬元,收繳生產假幣模板(U盤)、晒版機、切割機、壓線機、電腦、打印機等涉案物品一批。
目前,犯罪嫌疑人彭某喜等9人已被刑事拘留,該案所有犯罪嫌疑人已被一網打盡,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條
偽造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偽造貨幣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偽造貨幣的總面額在二千元以上不滿三萬元或者幣量在二百張(枚)以上不足三千張(枚)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偽造貨幣的總面額在三萬元以上的,屬於“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行為人制造貨幣版樣或者與他人事前通謀,為他人偽造貨幣提供版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記者】楊建雄
【通訊員】高新公宣
【作者】 楊建雄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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