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哈頓”已成“曼哈屯”?怎樣讓地名規範變得“規範”……

“曼哈頓”已成“曼哈屯”?怎樣讓地名規範變得“規範”……

“歐洲城”改名“矮凳橋小區”

小區“曼哈頓”變成“曼哈屯”

最近各省開展的地名規範工作

新聞不斷

“曼哈頓”已成“曼哈屯”?怎樣讓地名規範變得“規範”……

“曼哈頓”成“曼哈屯”?

一些網友不由哼唱:我的老家,就住在那個屯,我就是那個屯裡土生土長滴人兒……

一 全國整頓“大、洋、怪、重”地名

2019年過半,在全國第二次地名普查後,海南、陝西、河北、廣東、浙江等地按照部委通知,開展清理整治“大、洋、怪、重”等不規範地名工作。

“曼哈頓”已成“曼哈屯”?怎樣讓地名規範變得“規範”……

在該通知細則中,對“大、洋、怪、重”做了解釋和界定:

1.所謂“大”

刻意誇大的“大地名”——專名或通名的含義遠遠超出地理實體實際地域、地位、規模、功能等特徵的地名。

認定原則和標準是,未經批准,隨意使用“宇宙、中央、天下、世界、環球、歐洲、澳洲、美洲、中國、中華、全國、萬國、特區、首府”等詞語的地名,或通名層級混亂,刻意誇大地理實體功能的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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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謂“洋”

崇洋媚外的“洋地名”——包含外國人名、外國地名,用外語詞命名的地名。但歷史上已經存在、具有紀念意義或反映中外人民友誼的地名,地名用詞含義符合漢語用詞習慣、符合有關規定的除外,如白求恩國際和平醫院、列寧公園等。

3.所謂“怪”

怪異難懂的“怪地名”——用字不規範、含義怪誕離奇、含義低級庸俗、帶有濃重封建色彩的地名。比如,未經批准,隨意使用“皇帝、皇庭、御府、帝都、王府、相府”等古代帝王的稱謂以及歷史上的官銜名、職位名等詞語的地名。

(疑問:以上名字可以直接禁止,為何強調“未經批准”?話說,這些名字誰能批准?誰敢批准!)

4. 所謂“重”

重名同音的“重”地名——一個城鎮內的居民區、建築物和道路、街巷名稱重名或同音。

這次“正名行動”很快就有了“成果”。6月12日,溫州市發佈消息,該市“歐洲城”一期、二期名稱規範為“矮凳橋小區”。在2010年溫州也整頓過一次,“中瑞・曼哈頓”改成“中瑞・曼哈屯”。這引發市民及輿論熱議。

不過,這次改名中,最先邁向風口浪尖的還是海南。

海南公佈了一份名單:“中華水戀小區”被認為是超出地理實體地域、地位、規模、功能等特徵的地名;“太平洋別墅”被認為是隨意使用具有特定含義的詞語,容易產生歧義的地名。皇家騎士酒店、比利弗酒店、珊瑚宮殿、反修橋、滅資橋等被認為涉及怪異難懂。珊瑚宮殿被認為名不副實,帶有封建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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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總部在深圳的維也納酒店集團旗下的15家酒店(主要位於海口和三亞)也赫然在列。

“維也納酒店集團”立刻不幹了,正式表達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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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媒體採訪中,海南省民政廳辦公室一名黃姓工作人員認為,“國家現在要文化自信嘛,中國有幾千年的文化,在中國的領土上叫這些洋地名合適不?這不是傷民族的感情嗎?在外國幹嘛不叫中國的地名啊。”

很可惜,這名黃姓工作人員自己忘了“改名字”。

該廳網站信息顯示,去年這個名字的頭銜是該廳區劃地名處副處長,因在救災物資採購、工程項目招投標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財物。2018年2月被省紀委省監委給予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降為科員級非領導職務;收繳其違紀所得。當然,也可能是同名同姓。引發媒體另類關注。

最後,海南有關部門專門召開通氣會對外界迴應,其迴應內容也從側面反映出,本次整治的重點:

迴應一:由於在外來文化的衝擊下,一些地方為追求經濟效益,“喜歡起洋地名”,“貪大、媚洋、求怪”等地名亂象依然存在,特別是城市“洋地名”問題比較突出。

迴應二: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是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務,是傳承保護優秀傳統文化、堅定文化自信的必然要求,是保障經濟社會發展、提升社會治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加強和規範地名管理、提升地名工作法治化水平的重要途徑。

人民日報公號《俠客島》發表了觀點:一個挺好的想法,如果不能按照令人信服的邏輯推進,如果不能按照合法依規的程序落實,那麼就容易引發物議沸騰。

二 改名代價與改名背後的科學

筆者,長於湖北襄陽,到今天都改不了口,經常說“襄樊”。

2010年,襄樊市終於完成了它更名襄陽的夙願。然後就是一頓改,從居民個人省份證,商家註冊地址,到全國地圖、區域地圖的標註,市、縣、區、鄉、鎮各級單位的公章變更,路標、牌匾還有戶籍、證件的調整。據媒體事後估算,這個過程產生的成本可能上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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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今年這次地名規範和襄陽改名的性質是不一樣的。但改名過後的折騰,估計是一樣的。

地名有重複的改動,誰都沒有異議;可涉及所謂“洋”的問題,就不能不慎重。

地名是一門嚴謹的學科,不僅僅反映一個社會的文化變遷和承載路牌指示的實際功能,背後還牽扯到社會學、經濟學、政治學、法學等一級學科下的細分領域,基本冶以上學科於一爐,不可偏頗理解。

我們今天城市住宅小區和公共建築,基本都是沿襲學習西方經驗,其建築形態與建築名稱,應具有一致性。比如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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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外觀形態造型都是西式的時候,取個“亭臺樓榭”等傳統中華文化的名字,是不是很違和?

再看華為在東莞松山湖新建的歐式小區,您覺得能起個什麼名?……陶然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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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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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今年寫過一篇《也談愛普生逃離深圳》的文章,一些網友在評論驚呼:一直以為愛普生是美國企業,原來是日本的啊!

沒錯,日本二戰前也發起過“去洋名”運動,表示對國家崛起的自信,可惜收效不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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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無禁止即可為,中央強調了很多年,屬於抓得非常認真的頂層設計。各領域各行業都在推行負面清單管理。在這個意義下,只要不違反法令規定,任何所謂的“大、洋、怪”都屬於市場自由的範疇。

從憲法學意義上,行政機關對於地名主要遵守三個義務:

1. “不得侵犯的消極義務”:指政府不得隨意變更地名;

2. “提供救濟的給予義務”:政府應當制止第三人對地名使用權的侵犯;

3. “促進實現的保護義務”:政府應當積極創造各種有利條件滿足地名使用權的有效行使。

在具體實踐中,對於“人民”也要做一個區分。比如涉及地名的命名及更改,其它城市或地區的居民很難說有什麼話語權或參與權。相對來說,附近居民、長期棲身者等特殊利益群體的使用權才具有法律權利的意蘊。徵求意見當然要廣泛,但更應該有側重,地名區域附近的居民顯然擁有更大的話語權,且這種話語權應受到法律保護。

三 誰來命名新地名?

改名易,命名難!

地名規範的難度,恰恰就在之後的改。

改了,不等於有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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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曾經給北京城進行過系統命名,命名者是“元儒四家”“元詩四家”的“雙料冠軍”虞集。這位當朝大文豪博覽《尚書》、《周易》、《詩經》、《論語》、《左傳》等古代典籍,給北京城50坊起了雅緻的名字,個個有典可考。

福田坊,坊有梵剎,取福田之意以名。(深圳有設福田區)

阜財坊,坊近庫藏,取虞舜《南風歌》阜民財之意。

金城坊,取聖人有金城,金城有墼固久安之義以名。

玉鉉坊,按《周易》:鼎玉鉉,大吉。因坊近中書省,取此義以名。

保大坊,按《傳》曰:武有七德,保大定功。以坊近樞密院取此義以名。

金臺坊,按燕昭王築黃金臺以禮賢士,取此義以名。

丹桂坊,取燕山竇十郎教子畝事、“丹桂五枝芳”之義以名。(深圳有同名餐飲企業)

明時坊,地近太史院,取《周易·革卦》君子治歷明時之義以名。

五福坊,坊在中地,取《洪範》五福之義以名。

鳳池紡,地近海子,在舊省前,取風凰池之義以名。

不過尷尬的是,這50個名字只有一個“金臺”沿用至今,其他的都已經被“低俗”的日常生活打敗。

(張清常. 北京街巷名稱史話[M]. 北京語言文化大學出版社, 1997.)

許多城市的地名,雖然有些讓人莫名驚詫,但也延續成當地特色,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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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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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起洋名在當今中國社會已經並不流行,復古風漸漸興起。

有人提到房產商愛起洋名。但那已經是陳年舊事,老黃曆了。

像威尼斯花園,東方巴黎,名仕豪庭,香儂雅筑,新奧爾良公館,柏林愛樂等名稱越來越少,也越來越感覺不上檔次。

查閱2018年北京的新建小區名,現在都是這個畫風:

翡翠墅、一渡青青、金隅上城、寰宇天下、璟悅府、朝青知築、五里春秋……

很快,中國古典文化會經過新的變異,走入你我的生活……

總的來說,地名規範的初衷肯定是好的,但在執行上確實需要慎之又慎。

在機構改革以後,各省各市的地名工作紛紛歸口到民政部門,但該部門一向“人丁單薄”,缺乏相關資源。遇到這種“大活兒”,往往發一份通知請有關部門協助了事,這樣幹出來的效果就有點粗細不一,效果各異。

改名,看起來是小事。實則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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