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副總理再受貪腐指控

【東博社綜合報道】馬來西亞檢察機關6月26日對前副總理艾哈邁德·扎希德·哈米迪追加7項貪腐指控,所涉罪名增至54項。

檢察機關通譯員念出每項指控後都詢問扎希德是否明白指控的意思,他則表示明白並且要求接受審訊。

馬來西亞副總理再受貪腐指控

扎希德現身反貪會(圖片來自:星洲網)

這7項貪腐指控認為,扎希德於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期間在布城Seri Satria,收取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共424萬新元(約2155萬人民幣),作為他擔任公務人員,即內政部長期間,為該公司延長合約的酬勞,同時扎希德還幫助該公司成功擔任中國一站式服務中心及外國簽證系統的供應商,此舉觸犯了馬來西亞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16a(B)條文。一旦罪成,被告將面對最高20年監禁並罰款5倍數額或1萬令吉(約16,587.32人民幣)。

馬來西亞副總理再受貪腐指控

扎希德被保釋外出(圖片來自:星洲網)

主控官莫哈末慕扎米副檢察司要求被告以20萬令吉(約331,621.47人民幣)保釋金、一名擔保人及交出護照保外候審,扎希德代表律師馮吉祥並無異議。由於扎希德在之前應對洗黑錢等指控時已交出護照,因此地庭法官阿祖拉允許扎希德以20萬令吉及一名大馬籍擔保人保釋。

扎希德在前總理納吉布領導的上一屆政府擔任副總理兼內政部長,現任反對黨新馬來民族統一機構(巫統)主席。馬來西亞1957年獨立以來,以巫統為首的多黨聯盟長期執政,直至2018年5月議會選舉中因為捲入貪腐醜聞而首次敗選下野。

馬來西亞副總理再受貪腐指控

扎希德上庭時心情甚好(圖片來自:星洲網)

追加的7項指控使扎希德揹負的貪腐指控多達54項,檢方準備6月27日再提出33項指控,涉及1000萬美元“回扣”。扎希德的一共87項累積指控,超越了前沙巴首長拿督斯里慕沙阿曼的51項指控紀錄。而扎希德此前的47項指控,也已超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42項指控,以及納吉夫人拿汀斯里羅斯瑪的20項指控。

來源:東博社綜合

編輯:譚紫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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