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目的地遭外交部預警 旅行社卻拒絕為遊客退款

旅行 以色列 約旦 同程網 江蘇 浙江新聞 2019-05-17

2019-05-15 10:13 | 中國江蘇網

近日,中國外交部網站發佈中國公民出境安全提示:近期暫勿前往以色列與加沙邊境及附近地區,原因是以色列與加沙地區局勢緊張升級。然而,南京市民許女士和同伴在同程旅遊網報名了以色列約旦12日遊,臨行前,許女士關注到以色列和加沙邊境局勢緊張升級。考慮到自身安全問題,許女士多次要求旅行社退費卻遭到拒絕。

目的地遭預警打了退堂鼓

許女士表示,她和同伴兩人共花費34920元在同程旅遊網報了名。出行前,許女士在準備旅行攻略的同時,特別關注了以色列約旦方面的相關信息,得知以色列方面局勢不穩,許女士非常擔心。

“戰亂誰敢去啊,炮彈到處亂飛,不知道安全不安全,我們不想為了旅遊丟了性命,現在要求退款,旅行社卻不同意。”許女士說。

記者在登錄外交部的網站出行提示一欄,確實看到提醒遊客近期暫勿前往以色列與加沙邊境及附近地區的通知,通知中也說明了發出風險提示的原因,是因為以色列與加沙地區局勢緊張升級,在今年6月前提醒公民暫勿前往以上地區。

許女士表示,她要去的旅遊區就在風險提示區域內,從5月10日開始,她就與同程旅遊方面聯繫,希望能夠退費,但對方始終未給出明確答覆。

旅行社表示費用沒法退

許女士同時認為,“文化和旅遊部也發了同樣的通知,轉發了這條安全提示。我們和同程聯繫,說星期一給答覆,今天聯繫又說下午給答覆,再過兩天就要出行,我們擔心安全,上面寫得很清楚,我們不想給國家造成負擔,萬一戰亂還要營救我們。”

在遊客安全無法得到完全保障的情況下,遊客可以申請退款嗎?同程旅遊的官方客服表示,並未接到取消行程的通知。

“如果你要退訂,要正常按照合同賠償損失,說是不影響行程,不影響出遊。因為確實是安全問題,我們再跟上面反饋。”同程旅遊客服工作人員說。

許女士表示,在國家有關部門發出安全提示的情況下,旅行社方面執意讓遊客成團出行,這是對遊客安全的不負責任。5月13日,許女士再次找到了同程旅遊中山北路店。店內負責人表示,許女士和同伴反映的問題她剛剛瞭解,目前還無法給出明確答覆,“一切以總部通知為準,總部和旅遊部門對接,我還要跟總部溝通。”同程旅遊中山北路店負責人表示,他們目前還沒有收到文化和旅遊部禁止前往當地的通知,所以相關旅遊產品不會下架。由於臨近出行日期,許女士和同伴的出行費用已經產生,“機票已經開票了,簽證已經辦好了,還有兩天出發,這些都是提前辦好的,這些費用都是存在的。其他損失還要再核實。”

律師稱有權利要求解除合同

律師表示,國家機關已經對出行發佈了安全提醒,在這種情況下游客是有權利要求解除合同的。

根據《旅遊法》六十七條對不可抗力影響行程有明確規定,即“合同解除的,組團社應當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旅遊者”。

江蘇當代國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學信說,“我認為這種情況屬於不可抗力,旅遊者可以要求與旅行社解除合同。可能旅行社產生了費用,涉及旅行社和旅遊者按照合同約定處理費用的問題。如果旅行社不同意解除合同,或者不合理要求旅行者承擔所有費用,旅行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許女士表示,後期她們將與同程旅遊方面做進一步溝通,如果協商不成將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原標題《旅遊目的地遭外交部預警 旅行社卻拒絕為遊客退款》,原作者 盧斌,編輯 陳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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