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賀在帝位27天,被廢為海昏侯,是霍光擅政專權的表現嗎

南昌海昏侯墓考古資料公佈後,學界對劉賀立廢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一些專家認為從海昏侯墓中的資料和既有文獻分析,“行淫亂”是霍光廢黜劉賀的藉口,以達到自己擅政專權的目的;也有一些專家則不以為然,認為霍光廢黜劉賀的主要原因,是劉賀所為與霍光的執政理念和實踐相違背。後者似乎更有說服力。

劉賀在帝位27天,被廢為海昏侯,是霍光擅政專權的表現嗎

霍光為何立劉賀為皇帝?元平元年(公元前74年),漢昭帝去世,無嗣。漢武帝共有六個兒子,漢昭帝之外,衛太子齊王昌邑王三人早死,燕王謀反伏誅,只有廣陵王尚在。故在群臣共議皇位繼承人選之時,“鹹持廣陵王”,然而卻因霍光內心感到不安,導致皇位繼承人沒有塵埃落定。由此可以看出霍光的權力炙手可熱。霍光內心不安自有緣由。群臣看重的是廣陵王劉胥與昭帝劉弗陵的血緣上的親近關係,劉胥與劉弗陵都是漢武帝劉徹的兒子,劉胥是劉弗陵的四哥,劉弗陵是劉胥的幼弟(六弟),而霍光既看重宗法血緣關係的親近,又看重皇位繼承人的“道行”如何。如果單純從宗法血緣上的近親關係考量,廣陵王無疑是無可爭議的皇位繼承人,但若考慮到皇位繼承人的個人品質、政治正確,廣陵王則不是最合適的皇位繼承人。班固《漢書》:胥壯大,好倡樂逸遊,力扛鼎,空手搏熊彘猛獸。動作無法度,故終不得為漢嗣。漢武帝時期廣陵王就已因“行失道,先帝所不用”,被排除在皇位繼承人行列之外。霍光作為顧命大臣,忠實履行漢武帝晚年的政策,他不希望立廣陵王為皇帝而違背先帝的定製,也不希望將“無道”之人立為皇帝,而不立廣陵王則又違背了宗法制度,所以霍光很矛盾。在霍光猶豫不決之時,有郎官上書曰:“惟在所宜,雖廢長立少可也”,從而使矛盾得以化解。

僅從昭帝即位後廣陵王的表現看,霍光不立廣陵王為皇帝也是有道理的。漢昭帝時,劉胥覬覦帝位,使女巫詛咒。劉賀被廢帝位,廣陵王劉胥很開心。他認為漢昭帝早早駕崩,是因為自己使用巫術,現在劉賀只當了27天皇帝,也是巫術使然。漢宣帝繼位後,廣陵王劉胥繼續使用巫術,結果被告發,自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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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皇位繼承人選問題上,排除“無道”的廣陵王之後,與昭帝的血緣關係,劉賀最為“尊親”。劉賀的父親劉髆,是漢武帝劉徹之子,天漢四年(前97年),劉髆被封為昌邑王,成為西漢第一位昌邑王。後元元年(前88年)正月,昌邑王劉髆去世,諡號哀王,史稱昌邑哀王。之所以諡號哀王,是因為徵和三年(公元前90年),劉髆的舅舅李廣利出征匈奴前與丞相劉屈犛密謀推立李夫人之子劉髆為太子,後事發,劉屈犛被腰斬,李廣利投降匈奴,其家族滅。劉髆死後,年僅五歲的劉賀嗣位,成為西漢第二位昌邑王。劉弗陵與劉賀是叔侄關係。由此可以看出,霍光主導的“議所立”的標準是血緣關係的遠近,併兼顧“政治正確”,而非著眼於自己擅政專權的一己之私。這也為宣帝即位所證實。路溫舒曾說,劉賀被廢后,霍光“坐庭中,會丞相以下議定所立。廣陵王已前不用,及燕刺王反誅,其子不在議中。近親唯有衛太子孫號皇曾孫在民間,鹹稱述焉”。宣帝因為戾太子巫蠱事件,雖已無“尊”可言,但卻是“近親”,故而繼承了皇位。

北大歷史系教授辛徳勇認為,霍光改用昌邑王劉賀,大概是基於如下幾點考慮:劉賀是武帝的孫子,輩分低,便於加以管束;不到二十歲,政治經驗淺;劉賀愛玩,韜略不足,更好掌控。霍光立劉賀可能有這方面的原因,但絕不是主要原因。或許霍光根本沒有這方面的考慮。

劉賀在帝位27天,被廢為海昏侯,是霍光擅政專權的表現嗎

廢劉賀書中的主要罪狀為“荒淫迷惑,失帝王禮誼,亂漢制度”。劉賀生活腐化,不守君道法度,如帝喪不哭、不食素、飲酒作樂、搶美女藏在衣車內云云,這些雖不是劉賀被廢黜的主要原因,但可以看出劉賀無帝王之資。有網文說,在劉賀墓裡考古人員發現了最早的孔子畫像以及孔門弟子生平記錄,江西省考古研究所研究員、海昏侯劉賀墓考古隊長楊軍說,“像顏回、子貢這些人的像和生平介紹都有,3000多枚簡牘,其中大量是書。”考古隊還在墓中發現了《論語》、《史記》、《醫經》、《孝經》、《醫書》、《日書》等等,尤其是失傳了1800多年的齊論語版本,十分珍貴。種種跡象表明,墓主劉賀是受儒家思想影響的文化人。有專家迴應說:“實際上,漢武帝獨尊儒術之後,這些儒學典籍是貴族中普遍流行的,反映的是一種時代特色,很難說他本人對此有多少研究。”即使對劉賀是個文化人,對儒家經典也有研究,但能說明他就一定是正人君子、有道明君嗎?

符奎、卜憲群在《關於劉賀立廢問題的幾點看法》中說,不少學者認為“行淫亂”是霍光廢黜劉賀的藉口,真正原因是劉賀的奪權行動。劉賀即位後,並未急於奪權,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夏侯勝提醒劉賀“臣下有謀上者”時,劉賀反將夏侯勝下獄(《漢書·夏侯勝傳》),這實際上是一種政治表態。再者,昌邑群臣遭誅殺時,呼喊“當斷不斷,反受其亂”《漢書·霍光傳》,正是劉賀不曾支持昌邑群臣奪權的明證,因為掌握決斷權的人,只能是劉賀。劉賀從官中有人建議奪權,從主從關係上來說,這是從官的職責與本分,但這並不代表昌邑王集團真的採取了行動。

據載,在一次行舟中,豫章的太守卒吏孫萬世問劉賀:你被廢時,為什麼不斬大將軍,卻聽憑別人奪去天子璽印與綬帶呢?劉賀說:錯過了機會。孫萬世又說,你不久會應在豫章封王。劉賀回:應該會這樣,但現在不該談論。這番對話被告發,漢宣帝知道劉賀沒有能力再起事,就下詔不予追究,只削奪了劉賀食邑3000戶。如果這段話果真是劉賀說的,也不難解釋。劉賀當政時並無加害霍光,行奪權之舉,後來反思認為如果早知道霍光想廢掉自己,自己會及早預謀奪權,這種想法如果說有,也只是發生在被廢之時及以後。最主要的是劉賀執政時根基不牢,並無奪權的實力,即使他有奪權的想法,也只能深藏於內心,否則等於飛蛾投火,自我毀滅。

符奎、卜憲群認為,劉賀並無大志和國家治理才能,屬於生活方式腐化的西漢皇族。為了享樂,他利用皇帝的權力,肆意徵調人力與物資,這與當時社會發展的整體形勢和霍光的政治理念不符。故此,被學界視為霍光網羅劉賀罪名的“受璽以來二十七日,使者旁午,持節詔諸官署徵發,凡千一百二十七事”(《漢書·霍光傳》),才是劉賀被廢的真正原因。……作為忠實地執行武帝晚年政策的霍光,自然不能接受劉賀這樣肆無忌憚地揮霍民力的君主。這才是劉賀“行淫亂”內涵的實質,即“淫”是指劉賀的奢靡與多欲;“亂”則對應的是“亂漢制度”,除霍光羅列的罪行外,最根本的是指劉賀所為與霍光執政時期所主張的“輕徭薄賦,與民休息”(《漢書·昭帝紀贊》)的政治原則與理念相違背。

劉賀在帝位27天,被廢為海昏侯,是霍光擅政專權的表現嗎

至於昌邑群臣被誅原因,符奎、卜憲群如是說:昌邑群臣的罪名是“坐亡輔導之誼,陷王於惡”。劉賀“行淫亂”多與昌邑群臣有關,如:“使從官略女子載衣車,內所居傳舍”;“從官更持節,引內昌邑從官騶宰官奴二百餘人,常與居禁闥內敖戲”;“髮長安廚三太牢具祠閣室中,祀已,與從官飲啗”;“取諸侯王、列侯、二千石綬及墨緩、黃綬以並佩昌邑郎官者免奴”等等(《漢書·霍光傳》)。從法制角度分析,劉賀因“行淫亂”被廢,他的從官、官奴等必然被連坐,這是西漢“法治”與“霸王道雜之”(《漢書·元帝紀》)的治國之道所決定的。

對於曾經勸諫劉賀的郎中令龔遂、中尉王吉、師王式等人,或“以數諫爭得減死,髡為城旦”(《漢書·龔遂傳》),或“得減死論,歸家不教授”(《漢書·王式傳》)。可見,霍光對昌邑群臣採取了不同的處理辦法,並沒有因為他們的政治背景而濫殺無辜。這說明霍光處理劉賀事件的原則與目的,是堅決打擊與武帝晚年以來政治走向及社會發展形勢不合的政治行為與勢力,並非為個人擅政專權掃除障礙。

從政治上講,霍光為了籠絡劉氏宗室、穩固政治局面,一定程度上對劉賀進行了保護。在群臣建議將劉賀遷徙至漢中房陵縣時,“太后詔歸賀昌邑,賜湯沐邑二千戶”(《漢書·霍光傳》),這顯然出自霍光授意,說明霍光對劉賀並沒有趕盡殺絕,其廢黜劉賀的目的並非個人權力與利益的政治鬥爭,也包含穩定政治局勢和促進社會發展所需。

劉賀在帝位27天,被廢為海昏侯,是霍光擅政專權的表現嗎

漢武帝在晚年西域遠征失利和巫蠱事件平息後,對自己治國理政的得失做了認真反思,開始了基本政策的轉變。史書《罪己詔》記載:“朕自即位以來,所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傷害百姓、靡費天下者,悉罷之。”強調“當今務在禁苛暴,止擅賦,力本農。修馬政復令以補缺,毋乏武備而已。” 由於漢武帝“晚而改過,顧託得人”,以霍光為首的執政集團深化與民休息、和平建設的治國方略, 因而在西漢中期出現了被後世稱頌的昭宣中興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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