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原工商質監局政治處副主任鄧志軍受審'

六安 壽縣 安徽 刑法 安徽網 201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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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8月29日,由壽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六安市原工商質監局政治處副主任鄧志軍涉嫌挪用公款一案在壽縣法院開庭審理。

檢察機關指控:鄧志軍在擔任原壽縣質監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負責組織建設某工程中,以質監局為擔保人,幫助工程實際建設人楊某,以兩分利息向他人借款。後因楊某無力還款,鄧志軍與副局長李某(另案處理)採取虛列農民工工資的方式向縣政府申請撥付房屋收儲款。實際獲撥786880元后,將其中的386880元,以工程款的名義直接轉入楊某個人賬戶,用於楊某償還個人借款本息。

庭審期間,公訴機關就被告人鄧志軍涉嫌挪用公款罪,向法庭提供了多組證據。公訴人認為鄧志軍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辯護人也向法庭提供了相關的證據。辯護人認為涉案資金的使用,是單位的集體研究同意決定的事項,且該筆轉款目的有正當性。辯護人認為財政撥款撥至原質監局帳戶時,鄧志軍已調離,其經費使用是李某分配安排,應認定與鄧志軍無關。

據瞭解,鄧志軍曾任壽縣原質監局局長、黨組書記,2013年起任六安市工商質監局標準化科科長等職務。2017年9月25日,六安市市場監督局發文免去了其擔任的六安市原工商質監局政治處副主任職務。

合議庭決定擇期宣判。

趙武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趙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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