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廣西丨無證駕駛撞死人後逃逸,桂林一男子領刑3年

荔浦 摩托車 桂林 廣西 交通 轎車 法律 廣西欽北檢察 2019-04-20

無駕駛資格的荔浦男青年陳某駕駛小轎車去接女友吃夜宵,在途中發生與他人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後,陳某駕車逃離現場,造成他人死亡。數日後,陳某在法律震懾下投案。經荔浦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荔浦市人民法院以犯交通肇事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3年。

聚焦廣西丨無證駕駛撞死人後逃逸,桂林一男子領刑3年

荔浦馬嶺鎮的陳某隻持有摩托車駕照。2018年11月10日22時許,陳某駕駛小型轎車由馬嶺鎮沿馬青線往雙江鎮方向行駛,去接女友吃夜宵。行駛至雙江鎮下勝厄路段時,陳某駕駛的小型轎車與對向駕駛兩輪摩托車的韋某發生激烈碰撞。事故發生後,陳某通過後視鏡看到韋某和摩托車被撞倒在路旁,驚慌之下未下車查看即駕車逃離現場,並一路選擇偏僻小路行駛至馬嶺鎮一果園躲藏。被撞傷的韋某被群眾發現後,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此後,在外躲藏數日的陳某返回家中。經家人的勸導,陳某到荔浦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投案。

經法醫鑑定,韋某系在交通事故中顱腦損傷死亡。經公安交通部門認定,陳某承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韋某無責任。

荔浦市法院審理後認為,陳某違反交通運輸法規,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造成致1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肇事後逃逸,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陳某在犯罪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故法院依法對陳某作出從輕處罰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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