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部門監管失守、黨員幹部層層失責:誰在為違建大棚房“開綠燈”'

林業 盱眙 竹子 建築 農業 中國紀檢監察報 201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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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能部門監管失守、黨員幹部層層失責:誰在為違建大棚房“開綠燈”

“張某砍伐生態林的兩畝竹子,建房近1500平方米,嚴重違反了森林法、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房子不是一天就能建好的,相關部門能不知道嗎……”2018年10月,一封反映“相關部門不作為,導致國家生態林被違規佔用建大棚”的舉報信寄到了江蘇省盱眙縣紀委監委。

“群眾舉報的違建地點就在城中心,如果反映屬實,如此大面積的違建竟然躲過了多個職能部門的監管,令人難以置信。必須儘快查明真相,避免在群眾中產生惡劣影響。”該縣紀委監委第七紀檢監察室立即著手調查。

經瞭解,2005年張某承包了盱眙縣果園社區2.5畝竹園,該竹園屬於國家級生態公益林。2018年6月張某私自砍伐竹林,歷時2個多月建起了佔地1364平方米的大棚,大棚採用全鋼架結構,外圍用彩繪篷布覆蓋,主要用於花木經營。除了沒有做硬質路面,大棚設施標準、建築用途完全符合“大棚房”特徵。

“建大棚得過‘三關’,砍伐竹林,要徵得果園社區同意,並取得生態林砍伐許可;違建過程中,得躲過城管局流動巡查;即使僥倖建成,還要面臨強制拆除。為何張某的大棚能夠順利完工且安然無恙,究竟是誰在給違建‘開綠燈’?”調查組帶著疑問,首先找到果園社區分管副主任胡德祥。

“你明知張某沒有辦理生態林砍伐許可和建設許可就動工建設,也未按規定將相關情況上報給林業執法部門和城管部門。在領導班子明確反對砍林建棚的情況下,你為什麼在張某的申請上簽字蓋章?”辦案人員開門見山。

“之前,張某跟我說建的是臨時農業大棚,我沒弄清楚就同意了,後來發現張某建的是長期經營性用房,我怕得罪人,不僅自己沒有阻攔,也沒有按規定上報,錯過了最佳拆違時機,這是我工作失職。”胡德祥主動承認了錯誤。

不僅胡德祥對砍林違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果園社區負責人明嶸也打起了太極,交代胡德祥“既然城管局管了,我們就不要得罪人了”。

“果園社區沒有守好‘第一關’,城管局流動巡查也應當發現這麼大一處違建呀!”調查組隨即對縣城管局履職情況開展調查。

原來,早在大棚啟動建設當月,縣城管局市政管理處就發現了問題,並對張某下發了限期整改拆除通知書。

文書下達後,張某並未履行。市政管理處四中隊負責人吳宗良依照程序,兩次組織人員到現場強制拆除,每次都因接到市政管理處主任張先勇的電話而告停。

“第一次電話裡張主任要求我把拆違放一放;第二次張主任又打電話,我到現場就故意沒采取措施,讓張某把大棚建起來了。”吳宗良向調查組交代了經過。

按照相關規定,對於已建成的違建,市政管理處不再具備執法權力。因為張先勇的及時“干預”,大棚順利過了“第二關”。

建好的大棚應由縣城管局執法大隊強制拆除,這“第三關”為何也失守了呢?問題關鍵還是在張先勇身上。

“我們應該將已建成的違建轉執法大隊依法強拆,因為張某私下與我很熟悉,我就沒有安排移交。我顧及人情,工作嚴重失職,願意接受組織處理。”張先勇在事實面前低下了頭。

至此,這樁生態林上建大棚的案件水落石出,正是職能部門多方監管失守、黨員幹部層層不負責任,使得看似不可能的事變成可能。

“把公權力當作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不按規定履職盡責,實質上是紀律規矩意識不強的表現,損害的是黨和政府的公信力,必須嚴肅問責。”該縣紀委監委負責人表示。

5月30日,張先勇、胡德祥因違反工作紀律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明嶸和吳宗良分別被誡勉談話、提醒談話,縣紀委監委責成縣城管侷限期拆除違建大棚、加強內部監管規範履職,責成縣森林警察大隊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林業行政處罰。

目前,此案已被列入當地紀委監委重點督辦事項。(李巧 駱夢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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