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湘:網上追逃拒執被告人 懾於法律威嚴投案自首

臨湘 法律 刑法 湖南高院 2019-05-10

湖南法院網訊 近日,臨湘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拒不執行判決刑事自訴案件。2019年4月2日自訴人餘某向法院提起控訴,要求以拒不執行判決罪追究被告人鄧某的刑事責任。法院審查後,決定對被告人實行逮捕併網上追逃,迫於法律的威嚴,在網上追逃後的第15天,鄧某在其家屬的陪同下,主動到法院投案。

原來,鄧某與餘某的買賣合同糾紛經臨湘法院判決,由被告人鄧某償還餘某購車款42000元。判決生效後,被告人鄧某未予履行。自訴人餘某遂向法院申請執行。執行中,經法院通知,被告人鄧某既不履行判決義務,又未向本院報告財產情況。經查,被告人名下登記有小汽車二輛。2019年2月18日,臨湘市人民法院以不履行執行義務為由對其罰款3000元,被告人鄧某仍未履行義務。

法院認為,被告人鄧某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且拒絕報告財產情況,經採取罰款強制措施後仍拒不執行,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鑑於被告人投案自首,宣判前已履行全部執行義務,取得了自訴人諒解,予以從輕處罰,單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法官提醒,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有關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執行。被告人拒不執行的行為損害了人民法院裁判的公信力及司法權威,同時也損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應依法懲處。據悉,這是臨湘市人民法院2019年首例被告人網上追逃後自動投案的打擊拒執刑事自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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