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廳整改《問政山東》節目曝光問題:濟南德州聊城已做好電動自行車等級新規出臺前期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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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魯網7月24日訊6月6日,省公安廳參加了《問政山東》第十四期直播問政,節目曝光問題整改及舉一反三、構建長效機制情況如下:

曝光問題整改情況

節目播出當晚,省公安廳立即召開黨委擴大會,就節目曝光的問題,成立工作專班、派出工作組,深入落實整改。

(一)基層警務室存在長期無人值守、功能弱化虛化問題。省公安廳成立專項調查組,邀請山東廣播電視臺記者赴濟寧、泰安、聊城進行調查,並下發通知部署開展警務室、警用標識清理整治活動。濟寧市公安局摸排警務室570處,清理警用標識、牌匾等設施92件。對曝光的吉市口警務室、如意警務室均已整改完畢。泰安市公安局整改城區警務室9個、農村警務室13個,對曝光的赤臉店社區警務室已整改到位。聊城市公安局對曝光的八一社區警務室已連夜拆除警務標識,中心社區警務室已安排社區民警進駐。

(二)320省道昌邑段附近錦楓停車場,貨車司機質疑存在利益鏈條問題。省公安廳派出工作組連夜赴濰坊督導相關工作。濰坊市公安局迅速展開工作,依法對3名涉案人員實施刑事強制措施,另將2名民警、2名輔警涉嫌違紀違法線索移交紀檢監察部門。

(三)東營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中山社區車管業務綜合服務站等處,部分新車掛牌收費項目存在標示不清、標準不一等亂收費問題。省公安廳派出工作組,連夜赴東營現場督導整改工作,並下發《全省車管業務違規收費排查整治方案》,全面清理涉及車管業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消除違規收費亂象。東營市公安局對曝光的市車管所、中山社區車管服務站、墾利區郝家車管服務站等多家單位進行調查,暫停涉及公司與車管所相關業務辦理,責令相關企業退費35010元。對涉事車管所人員停職調查。

(四)棗莊市西王莊鎮派出所出具無用證明,及反映律師到公安機關查詢公民戶籍登記資料沒有實現異地辦理的問題。省公安廳組成專項調查組,邀請山東廣播電視臺記者赴棗莊,全面瞭解事件過程,督促棗莊市公安局全面落實律師查詢公民信息有關規定,規範出具戶籍信息證明材料。6月7日,西王莊鎮派出所為陳律師重新開具了戶籍證明。

(五)群眾反映“電動自行車掛牌難落實”問題。省公安廳依據相關政策規定,起草了《山東省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規定(試行)》《山東省電動自行車登記工作規範(試行)》,現正協調省相關部門儘快會簽下發《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見》,制定出臺全省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規定及工作規範。濟南、德州、聊城3市公安機關已經做好新規出臺前期準備工作。

(六)現場觀眾提出的問題。現場群眾反映近日有人通過電話、短信稱其在新泰三源家電公司貸款購物,貸款未還,威脅恐嚇其儘快歸還貸款,而自己從未在新泰三源家電貸款購物問題。省公安廳派員赴泰安市督導案件偵查工作,現已查明當事人的貸款購物合同系深圳捷信金融服務有限公司原業務員劉某、崔某某於2014年9月通過信息中介人員劉某獲取個人信息造假所為。目前,涉案嫌疑人均已到案。

舉一反三、構建長效機制情況

在整改節目反映問題基礎上,深入排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組織開展了全省公安機關服務群眾“找差距、查問題、補短板”活動。

(一)全面開展問題大排查,深入查找工作短板不足。以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問題為重點,推動“找差距、查問題、補短板”活動常態長效。在紀律作風方面,重點排查黨風廉政建設、民警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警容風紀、內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尤其是宗旨意識不強,態度冷淡、語言生硬等問題。在服務群眾方面,重點排查措施不到位、進展不平衡、承諾不兌現等問題;重點排查服務質效不高,辦事服務指南不規範、看不懂,群眾排長隊、來回跑等問題;重點排查亂收費問題,特別是社會代辦和中介機構、人員搭車收費,價格標準不公開、不透明問題;重點排查服務網點佈局不合理,網辦程度低,以及重複提交證明材料、“一次告知”不落實等群眾辦事不方便問題。在規範執法方面,重點排查接處警、受立案、調查取證、採取強制措施、涉案財物管理、案件處理等關鍵環節存在問題。在深化改革和基層基礎攻堅方面,重點排查警務室設置、警務助理作用發揮、派出所減負增效、110警情分流、規範開具證明中存在的問題。

(二)突出重點領域,深化專項整治。緊盯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開展社區警務室排查整治專項治理,全面摸清警務室底數,合理優化佈局,強化群防群治,形成共治合力。開展車管部門及代辦網點收費專項治理,徹底糾正違規收費、搭車收費問題,徹底清除亂收費,徹查不作為、亂作為,清退查處一批違規代辦機構、網點,全面加強收費監督管理。開展“車蟲子”、非法“帶路”行為專項治理,保持高壓態勢,擠壓違法違紀空間。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治理,加大路面執法執勤,嚴查嚴控違法行為。開展執法“雙清”專項行動,著力解決有案不受、立案不查、久偵不決問題,做到警情清零、積案清倉,提升辦案效率和執法公信力。

(三)堅持問題導向,建立常態長效督導檢查機制。全省公安機關通過“上級點、群眾提、自己找”,進一步拓寬民意收集渠道。通過明察暗訪、網上巡查、電話回訪、召開座談會、民生警務平臺留言反饋、媒體定期溝通機制等形式,深入基層一線,深入企業群眾,深入重點領域,及時發現問題,找準癥結,提出對策,建立長態長效督導檢查機制。建立問題清單,逐項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時限,完成一項、銷號一項。強化落實問效,各級督察部門按問題清單,與相關警種部門開展專項督查,嚴格標準、逐項銷號、階段清零、確保實效。按照“群眾所需、我們所能”標準進行科學評估,向社會公開問題清單和整改措施,定期調度工作進展,主動接受群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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