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雨桐再撕薛之謙,戲精馬蓉又上線:分手能否體面?

戀愛 薛之謙 王寶強 明星八卦 娛樂 趣趣娛樂集錦 2018-12-06

最近娛樂圈很是不太平,先是蔣勁夫事件,接著李雨桐時隔一年再次開撕薛之謙,直指其與一名女星關係不簡單,近日,馬蓉再次戲精上身,發動態誣陷王寶強……

李雨桐再撕薛之謙,戲精馬蓉又上線:分手能否體面?

一年前李雨桐一波又一波地爆料,讓我們吃足了瓜,也很“成功”地將薛之謙拉下了水,導致薛之謙“情歌王子”的形象崩塌,事業一落千丈。幾年前王寶強與馬蓉離婚,是因為馬蓉出軌,且之後的經濟案件一直在打官司,直到兩個月前,才把宋喆繩之以法,可馬蓉一直活躍在公眾眼前,像個小丑,每次的謊言都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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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個事例都足以引發我們的思考:分手真的不能夠做到體面嗎?

在我看來,分手是能夠體體面面的。畢竟兩個人已經選擇了分開,就說明有一方甚至是雙方的感情都是已經流失了的。如果不能乾脆分手,就只有兩種情況:

第一種:其中一個人還愛著對方。因為對方不愛自己而“被分手”,對他的感情也無處安放,心裡當然是不痛快的。於是企求用自己的小計謀去挽回對方,將自己變得十分卑微。可是對方已經不愛你了呀,你的挽留在他的眼裡看來就是累贅啊。他若是真的愛你,怎麼會捨得讓你難堪到如此地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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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貪圖利益。沒錯,這裡所說到的利益就是與金錢有關的種種,比如房產。因為覺得自己分到的利益不公平,就使勁地“作死”,表面上是餘情未了,其實是為了得到錢。但是人家的錢又不是大風颳來的呀,憑什麼說給你就給你,就因為跟你談了戀愛結了婚?你又為人家的財富貢獻了多少呢?如果真的是共同勞動所得,也不至於全部拿走一分不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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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經選擇了做對方的前任,何必還要鬧的十分難看呢?過去已經是過去,現在的你不必要再為他而活。給前任一些尊重,也是對自己的尊重,也是對前任的現任的尊重。鬧得太難看,不僅對方的名聲會被敗壞,被人也會對你評價道:“看起來也不是什麼好東西,做了前任還破壞別人生活。”再說了,曾經愛過,現在再去傷害,良心真的不痛嗎?

總之,既然已經做了前任,就要擺正自己的位置,金錢糾紛也要拿出證據來解決,絕不是胡鬧能夠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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