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是怎麼被發現的?
中央八項規定已經實施六週年,截至今年10月31日,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已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5萬餘起,處理34萬餘人,其中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0萬餘人...
1、海興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執法中隊副中隊長趙昌祿公車私用問題。趙昌祿駕駛單位執法車接送孩子。2017年5月10 日,趙昌祿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2、孟村回族自治縣糧油貿易有限公司經理劉興鋒公車私用問題。劉興鋒駕駛單位公務用車到飯店吃飯。2017年5月10 日,劉興鋒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青縣曹寺學區校長徐紅軍辦公用房面積超標問題。徐紅軍辦公用房面積超出規定的標準。2017年5月15日,徐紅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滄縣商務局副局長嶽銘啟辦公用房面積超標問題。嶽銘啟辦公用房面積超出規定的標準。2017年5月23日,嶽銘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河間市郭村鄉工作人員高佔雷違規接受企業宴請問題。高佔雷在工作日中午接受轄區大通公司的宴請並飲酒。2017年5月19日,高佔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任丘市西環路辦事處工作人員李鐵亮違規為其女兒操辦滿月宴問題。李鐵亮在工作日中午早退,約同事、親友150餘人在酒店為其女兒舉辦滿月宴並飲酒。2017年5月 23日,李鐵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