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用餐時間猝死不算工傷怎麼回事?加班用餐時間猝死為何不算工傷'

稷山 臨猗 山西 急救 海峽網 2019-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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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山西稷山縣政府發佈關於媒體反映稷山一教師加班用餐時猝死工傷認定一事的情況說明,2019年7月底以來,部分媒體反映稷山縣一教師加班用餐時猝死人社局認定不屬於工傷。

接到反映後,稷山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對教師加班用餐猝死的工傷認定一事,進行了進一步的調查與核實。

現將有關情況作如下說明:

一、基本情況

段曉康,男,2015年9月到稷山縣太陽中心校任教,2016年9月交流到稷山縣城區中心校。

2017年1月21日,城區中心校安排段曉康等10名同志,到中心校加班。加班時間為: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8時。12時10分左右,加班老師相約陸續到達飯店就餐。12時56分左右,段曉康在就餐過程中突然捂住肚子面容痛苦,一同就餐的人員扶住段曉康,並立即撥打120,隨後救護車將段曉康送往稷山縣人民醫院急救。經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死亡原因為:心源性猝死。

稷山縣人社局於2017年1月26日受理了稷山縣城區中心校關於教師段曉康死亡的工傷認定申請。

稷山縣人社局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條例》和《山西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對段曉康死亡的工傷認定申請進行了調查核實。按照國家《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作出不予認定工傷的決定。

2017年3月22日段曉康妻子原紅菲向山西省臨猗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2017年8月22日段曉康妻子原紅菲向稷山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2018年7月6日段曉康父親段李春向山西省臨猗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稷山縣人社局分別於2017年6月29日、2018年1月18日、2019年6月14日對城區中心校關於段曉康死亡工傷認定的申請,作出不予認定工傷的決定。

二、採取的措施

1、稷山縣組織有關部門對教師段曉康加班用餐時猝死不予認定為工傷一事進一步進行調查核實,並積極向上級部門請示報告。

2、稷山縣有關部門進一步做好與死者家屬溝通、協調,做好安撫工作。

3、以事實為依據,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做好工傷認定相關工作。

感謝媒體對我們工作進行監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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