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錦州市公安局淩河分局原局長王奇志被雙開:違規插手司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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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錦州市委批准,錦州市紀委監委對錦州市淩河區原副區長、市公安局淩河分局原局長王奇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奇志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毫無悔改、修正錯誤之心,對抗組織審查,態度極為惡劣;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使用燃油款,變相發放福利;在黨內搞非組織活動,違規選拔任用幹部;違規向班子成員贈送消費卡,搞權色交易;利用職務影響力,採取威脅恐嚇等手段剋扣他人財物,侵佔群眾利益;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極其不力,給黨組織造成嚴重的不良影響,違反有關規定插手司法活動,私自會見涉黑在押人員;生活上腐化墮落,道德敗壞,與多名女性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嚴重損害黨的形象;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侵吞、騙取公款;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等手段,騙取他人鉅額財物;指使他人採用侮辱謾罵、故意滋事等暴力與“軟暴力”方式進行討債;指使他人偽造債權轉移合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收益。

王奇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汙、受賄、詐騙、尋釁滋事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等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影響極壞,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錦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錦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奇志開除黨籍處分;由錦州市監察委員會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將其其他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交公安機關調查處理。

王奇志簡歷

王奇志,男,漢族,1969年2月出生,遼寧錦州人,199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8年8月參加工作,在職大學學歷。

1988.08-1993.02 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職工

1993.02-1995.07 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辦事員

1995.07-1998.04 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科員

1998.04-2002.02 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辦公室副主任

2002.02-2003.10 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辦公室主任

2003.10-2004.10 錦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辦公室主任

2004.10-2005.04 錦州市公安局技偵支隊辦公室主任(副縣級)

2005.04-2006.02 錦州市公安局防暴支隊政治處主任

2006.02-2014.11 錦州市公安局淩河分局政委

(2004.08-2006.12 在中央黨校法律專業在職大學學習)

2014.11-2017.04 錦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支隊長

2017.04-2017.05 錦州市公安局淩河分局局長

2017.05-2019.08 錦州市淩河區副區長,市公安局淩河分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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