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保險踩十億炸雷後,保監會要規範信用保證保險了!

金融 保險 P2P理財 三星 手機和訊網 2017-06-22

本文首發於微信公眾號:天天說錢。文章內容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和訊網立場。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請自擔。去年,“僑興債”本金加利息共計11.46億的“天雷”炸在浙商保險頭上,外加廣發行“蘿蔔章”的狗血事件,浙商保險含淚先行賠付。事件暫時平息,雖則浙商有權追償,但能追回多少還未可知。但當年的虧損是實實在在的,年報顯示:

浙商保險去年淨虧損6.5億元,位列產險公司虧損榜首。

受此事件警醒,監管部門預規範信用保證保險業務,嚴格控制信保業務的風險敞口。6月19日,保監會發布《信用保證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保險一哥繼續幫大家畫重點!

對償付能力有要求!

經營信保業務的保險公司,上一季度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應當不低於75%,且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50%。

據一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顯示:有3家公司(

天安財險、安華農業、三星財險)綜合償付能力不符合此條件。

對自留責任餘額有要求!

1、總自留責任餘額:

不得超過上一季度末淨資產的10倍。

2、單筆自留責任餘額:

不得超過上一季度末淨資產的5%,且不得超過5億元。

據保險一哥瞭解,浙商保險一季度末的淨資產約7億元,如果早按規定實行,單筆責任額最多3500萬,尚在可控範圍之內。

以下融資行為,不得提供信保業務!

1、類資產證券化業務或債權轉讓行為。

資產證券化是指將線下非標準的企業債打包成線上標準化的小貸資產包,但我國的P2P只是借鑑其理念和模式,只能算是“類資產證券化”。

2、主體信用評級AA及以下的債券發行業務。

近年來在我國債券市場,評級機構對債券的評級普遍較高,信用評級在AA及以下的債券,事實上還是有較高信用風險的。也就是說,信保業務拒絕“垃圾債”。

3、保險公司的控股股東、子公司以及關聯方的融資行為(關聯方的資金融出行為除外)。

網貸平臺再多加兩條規定!

1、不得與不符合互聯網金融相關規定的網貸平臺開展信保業務。

2、汽車抵押或房屋抵押信保業務單列。

(1)汽車抵押類或房屋抵押類貸款保證保險業務。單戶投保人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自留責任餘額不超過500萬元,單戶投保人為自然人的自留責任餘額不超過100萬元。

(2)其他信保業務。單戶投保人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自留責任餘額不超過100萬元,單戶投保人為自然人的自留責任餘額不超過20萬元。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 天天說錢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