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靜寧縣委關於省委第四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省委第四巡視組於2018年9月3日至12月5日對我縣進行了巡視,2019年2月20日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佈。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改落實工作作為重要的政治責任來抓

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中指出的問題和意見建議,完全符合靜寧實際,縣委認識明確、態度端正,全部誠懇接受,主動擔當負責,全力抓好整改落實。

一是以高度自覺的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認識,強化責任擔當。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後,縣委立即召開常委會會議,專題傳達學習省委巡視組巡視靜寧縣反饋會議精神,研究部署全縣整改落實工作。及時印發省委巡視組巡視靜寧縣情況反饋意見、省委巡視辦副主任徐進耀同志在反饋會上的重要講話,要求各級各部門提高思想認識,正視存在問題,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省、市委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新部署、新要求上來,統一到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上來,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有力有效的舉措和求真務實的作風,認真抓好整改落實工作。於3月13日組織召開縣委常委會領導班子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縣委常委會領導班子及全體班子成員對照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堅持從政治上看問題、查根源、找對策,認真進行對照檢查,開誠佈公地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進一步明確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切實增強了抓好整改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二是以周密細緻的安排部署,逐級靠實責任,狠抓整改落實。整改工作在縣委統一領導下進行,成立縣委書記任組長,縣人大常委會主任、縣政府縣長、縣政協主席任副組長,縣委各常委、縣政府各副縣長和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協黨組副書記為成員的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先後召開3次縣委常委會會議,專題研究部署整改落實工作,制定下發《中共靜寧縣委貫徹省委第二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將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中7個方面問題細化為43項具體問題,逐一明確整改措施、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縣委主要負責同志作為第一責任人,認真履行職責,親自謀劃部署,親自督查調度,於3月7日主持召開全縣巡視整改動員會議,督促要求各級各有關單位結合各自整改任務,制定具體整改實施方案,全力抓好整改任務落實。縣委各常委和縣政府相關領導按照職責分工,分頭協調抓好整改工作,推動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根據整改工作進展情況,於4月1日、5月6日兩次組織召開全縣整改工作推進會議,督促全縣各級各有關單位進一步統一思想,強化措施,對症施策,確保整改各項工作紮實有序推進。特別是4月13日省委巡視整改階段性彙報會議之後,縣委及時召開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傳達學習彙報會議精神,聚焦會議指出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傳導責任壓力,明確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堅決摒棄矇混過關、敷衍應付的錯誤認識,堅決克服整改表面化、簡單化、短期化的現象,緊盯時間節點,加快整改進度,嚴肅執紀問責,推動各項問題整改見底見效。

三是以務實高效的工作舉措,統籌協調推進,確保整改實效。各級各部門堅持把抓好整改落實與做好各項工作結合起來,嚴格按照時限要求,分類別分層次分步驟推進整改落實,對必須立即整改的不等不拖、馬上就辦、持續推進,力求取得立竿見影的效果;對情況比較複雜、需要深入研究的,明確規定時間,制定整改路線圖,確保整改工作不空轉、不走過場。特別對巡視組移交的信訪案件、違紀違法線索,要求各有關責任單位認真辦理,及時上報辦理結果,對整改落實不及時、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工作不徹底的單位和個人嚴格問責、限期改正,有力推動了整改任務落實。至目前,責令18個黨組織向縣委作出書面檢查,追責問責幹部9人。堅持邊整改邊總結,制定完善制度機制71項,使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健全完善和上升固化為各項制度規範,構建了務實管用的黨風廉政建設制度體系,有效防止了類似性、重複性問題發生。

二、強化工作措施,見底見效抓好整改落實

(一)關於政治建設還有欠缺,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弱化,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的重大決策部署打折扣、不到位方面。

1.針對縣委、縣政府對中共中央政治局《關於加強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若干規定》沒有進行傳達學習的問題。

一是縣委、縣政府堅持從政治的高度認識和反思問題,及時召開縣委常委會會議、縣政府黨組會議對《關於加強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若干規定》專門進行傳達學習,並組織學習了習近平扶貧論述摘編、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兩會”參加甘肅代表團審議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等內容,通過深入學習,縣委常委會、縣政府領導班子及全體班子成員進一步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全面落實縣委常委會會議、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議、縣政府黨組學習會議制度,研究制定了縣委常委會、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縣政府黨組2019年度理論學習計劃,堅持每月開展一次集中學習, 形成了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創新理論成果、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長效機制。三是堅持學以致用、以用促學,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各項決策部署,研究確定了2019年全縣工作總體思路和重點任務,並將各項工作任務細化分解,全力抓好落實,做到了以理論指導實踐、推動工作。

2.針對四大班子工作中溝通協調不夠的問題。

加強縣委對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府、縣政協工作的領導,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府、縣政協嚴格落實重大事項、重要問題向縣委請示報告制度,縣人大、縣政協將形成的視察、調研等報告及時報送縣委作為決策依據,縣政府將政府常務會議議定的事項嚴格按規定報縣委常委會討論決策,充分發揮縣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監督、縣政協民主監督職責,形成了四大班子溝通協調、團結一致、共促發展的良好機制和工作局面。嚴格落實四大機關聯席會議制度,於2月19日召開四大機關聯席會議,專題研究推進脫貧攻堅“一號工程”等六個重點工作協調領導小組2019年工作計劃,就全縣重點工作任務、重大項目計劃和工作推進舉措等問題統一了思想共識,形成了齊抓共管、狠抓落實的整體合力。全面落實重點工作協調推進機制,由四大班子主要領導和縣委副書記、縣政府常務副縣長分別擔任六個重點工作協調推進領導小組組長,充分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分別主持研究制定推進脫貧攻堅和建設富裕美麗文明活力平安靜寧年度實施方案,以縣委、縣政府文件印發實施,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正在有力有效落實。制定出臺《靜寧縣四大機關辦公室主任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對四大機關日常運轉、綜合服務、階段性工作進行銜接溝通、協調解決,有力促進了四大機關工作整體聯動、協調有序、高效運轉。

3.針對一些黨組織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意識不強的問題。

一是認真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3月11日召開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議、3月31日召開縣委常委會會議,深入學習《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制定印發《關於認真學習宣傳貫徹<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的通知》,督促各級黨組織召開會議集中學習,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教育引導全縣廣大黨員幹部講政治、守規矩、嚴紀律。二是認真落實《關於加強新形勢下黨的督促檢查工作的意見》精神,堅持全面督查與專項督查相結合,對中央大政方針、省市縣重大部署貫徹落實情況全面督查,較真碰硬,強化整改,全力推動黨的各項方針政策落地落實。三是針對巡視反饋的具體問題,圍繞危房改造對象認定、資金使用、檔案建立等方面,對全縣歷年危房改造工作逐鄉逐村逐戶進行“回頭看”,對核查出的問題建立臺賬,逐項銷號整改。委託靜寧縣建築設計公司對全縣農戶住房安全等級開展全面排查鑑定,嚴格按照“一申二評三核四批”程序認定2019年改造對象,完成中央、省級補助資金整合1436萬元,紮實推進危房改造“清零”攻堅行動,各項工作正在有序開展,確保9月底前建檔立卡貧困戶等四類重點對象和其他農戶危房全部清零,徹底解決農村貧困家庭住房安全問題。四是責令縣住建局黨組向縣委作出深刻檢查,縣紀委對住建局主要負責同志和直接責任領導進行誡勉談話,督促及時整改突出問題,嚴格規範抓好危房改造項目實施。

4.針對黨內政治生活不規範的問題。

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督促全縣各級黨組織嚴格貫徹落實《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建立提示提醒、過程管控、包抓聯繫、督查督導等機制,組建黨建指導員97人、督查員24人、培訓員28人三支隊伍,督促指導各級黨組織切實規範和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有效增強了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鬥性。建立推行縣級領導幹部抓黨建工作提示制度,定期提示縣級黨員幹部參加所在支部“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主題黨日等活動,帶動全縣各級黨員幹部積極主動參加黨內政治生活,解決了黨內政治生活隨意化、形式化、平淡化的問題。督促縣法院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及時召開肅清王三運流毒專題民主生活會,縣紀委、縣委組織部派員全程參加督導,保證了會議質量和效果。縣委分管領導約談縣人大、縣政協機關支部負責人,就如何常態長效落實“三會一課”制度作出要求,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指導制定了2019年度主題黨日、“三會一課”計劃,並跟蹤督導、推動落實。由縣委組織部牽頭制定《2019年全縣基層黨建工作督查方案》,將“三會一課”制度落實情況作為重要督查內容,從3月中旬開始採取“四不兩直”方式開展隨機督查,發現指出問題,督促整改落實。

(二)關於政治站位不夠高,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有欠缺方面。

5.針對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的重大決策部署差距較大,經濟結構轉型升級緩慢的問題。

對中央和省市委重大決策部署、領導批示指示、下發的重要文件貫徹落實情況集中進行清理清查,督促各鄉鎮、各部門建立問題清單,逐項整改落實。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關於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鄉村振興、綠色發展崛起等重大決策部署,制定下發《靜寧縣關於構建生態產業體系推動綠色發展崛起的實施意見》,編制完成《靜寧縣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規劃(2019-2020年)》,大力實施現代農業“一園六區”建設,加快新型工業化建設步伐,繁榮發展商貿旅遊等第三產業,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不斷優化縣域經濟結構。準確把握髮展的階段性規律性特徵,切實加強對經濟工作的領導,定期調度經濟運行情況,專題召開一季度經濟運行分析調度會,分析經濟運行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督促各級各部門主攻薄弱,彌補短板,精準發力。繼續推行項目清單管理制度和重大項目“三個一”包抓責任制,加強督查調度,強化協調服務,全力加快項目建設進度。至目前,全縣31項續建項目全部復工,65項新開工項目開工19項,新開續建項目累計完成投資7.5億元。在項目的支撐帶動下,固定資產等各項主要經濟指標保持較快增長。初步核算,一季度,全縣生產總值完成9.25億元,同比增長10.7%,增速較上年同期提高5.9個百分點,比全市高1.9個百分點。其中第一產業增加值0.58億元,增長5.7%;第二產業增加值2.83億元,增長22.1%;第三產業增加值5.84億元,增長5.3%。工業增加值增長42.2%,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增長85.7%。固定資產投資增長33.9%,增速較上年同期提高5.2個百分點。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8.4%,增速較上年同期增加0.2個百分點。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完成4905萬元,增長12.8%。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09元,增長7.3%;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41.3元,增長9.2%,實現了“開門紅”目標。

6.針對債務風險防控不力,財政風險較高的問題。

成立縣政府縣長任組長、常務副縣長任副組長,各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性債務領導小組,結合全縣財政現狀及隱性債務實際,研究制訂《靜寧縣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靜寧縣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化解方案》、《靜寧縣防範化解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實施意見》和《靜寧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問責實施辦法》,按照“誰舉債、誰負責、誰償還”的原則,綜合考慮縣級財力以及單位實際,採取擬安排年度預算資金、超收收入、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等方式,分年度逐步化解償還,保持限額內債務不超過核定的限額,限額外隱性債務只減不增、逐年化解。截止目前,共化解隱性債務3193.5萬元,佔全年任務10366.92萬元的30.8%。

7.針對中央和省級環保督察組2016年以來反饋的17條問題中4個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問題。

一是全力加快鄉鎮生活垃圾、汙水處理設施建設,甘溝、界石鋪、仁大、李店、治平等5個鄉鎮生活汙水處理廠已建成主體工程,設備安裝到位;李店鎮、仁大鎮、治平鎮垃圾處理站已完成選址,正在辦理項目前期手續,甘溝鎮垃圾處理站已完成土建主體建設和設備安裝,預計5月底建成投用。於3月9日對三岔河磚廠磚窯進行了拆除,完成生態治理恢復。二是堅持治標與治本、治近與治遠相結合,先後召開縣委常委會、縣政府常務會、現場辦公會等18次會議研究部署葫蘆河、李店河水汙染防治工作,研究制定專項整改方案9個,規範運營縣工業和生活汙水處理廠,對9戶涉水企業嚴格落實駐廠監管措施,查處違法排汙企業1戶、限產2戶、停產整改2戶。加大縣城汙水源頭日常管控,督促葫蘆河及其支流沿岸重點鄉鎮對生活汙水採取臨時收集措施,嚴格落實日產日清巡查制度,堅決杜絕汙水直排或滲透外露。加大環境執法力度,今年以來下發各類整改通知30份,監察建議書18份,立案查處違法案件2起。建立定期監測制度,每月對葫蘆河及其支流10個斷面水質進行連續監測,科學分析汙染原因,及時進行整治。經省市生態環境部門取樣監測,4月份葫蘆河地表水水質達到Ⅲ類標準,達到省市考核要求。三是深入開展非法採砂專項整治,全面關停取締韓川、厚川等村非法採砂場,對砂坑、洗砂池按標準進行回填,疏通堵塞河道,調運直柳、油松等苗木3000株,對河岸閒置土地及河道進行了綠化栽植。在此基礎上,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類非法採砂行為,切實規範河道採砂秩序。

8.針對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不力的問題。

堅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健全學習制度,創新學習方法,採取學習研討交流、專題黨課培訓、巡迴宣講賽學、送學上門講解、推廣先鋒講壇等多種形式,持續深入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督促各級黨組織制定2019年度集體學習和黨員幹部個人自學計劃,充分運用“學習強國”APP、黨建講堂、縣鄉黨校、“一大一微”等平臺載體,組織黨員幹部深入學習黨的創新理論成果,做到了學習教育多形式、全覆蓋、有實效。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作為黨員幹部教育培訓的必要內容,組織開展黨政領導幹部、優秀人才、第一書記、扶貧幹部、“三個帶頭人”等培訓班12批次1800餘人,切實增強了各級黨員幹部學習新思想、適應新時代、落實新部署的能力素質。督促縣委組織部加強自身建設,結合組織工作實際制定學習計劃,嚴格落實周例會學習制度,會前確定學習內容,會上認真學習研討,會後撰寫學習筆記,保證學習教育不虛化。對原縣工信局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組織調整,督促縣工信局黨組健全完善理論學習制度,組織召開“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著力培植壯大地方工業,推動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題研討會,教育引導工信系統幹部職工學深悟透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做到用新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督促縣衛健局結合行業實際,舉辦衛健系統黨支部書記示範培訓班1期29人,組織20名黨員幹部結合崗位職責,重新認真撰寫了學習十九大精神心得體會。

9.針對縣委黨校“三個陣地一個熔爐”作用缺失,人員素質較低,工作拖沓滯後的問題。

縣委對原縣委黨校常務副校長進行組織調整,責令縣委黨校向縣委作出書面檢查,縣委分管領導對縣委黨校班子成員進行集體約談。督促縣委黨校認真學習《中共中央關於印發2018-2022年全國幹部教育培訓規劃》,科學制定《2019年全縣幹部教育培訓計劃》,堅持把主業主課作為教學的主要內容,認真打造開發精品課程,注重加強黨性教育和理論教育課程,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列為每個培訓班次的必修課,目前已舉辦黨組織書記及黨建指導員能力提升示範培訓班1期、全縣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1+5”制度體系輪訓班1期。進一步加強黨校青年教師培養,制定完善青年教師培養計劃,選派1名副校長參加省委黨校“幹部教育培訓師資示範培訓班(意識形態教育專題)”,引進在職碩士研究生1名到黨校任教,在校內組織舉行模擬課堂教學、專題講評、主題演講、集體備課等活動,督促廣大教師不斷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能力。督促縣委黨校強化內部管理,健全完善理論學習、考勤等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選舉產生新一屆黨校支部委員和書記,全面加強黨支部標準化建設,落實週一集中學習制度,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等黨的最新理論成果,不斷提升黨校教職工理論素養。督促修訂完善《科研管理辦法》《科研成果獎勵辦法》等規章制度,制定《縣委黨校2019年調研專題分解表》,加大科研任務考核力度,黨校講師主編的《紅軍長征在靜寧》已由中共黨史出版社出版,黨校科研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10.針對縣委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到位,對微信、微博、互聯網等新興媒體的管控有欠缺的問題。

一是全面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縣委常委會對2019年意識形態工作進行專題研究,準確把握意識形態領域的新變化、新表現,及時梳理分析輿情風險點,增強了應對處置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強意識形態陣地管控力度,順應新時代宣傳工作需要,制定出臺《靜寧縣“一端兩微四號”新媒體矩陣建設方案》,推動主流思想和涉靜正面報道集中釋放。對全縣所有網站和自媒體進行信息審查登記,建立管理臺賬,對審查不通過的,按照相關規定及時糾正關停;對轄區、行業人數較多,比較活躍的微博、QQ群、微信群由相關責任單位建立臺賬,確定管理人員,靠實管理責任,加強行為管控,及時發現問題並督促整改。嚴格執行“一會一申報”登記備案制度,今年以來登記備案各類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9場(次),意識形態陣地管理進一步規範。三是積極探索媒體融合發展規律,掛牌成立縣融媒體中心,統籌優化新聞、輿情、網信等方面的資源和力量,建立健全信息彙集共享、會商研判工作聯動機制,確保新媒體網絡話語與主流意識形態話語同向同行。著力推進輿情風險防控工作,落實24小時在線值班制度,結合“淨網2019”專項行動,對發現的虛假消息和違規違法信息,及時調查處理並公佈結果,防止輿情發酵。

(三)關於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落實不到位方面。

11.針對縣委組織部對全國組織工作會議精神沒有進行傳達學習,對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和組織體系建設沒有進行研究並提出貫徹意見的問題。

督促縣委組織部組織召開全體組工幹部會議,認真傳達學習全國組織工作會議精神,對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和組織體系建設進行專題研究,制定了具體貫徹落實意見。於2月22日召開全縣組織工作會議,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黨的建設和組織工作的重要論述,認真落實全國組織工作會議和省市有關會議精神,就加強政治建設、健全組織體系、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加大人才培養引進力度等工作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各項任務正在有序落實。

12.針對有些領導在幹部調整和評先選優上首先定調錶態的問題。

縣委常委會會議專題學習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幹部任免事項守則》、換屆“十嚴禁”“十不準”要求等內容,示範帶動各級黨組織廣泛進行學習,嚴格執行選人用人紀律和程序。督促全縣各級黨組織嚴格落實黨委(黨組)會的工作方法,自覺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屬幹部調整、評先選優等重要事項,均提交黨委(黨組)會議討論決定,會前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會上班子成員充分發表意見,主要領導末位進行表態,杜絕出現“一言堂”問題。

13.針對全縣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結構還不夠優化,老齡化、斷層和空崗問題突出,專業型幹部短缺,幹部交流力度不夠大,存在結構性超編問題的問題。

一是組織對全縣同一部門、同一崗位任職時間較長的幹部進行全面摸底統計,根據全縣領導班子建設現狀及崗位空缺情況,統籌考慮崗位需求、幹部個人專長、任職經歷等因素,認真制定具體交流計劃,有計劃地進行交流調整。目前,結合縣級機構改革,跨鄉鎮交流乾部28人,跨部門交流46人,縣鄉交流15人,幹部隊伍結構進一步得到優化。二是研究制定《靜寧縣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幹部實施細則(試行)》,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建立一線歷練機制,推行“六個一線”“五個一批”幹部鍛鍊選拔培養方式,加大優秀年輕幹部培養選拔使用力度,今年以來已提拔優秀年輕幹部38人。三是認真開展全縣急需緊缺人才調研摸底,制定人才引進計劃,通過公開招聘、柔性引進等方式,積極引進急需緊缺人才,目前簽約引進62人。持續加大幹部教育培訓力度,制定了2019年全縣黨員幹部人才培訓計劃,有重點地開展農業農村、住建、水利、金融等領域專業技術人員教育培訓700餘人,依託靜寧蘋果產業基地和院士工作站,培訓果業技術人員、蘋果種植大戶、農村實用人才3期1200人次,有效提升了專業人才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水平。四是嚴格省市機構改革政策要求和有關編制管理規定,重新制定全縣各部門、各單位“三定”規定,規範科學合理核定領導職數和人員編制,制定了消化結構性超編人員計劃,正在積極穩妥消化。

14.針對存在違規選人用人問題的問題。

堅持把《幹部任用條例》作為規範選人用人的根本遵循,嚴格執行《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範選人用人程序實施辦法》,研究制定《靜寧縣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實施細則》,嚴格執行“凡進必考”“凡提四必”,從提名動議、民主推薦、組織考察、討論決定、任職試用等五項關鍵環節把好關口,嚴防幹部違規調任和提拔使用。及時組織開展幹部選拔任用“回頭看“工作,制定《違規選人用人專項整改方案》,紮實開展幹部選拔任用、幹部個人檔案專項審核,對發現的問題認真整改,對不適崗人員及時進行組織調整。常態化管用“12380”舉報平臺,落實專人值守、舉報受理、嚴查快辦制度,切實嚴明組織人事紀律。建立違規選人用人倒查機制,認真落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及全程紀實辦法,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全面倒查、依規處理。

15.針對黨的組織建設推進不力的問題。

一是全面落實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及黨建辦主任專職專責,研究制定書記抓黨建“五個一”責任清單,靠實了各級抓黨建工作責任。深入開展黨建統領“一強三創”行動,制定印發《靜寧縣2019年度黨建統領“一強三創”工作要點》,研究制定書記抓黨建“五個一”責任清單,督促各黨(工)委、黨組至少兩月專題研究1次黨建工作,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隨機抽查,每半年對任務落實情況進行1次督查,年內確定1-2個突出問題定題破題,推動黨建與中心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考核,切實把黨建工作抓實抓細抓到位。二是著力加強組織體系建設,結合縣級機構改革,新設立縣直單位黨組32個,配齊黨組成員95名,成立教育黨工委和縣醫院、縣中醫院黨委,配齊黨(工)委成員99名,督促各單位黨委(黨組)充分發揮政治領導核心作用,正確區分行政會議、黨組會議的不同職能和作用,及時召開黨組會議研究決定重大事項。由縣委組織部對巡視反饋指出問題的各相關單位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縣委農辦由於機構改革已經撤銷,督促縣扶貧辦及時召開支委會專題研究黨建工作,督促縣民政局和縣統計局建立黨組會議制度,堅持每月至少召開1次黨組會議,集體研究決定重大事項。三是組織開展機關事業單位、農村、城市社區、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大摸底大排查,積極創新黨組織設置方式,按照應建盡建、能建快建的原則,通過單獨組建、聯合組建、掛靠組建等方式,加大黨組織建設力度,非公組織、社會組織黨組織覆蓋率分別達到65%、85%,確保了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有形有效覆蓋。

16.針對部分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的問題。

一是建立軟弱渙散黨組織整頓長效機制,對照“五個好”標準和“七項指標”,倒排確定軟弱渙散黨組織51個,分類建立臺賬,由38名縣級黨員幹部具體包抓指導整改提升,黨(工)委書記、黨務幹部具體負責制定整改落實措施,駐村第一書記全面參與幫助抓轉化提升。同時,對2018年50個軟弱渙散黨組織開展了“回頭看”,達不到整頓轉化提升要求的,明確問題、任務、責任清單,重新進行整頓,切實鞏固整頓提升成效。二是督促古城鎮黨委指導完善廟堡村黨建資料,嚴格對照農村黨支部標準化要求完善全縣村級黨支部黨建工作資料,對長期脫崗溜號的古城鎮田岔村原黨支部書記進行免職處理。注重舉一反三,全面加強全縣村幹部教育管理,嚴格落實村幹部輪流錯時坐班制度,堅決整改“村幹部人難找、群眾事難辦”頑疾,打通聯繫服務群眾“最後一公里”。縣委組織部採取隨機抽查、明查暗訪等方式,對在崗不在狀態、脫崗溜號的村幹部,督促屬地黨委政府研判分析,情節嚴重的堅決予以調整撤換,推動基層黨組織及其負責人作用更好發揮。三是研究制定《2019-2022年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實施方案》,制定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計劃,結合推進農村“三變”改革,加大財政金融、項目、稅收、土地等支持力度,在盤活農村土地資源、培植農業主導產業、科學利用現有資源、發展村級合作組織、增強村辦企業活力、創新多種發展方式上精準發力,千方百計增加村級集體經濟收入,確保今年全面消除村級集體經濟“空殼村”,2020年全縣貧困村村集體經濟年收入達2萬元以上,擴大集體經營規模,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真正把村級黨組織建設成為服務農村發展、引領群眾致富的堅強戰鬥堡壘。

17.針對農村黨組織帶頭人老齡化嚴重的問題。

一是按照政治素質高、群眾威信高、致富能力強、工作能力強“雙高雙強”標準,採取“兩推一選”等方式,按村幹部職數1:1比例、村黨組書記1:2比例分別建立後備隊伍庫1303名,實行專人聯繫、跟蹤培養、動態管理,加大從黨員致富帶頭人、返鄉創業人才、大學畢業生、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公職人員中選拔黨組織負責人力度,積極探索開展公開選聘村支書工作,計劃公開選聘26個村黨支部書記,目前報名人數已達到73名,著力改善村級班子結構,提高村幹部整體素質。二是建立現任村幹部管理能力和貧困村村情簡況、村“兩委”班子調整情況臺賬,對60歲以上農村黨組織帶頭人逐人研判,調整撤換不勝任現職的村幹部41名,進一步優化村黨支部書記隊伍結構,著力建設一支政治好、懂管理、會經營、作風正的農村基層黨組織帶頭人隊伍。三是深入開展“村霸”問題整治和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紮實開展村“兩委”班子成員聯審工作, 對參與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和成為“村霸”、宗族勢力代言人的堅決予以調整撤換。調整撤換後,全縣村幹部隊伍平均年齡51歲,平均受教育年限9.4年,村黨支部書記平均年齡51.8歲,下降0.9歲,目前年齡最大的68歲,平均受教育年限9.8年,公開選聘26名村黨支部書記完成後,全縣村幹部平均年齡將進一步下降,受教育水平進一步上升。

(四)關於“四風”問題反彈回潮方面。

18.針對“文山會海”的問題依然突出的問題。

一是大力改進文風會風,進一步加強會議管理,制定下發《 關於進一步精簡會議文件的通知》《關於2019年全縣性會議的安排意見》,按照《通知》《意見》要求,嚴格落實會議審批制度,部門召開的全縣性會議一律報縣委辦、政府辦和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審批,嚴格確定參會範圍和召開時間,能合併召開的合併召開,能電話、發文通知的不召開會議,取消一切沒有實質內容的會議,將3、4月確定為全縣無會月,集中精力抓工作、促落實。二是認真落實精簡文件相關規定,對各級文件從發文規格、發送範圍、印發數量、文件質量等方面進行嚴格管理,凡是以部門文件以及部門聯合發文能夠解決的,縣委、縣政府或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不再轉發或印發,對上級普發性文件沒有新的貫徹要求的,按上級文件執行,不再發文,堅決杜絕重複發文和不必要的發文,2019年計劃減少發文數量30%。三是統籌管理各類督查檢查活動,研究制定《2019年重點督查事項任務分解方案》,科學確定重點督查、檢查、評比事項,實行計劃管理,改革方式方法,切實解決督查檢查考核事項名目繁多、頻率過高、多頭重複、重留痕輕實績等問題,減輕基層負擔,激發各級幹部崇尚實幹、攻堅克難的責任擔當,全力推動中央和省市委各項決策部署落實落地,2019計劃減少督查檢查事項40%。

19.針對調研還存在“蜻蜓點水”和“走馬觀花”的現象,調研報告的指導性和實效性也還不強的問題。

制定下發《關於印發2019年重點調研課題的通知》,梳理確定脫貧攻堅、產業發展、城鄉建設、社會事業等重點調研課題33個,由33名縣級領導牽頭、有關職能部門承辦,精心組織開展調研活動,力爭形成一批高質量的調研報告,為縣委科學決策提供有益參考。全面推行“一線工作法”,注重調研實效,以解決問題為導向,突出重點、難點、短板問題和廣大群眾關心的生產生活實際問題,察實情、講實話、謀實策。嚴格執行調研紀律,堅持“六項從嚴從簡”,深入村社農戶、田間地頭實地查看,面對面聽取群眾意見建議,聽取工作彙報開門見山、直奔主題,堅決杜絕“蜻蜒點水”、“走馬觀花”等現象,不斷提升調研質量實效。注重調研報告的指導性,圍繞脫貧攻堅、項目建設、產業升級、城鄉發展、鄉村振興、民生改善和基層組織建設等全局工作開展重點調研。注重調研實效,對調查材料進行科學理性的思考分析、綜合梳理,形成針對性、指導性、操作性強的意見和建議,在制定政策措施時,重視採納優秀調研成果,及時將調研成果轉化為推動工作的具體思路舉措。

20.針對個別項目選址中,由於調研不深入,將建設用地確定在基本農田上,致使項目無法批覆的問題。

經調查核實,巡視反饋的仁大鎮扯弓塬村級文化陣地項目土地原本屬於建設用地,但在全國第二次土地調查中將其錯劃為基本農田。全國第三次土地調查即將開展,目前正積極與省市自然資源部門彙報銜接,對扯弓塬村級綜合服務中心建設用地性質進行調整,及時將該土地屬性由基本農田修正為建設用地,保證項目用地符合相關規定。

21.針對有些領導搞特殊化的問題。

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強化對黨員領導幹部的日常監督,通過開展任前廉政談話、收看警示教育影片、舉辦黨紀法規講堂等活動,強化對各級領導幹部的廉政教育,督促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等黨內法規,不斷釋放“頭雁效應”。由縣紀委牽頭,組織部、人社局等相關部門配合,對巡視反饋和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具體問題線索進行核查,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個別領導幹部進行問責約談,對屢教不改的進行組織處理。

22.針對全縣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雖然表面上有所收斂,但有些黨員幹部依然我行我素、頂風違紀的問題。

堅持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線索優先查處,及時辦結巡視反饋5條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線索,處理黨員幹部15人,其中科級幹部8人。緊盯重要節點,常態化開展明察暗訪,發現查處隱形變異“四風”問題1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人。督促全縣各鄉鎮各單位引以為戒、舉一反三,修訂完善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的具體辦法,抓好整改落實,防範“四風”的長效機制初步建立並有效執行。

23.針對有些單位違規發放各種津補貼和加班費,有些單位總體辦公面積超標等問題。

對巡視反饋的具體問題線索進行嚴肅查處,共核查問題線索3件,組織處理黨員幹部10人。部署開展違規發放津補貼、加班費和違規報銷差旅費問題清理核查,發現並查處違規發放津補貼、加班費問題1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人,同時對近來年查處的類似問題全面開展了“回頭看”。強化日常監督,督促各鄉鎮各單位嚴肅財經紀律,嚴格執行公務接待標準和國務院關於黨政機關辦公用房面積的規定,切實維護制度規定的嚴肅性。

24.針對幹部不擔當、不作為問題突出,精神懈怠、慵懶無為,多項工作推進不力的問題。

一是嚴格按照縣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縣管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的意見》,督促各黨工委(黨組)加強黨員幹部思想政治、紀律作風和理想信念教育,不斷增強各級幹部宗旨意識、擔當意識和責任意識。二是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委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和實施意見,注重關心關愛作風務實、敢於擔當、敬業奉獻的幹部,今年以來在全縣脫貧攻堅一線提拔優秀幹部48名,表彰脫貧攻堅先進集體80個、個人121名,將鄉鎮、棚改一線幹部年度考核優秀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落實鄉鎮幹部工作津貼,激勵廣大基層一線幹部紮根基層、擔當敬業、紮實工作。三是持續深化“三糾三促”專項行動,嚴肅查處原縣國土資源局在項目審批過程中履責不力問題,給予黨紀政務處分8人,對巡視反饋的縣住建局及房管局有關問題、深溝鄉深溝村變賣村集體土地問題進行調查核實,組織處理2人。深入開展“轉變作風改善發展環境建設年”活動,建立整治幹部不擔當不作為情況月報告制度,大力整治查處幹部不擔當、不作為、精神懈怠、慵懶無為等作風突出問題,對3名心思不集中、工作不在狀態的幹部予以調整,推動全縣幹部隊伍作風進一步好轉,促進各項工作紮實有力推進。

25.針對縣政府棚改工作進展緩慢,由於拆遷工作滯後導致沉澱棚改資金的問題。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成立以縣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四大機關分管或聯繫領導為副組長,相關單位為成員的棚改工作領導小組,從鄉鎮及縣直部門重新抽調23名工作人員充實到棚改中心,建立縣級領導包項目,科級領導包片區、一般幹部包戶的責任體系,建立棚改幹部獎優罰劣的激勵機制,為棚戶區改造建立強有力的組織保障和人力保障。二是制定印發《靜寧縣2019—2020年棚戶區改造攻堅行動實施方案》,組織召開全縣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暨棚戶區改造攻堅行動動員大會,對棚改攻堅工作進行了專題動員部署。加大宣傳動員,制定棚改宣傳方案,對棚改攻堅相關政策製作音頻文件在片區進行播放,製作懸掛宣傳條幅,利用街道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棚改宣傳標語,縣電視臺報道棚改動態,各徵收組深入改造片區通過政策宣講解讀、解疑釋惑,引導居民正確認識理解政策,增強群眾政策意識和法治意識,營造了攻堅的輿論聲勢。細化議事決策機制,對影響工作推進的難點問題,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不定期組織召集會議,按照“一事一議”制度,及時研究解決了歷史遺留的單位公房徵收、權屬不清宅院徵收以及一些涉及棚改的公職人員房屋徵收拆遷等矛盾和問題。強化司法保障,先後3批次向縣法院提交強制執行申請,對漫天要價拒不簽約的戶組織強制執行3次11戶,有效發揮了司法強制作用,通過協議簽約、行政推動、司法強制等措施,完成徵收欠賬329戶。加快拆遷進程和土地出讓,拆出淨地230畝,出讓土地2宗90畝,保證了棚改區域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和棚改代建安置房建設用地。三是針對回遷安置滯後的突出問題,加大貨幣化補償,對需回遷安置的面積,在棚改戶自願的基礎上,採取貨幣補償和貨幣化結算安置的方式,減少了安置面積。對確需原址或異地就近安置的,採取限安置房價、競地價,在商品房中代建安置房、政府回購安置的模式,完成南環西路南、西蘭路東2個片區土地出讓,企業代建政府回購面積59000平方米。黨校南、順達巷東2個片區代建回購方案已經政府常務會審定,回購面積10206平方米。加快資金支付,省委巡視後,共支付2015-2018年棚改資金2.03億元。

26.針對S222線西吉至燕子砭公路靜寧段由於資金問題成了“半拉子”工程,造成群眾出行不便的問題。

縣委、縣政府圍繞項目資金缺口問題,認真研究制定解決方案,將該項目1.2億缺口資金納入縣級財政預算,千方百計籌措建設資金,首批籌措的3000萬元建設資金已到位,項目已於2月份復工建設,目前,路基工程全線貫通,平峰至八里段完成水穩鋪築2公里,完成涵洞40道,城川至新店段路基、橋涵等控制性工程基本完工,計劃5月下旬開展水穩鋪築,確保7月底前基本完成上基層建設,8月份開展路面油鋪工作,10月底全面建成。

27.針對政府“放管服”改革還不到位,營商環境欠佳,談話反映項目審批手續繁瑣,影響投資者積極性,招商引資工作不夠務實的問題。

一是深入推進“四辦”改革,狠抓以“五減”為重點的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先後分九批次取消調整承接行政審批事項,全面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對取消和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均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公佈,接受社會監督,方便群眾企業辦事。大力推進“網上辦事”,進一步壓減網上辦事流程和環節,梳理公佈可辦理政務服務事項905項,企業群眾通過甘肅政務服務網進行網上申報、部門工作人員可通過政務大廳行政審批系統進行預受理事項數901項,可在線受理率99.56%。二是持續推進“一窗受理、集成服務”,嚴格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推進政務服務大廳建設,對部門審批服務事項、人員、股室進行有效整合,成立綜合審批股室,整建制進駐縣政務服務中心。按照事項辦理“最多跑一次”要求,逐項審核行政權力事項和服務事項,制定了《靜寧縣“一窗辦一網辦簡化辦馬上辦”改革實施方案》《靜寧縣“一窗受理、集成服務”改革實施方案》《靜寧縣鄉鎮(城市社區)便民服務大廳、村(社區)便民服務站“一窗受理、集成服務”改革指導意見》和《靜寧縣政務服務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務”操作規範流程》,將辦事指南作為前臺受理和後臺審批的一致性材料依據,倒逼部門消除模糊性表述和隱性審批條件,清單式面向群眾。至目前,全縣35個部門(單位)、110名窗口及後臺工作人員、925項政務服務事項進駐縣政務服務中心落實集中辦理,21項政務服務事項進駐鄉鎮(社區)便民服務大廳落實集中辦理。三是延伸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項876項,確定縣政務服務中心,城關鎮、界石鋪鎮、古城鎮、威戎鎮、曹務鎮等5個鄉鎮和威戎鎮武高村、古城鎮齊岔村等8個村為試點,總結經驗,大膽創新,複製推廣。至目前,25個鄉級便民服務大廳、295個村級便民服務站完成“一窗受理、集成服務”改革,真正解決了服務群眾最後一公里的問題。四是依法推行清單化管理,依託甘肅政務服務網,建立縣政府部門和鄉鎮政府權責清單,其中縣政府部門行政職權2751項、責任事項15018項、追責情形21752項,鄉鎮政府行政職權90項、責任事項426項、追責情形518項。公佈縣政府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涉及6個部門13個事項。逐步推進權責清單標準化,加強動態管理,確保權責清單規範、準確、完整、合法,推動政府部門“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切實把權力置於制度框架內規範運行。五是同步推進“一網通辦”,積極配合市建縣用一體化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建設與應用,全面啟動“一網通辦”技術攻關,做到政務服務事項“應上盡上、全程在線”,真正實現群眾“只進一扇門、辦理多家事”和“最多跑一次”的目標。靜寧縣一體化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從去年11月正式上線運行,電子監察系統同步開啟。至目前,共受理政務服務事項51258件,辦結50231件,事項辦結率98%,接待辦事群眾6.5萬人次,極大地方便了企業和群眾辦事。六是制定印發《靜寧縣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招商引資的若干措施》和《關於進一步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意見》,出臺有關支持項目用地、稅費優惠政策、企業用電及金融扶持、招商引資激勵機制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廣泛蒐集重要商會和客商信息,分門別類建立客商資源庫,對有在我縣投資意向或提供商機的,建立資源檔案信息,進行重點跟蹤,切實增強招商引資的針對性和準確性。緊盯靜寧在外工作創業人士眾多、分佈行業和地域廣泛的優勢,建立《靜寧籍在外人才數據庫》,鼓勵在外人士為家鄉建設牽線搭橋、投資建設,提供各類招商引資信息。根據全縣實際,組織相關部門深入開展項目調研,精心組織和篩選收集包裝靜寧縣35°蘋果景區旅遊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靜寧縣界石鋪景區旅遊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等15個重點推介項目,進一步加強了招商項目儲備。積極“走出去”開展精準招商,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帶隊赴滬浙等重點沿海發達地區積極開展上門招商、精準招商,全面落實優惠政策,主動跟蹤協調服務,爭取引進有稅項目,培植有根企業。至目前,全縣共實施招商引資項目7項,簽約資金115700萬元,其中引進資額115700萬元,實際到位資金4500萬元。七是針對巡視反饋的勝利家政等3戶企業項目審批緩慢、嚴重影響項目進展問題,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責成由靜寧工業園區管委會牽頭、相關部門積極配合,為3戶企業提供全程“保姆式”服務,對企業在項目前期手續辦理環節中存在的問題逐一進行分析研究,引導幫助企業快速辦理相關手續。其中,勝利家政健康養老服務中心項目於2018年7月23日辦理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10月16日辦理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不動產證,政府部門涉及的項目審批程序已全部辦理完成,整改到位;中元塑料製品廠廢舊塑料、農業廢棄物資源化綜合利用項目於2018年7月17日辦理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9月11日辦理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8月2日在網上公示後辦理了不動產證,企業各項手續全部辦理完成,整改到位,企業已正常生產運營;興通水電安裝工程有限公司預製項目於2018年9月競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並繳納土地出讓金;2019年4月17日,縣政府專題召開會議,對企業未繳納的部分土地出讓金和失地農民養老保險進行了研究協商,按照會議討論的意見,企業於4月25日繳清失地農民養老保險金和剩餘土地出讓金,取得了不動產登記證,政府部門涉及的項目審批程序已全部辦理完成,整改到位。對在勝利家政等3戶企業項目審批中不擔當、不作為的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問責處理。

(五)關於“兩個責任”落實不力,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還有欠缺方面。

28.針對縣委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責任壓力傳導層層遞減的問題。

召開十七屆縣紀委四次全會,對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進行全面安排部署,逐級簽訂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書,層層傳導壓力,靠實工作責任。縣委常委會帶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各常委定期對分管部門和聯繫鄉鎮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督導調研,協調解決困難問題。調整充實縣委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組織召開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會議,安排部署全年工作,強化對全縣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領導小組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大在日常監督、線索核查、以案促改等方面的督促指導力度,促進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監督責任落實落細,推動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貫通協調、形成合力。

29.針對一些單位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未進行過專題研究安排的問題。

督促縣政協和縣法院黨組分別於3月14日和2月26日召開黨組會議,深入學習《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等黨內法規,專題研究2019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印發了2019年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點及十七屆縣紀委四次全會工作任務分解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工作重點,督促全縣各級黨組織紮實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30.針對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問責還不嚴不硬,發現查處的關鍵領域、重點崗位的違紀違法案件較少的問題。

堅持將查處關鍵領域、重要崗位和“一把手”違紀違法行為作為審查調查的重點,加大對黨員領導幹部和“關鍵少數”的監督力度,對涉及鄉鎮和縣直部門“一把手”的問題線索,由縣紀委書記、監委主任親自督辦,線索處置、審查調查、審理等各個關鍵環節均向縣委主要負責同志彙報。緊盯巡視反饋的重點線索,對5名鄉鎮和部門主要負責人違紀問題立案查處,給予黨內警告處分4人,開除黨籍1人,給予1名縣屬企業主要負責人黨內警告處分。

31.關於執行法規制度有偏差,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問題。

成立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按照“誰佔用、誰騰退、誰整改”和“誰建設、誰分配、誰管理”的原則,制定《靜寧縣縣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調整分配方案》,全面開展公租房騰退配租整改工作,縣住房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於4月24日分別向工業園區管委會、林草局、執法局等公租房分配管理單位下發《關於加快公共租賃住房騰退進度的函》,督促各相關單位進一步加快公租房騰退整改進度。目前,工業園區公租房中成投公司已完成騰退工作,工商聯、農投公司、水投公司等單位正在騰退;城關鎮2號、3號公租房中縣紀委監委、執法局、林草局正在騰退。嚴格按照《甘肅省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靜寧縣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靜寧縣進一步擴大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範圍規範准入標準的實施意見》及《靜寧縣人民政府第59次常務會議紀要》精神,制定公租房配租方案,面向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分配,確保於6月底前制定完成分配方案,9月底前完成配租工作。

(六)關於政治責任擔當不夠,巡視反饋問題整改措施在實際工作中成效體現不明顯方面。

32.針對主體責任落實還不到位,有些單位私設小金庫等問題。

一是督促各級黨組織貫徹落實十七屆縣紀委四次全會精神,嚴格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倒逼責任落實。加強對全縣鄉鎮部門“一把手”和班子成員的政治監督,重點審視政治品格、擔當作為、領導能力、專業素質和從政本分,教育督促各級領導幹部強化理論武裝、砥礪黨性心性、歷練個人品質。配合平涼市紀委監委對平涼市森林公安靜寧分局私設“小金庫”問題進行查處,給予紀律處分2人,縣紀委監委對負有領導責任和監督責任的縣林草局相關負責同志進行誡勉談話。安排各鄉鎮紀委和縣直部門紀檢組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清查,對打擊報復幹部的問題開展監督檢查。

33.針對基層紀檢力量不足,巡察辦工作人員配備還不到位的問題。

充實縣委巡察辦工作力量,調入副科級幹部2名、工作人員3名,初步研究確定縣級巡察組長庫人選47人、巡察工作人才庫人選122人。為縣工信局配備了紀檢組長,配齊了24個鄉鎮紀委書記,調整充實鄉鎮紀檢專幹3人,基層紀檢組織工作力量進一步充實。

34.針對還存在頂風違紀問題的問題。

嚴格執行《靜寧縣黨員領導幹部婚喪喜慶事宜暫行規定》,在全縣範圍開展婚喪嫁娶事宜統一隨禮問題清理清查,督促相關單位嚴肅糾正、認真整改。從嚴落實黨員領導幹部婚喪嫁娶報備制度,堅決杜絕硬性要求幹部在婚喪喜慶事宜中統一隨禮、藉機斂財等問題,強化監督監管,推動移風易俗。持續加大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市縣委相關規定的監督檢查力度,查處頂風違紀問題線索2起,給予黨紀政務處分4人。對召開黨委會議要求幹部統一隨禮問題的相關單位,由縣紀委進行調查核實,依紀依規進行問責處理。

35.針對公務接待還不規範,有些單位存在違規報銷差旅費的問題。

督促巡視反饋指出的問題單位及時進行整改,對4名責任人進行警示談話。部署開展違規報銷差旅費問題清理核查,對近年來查處的違規報銷差旅費問題進行“回頭看”,督促全縣各單位嚴格落實《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規範公務接待,厲行勤儉節約,避免鋪張浪費。

36.針對落實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有些單位建設工程未經會議研究決定就直接發包實施的問題。

督促全縣各單位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三重一大”事項必須集體討論決定,切實規範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用權行為。督促各有關單位依據《招標投標法》《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等制度規定,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和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管,規範招標行為。正在對巡視反饋的工程發包相關違規人員進行調查,由縣紀委監委依法依規問責處理。

37.針對“吃空餉”問題依然存在的問題。

一是嚴格落實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建立機關事業單位防治“吃空餉”問題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和靜寧縣《關於進一步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的通知》要求,制定下發《靜寧縣開展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吃空餉”和在崗不在狀態問題專項整治方案》,督促各鄉鎮、各單位修訂完善幹部職工考勤請銷假、平時考核、離崗創業等幹部管理制度,對2018年離崗創業的18人和請假備案的270人,按照幹部職工請銷假期間有關工資規定,督促各相關單位追繳了超發工資,進一步規範了幹部管理,從源頭上防治“吃空餉”問題發生。二是嚴肅幹部管理工作紀律,靠實各鄉鎮、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幹部管理主體責任和分管領導直接責任,對因幹部管理失職瀆職,造成幹部管理不嚴不力,發現不按規定履行請銷假手續,上班時間不履職,不執行病事假工資待遇,甚至存在“吃空餉”等問題的,既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同時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既追究單位主體責任,同時追究單位紀檢組監督責任。三是加強幹部管理督查力度,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等部門組成督查組,採取隨機抽查的方式不定期對各鄉鎮各單位進行督查,發現問題,督促整改。四是縣紀委監委對雷大鎮2名幹部不履行請假手續,長期不上班問題進行深入調查,對相關人員給予黨紀政務處分。由縣紀委監委發出紀檢監察建議書,建議雷大鎮黨委嚴格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幹部管理。

(七)關於扶貧工作還不紮實,扶貧政策落實和項目資金管理仍有漏洞方面。

38.針對貫徹落實黨中央脫貧攻堅方針政策還不到位的問題。

一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脫貧攻堅各項決策部署,結合落實脫貧攻堅三年行動規劃和實施方案,論證確立“實施‘九大沖刺行動’,實行‘四大片區’作戰、壓緊壓實‘四個責任’、全力打好‘五大戰役’”工作思路,制定下發《靜寧縣2019年脫貧攻堅工作方案》和任務清單,進一步優化了打贏打好脫貧攻堅戰的路徑舉措。結合24鄉鎮扶貧工作站副站長和部門業務骨幹集中辦公,從3月15日開始,集中開展為期1周的扶貧專職幹部、業務人員脫貧攻堅政策知識和業務提升培訓,有效提高了扶貧幹部落實脫貧攻堅各項方針政策的能力水平。二是紮實開展脫貧攻堅“十查十看”專項行動,全面整改簡單按戶籍識別貧困人口、低保與扶貧“二選一”等漏評、錯評、錯退問題,目前,入戶核查工作已全面結束,新識別貧困人口15戶41人,返貧1戶5人,剔除38戶165人;識別漏貧420人,識別錯評102人,自然增加2081人,自然減少3719人。三是針對雙峴鎮以冬春生活補助款支付村社集體用工報酬的問題,督促縣民政局和雙峴鎮成立專項清理核查組,從3月1日至28日集中利用28天時間進行全面清理核查,核查發現2017年冬春生活補助資金52萬元在發放過程中,尤家村黨支部書記將3戶困難家庭補助資金用於抵頂用工報酬,涉及金額4100元。目前已將違規發放資金全額收回,並按照認定程序和發放條件對3戶困難家庭重新補發資金,鎮黨委對違規操作的尤家村黨支部書記給予誡勉談話和通報批評。四是縣紀委監委對仁大鎮、新店鄉、雙峴鎮相關問題進行核實,依紀依規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問責處理。

39.針對落實脫貧攻堅主體責任還有欠缺的問題。

一是全面推行縣脫貧攻堅指揮部統籌協調、“四大片區”作戰的工作機制,壓緊壓實縣級領導包抓責任、相關部門行業責任、鄉村組織主體責任和幫扶幹部直接責任“四個責任”,縣委縣政府與縣級分管領導、相關部門和鄉鎮簽訂責任書,逐級立下“軍令狀”,層層傳導壓力,靠實工作責任。二是制定下發《關於完善落實後兩年“一戶一策”精準脫貧計劃的通知》,明確階段步驟、時限進度、質量標準、責任分工、組織保障等具體要求,對2018年底剩餘未脫貧的3.61萬貧困人口和收入來源不可持續、存在返貧因素的0.34萬已脫貧人口,重新制定“一戶一策”精準脫貧(鞏固提升)計劃10817份,目前已完成審核彙總。三是全面加強“靜寧智慧扶貧”平臺管理,對“一戶一策”落實進度和剩餘貧困人口“兩不愁、三保障”實現程度進行監測調度。調整組建4個脫貧攻堅工作督導組,將“一戶一策”動態管理、措施落實、幫扶成效等情況作為督查檢查的重要內容,定期不定期抽查暗訪,已下發督查通報1期,督促各有關單位整改完善相關問題。

40.針對紀檢監察機關履行脫貧攻堅監督責任還需加強的問題。

一是組織全體紀檢監察幹部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甘肅代表團審議時關於脫貧攻堅的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增強履行脫貧攻堅監督責任的政治意識。二是按照省紀委監委要求,掛職的縣紀委副書記到崗開展工作,專職負責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三是對巡視反饋的有些村社幹部剋扣貧困戶低保資金和退耕還林補助的具體問題線索進行嚴肅查處,立案6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6人。同時,深挖細查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線索,對3起扶貧領域違紀問題進行立案查處,給予9人黨紀政務處分,對4名幹部進行組織處理。四是督促住建、林草、民政等部門進一步加強對危舊房改造、退耕還林、農村低保等補助資金的監管,壓實監管責任,提升監督效能。

41.針對落實脫貧攻堅過程中各類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整改還不到位的問題。

對各類監督檢查中發現的4個方面未整改到位問題,認真排查梳理,逐條核實交辦,明確整改要求,全面整改落實。針對履職盡責方面的問題,全面推行“四大片區”作戰,壓緊壓實“四個責任”,嚴格執行《靜寧縣脫貧攻堅責任清單及問責辦法》,確保中央和省市各項決策部署落實到位。針對項目管理方面的問題,編制完成2019年脫貧攻堅項目庫,對統籌整合涉農資金實施方案進行調整,對照資金使用負面清單,對不符合使用範圍的項目予以剔除。針對資金監管方面的問題,嚴格執行支出進度“周調度、旬報告、月通報”制度和績效評價制度,全面加強扶貧項目資金監管,確保資金規範安全高效運行,目前2019年第一批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撥付率達到47.12%。針對扶貧搬遷方面的問題,嚴守易地扶貧搬遷“四條紅線”,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強化工程質量監管,落實後續產業和就業幫扶措施,確保搬遷群眾穩定脫貧。至目前,完成投資1.62億元,建成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32個、分散安置點56個,建成住宅742戶,搬遷入住205戶885人,5月底前可全面完成建設任務,9月底前全部搬遷入住。

三、堅持政治定力,高標準高質量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下一步,縣委將進一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始終保持堅定政治定力,認真履行整改主體責任,按照“目標不變、力度不減、標準不降、措施不軟”的整改要求,強化責任擔當,加強統籌調度,逐項對賬銷號,一條一條盯緊抓實,一項一項整改落實,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

一是強化責任抓整改。認真按照省委巡視反饋意見和整改要求,堅決扛牢抓問題整改的主體責任,督促各級黨組織自覺履行好班子集體領導責任、主要負責人的第一責任和班子其他成員職責範圍內的領導責任,切實把整改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二是聚焦重點抓整改。緊盯巡視反饋指出的7個方面43項問題,逐項整改,對賬銷號,確保反饋問題整改到位、落實到位。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任務,及時開展“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對正在進行的整改任務,加大工作力度,及早整改到位;對需要長期整改的任務,緊盯不放,持續整改,做到問題不見底不放過、解決不徹底不鬆手、整改不到位不罷休。堅持舉一反三,既抓好巡視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又排查解決面上同類問題,切實提高整改實效。

三是正風肅紀抓整改。旗幟鮮明地支持紀檢監察部門認真查辦案件,對省委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逐條逐項認真辦理,對整改過程中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該問責的嚴肅問責,該處理的嚴肅處理,公開曝光一批違規違紀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各級幹部敬畏組織、敬畏法紀,始終保持從嚴治黨的高壓態勢。

四是建章立制抓整改。堅持邊整改邊總結,把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健全完善和上升固化為各項制度規範,構建務實管用的黨風廉政建設制度體系,防止類似性、重複性問題發生。注重把整改工作與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統籌做好全縣各項工作結合起來,以良好的工作成效檢驗巡視整改成果,努力做到“兩手抓兩手硬、雙促進雙落實”。

歡迎廣大幹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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