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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給錢我就放。”男子上門威脅妻子,妻弟聞訊前來,混亂中男子手持剪刀將妻子及妻弟戳傷,致一人輕傷二級、一人輕微傷。近日,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法院以男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
40歲的馬某和35歲的麗麗是夫妻關係,2018年9月,一同在廣東打工的馬某和麗麗因家庭糾紛發生爭吵,麗麗離開丈夫回孃家居住。2019年1月,馬某來到柳江區百朋鎮妻子的家中,想讓妻子給3萬元養小孩,麗麗不同意,兩人再次發生爭吵,馬某拿起剪刀威脅妻子,妻弟看見後就上前搶奪剪刀。在搶奪過程中,馬某用剪刀將妻弟的頭部和肩部戳傷,麗麗被戳傷頸部。之後,馬某的剪刀被打掉,妻子麗麗撿起剪刀將馬某的右手小指戳傷。
後經鄰居報警,馬某被當場抓獲。經鑑定,妻弟本次受傷為輕傷二級,妻子麗麗受傷損傷程度為輕微傷,馬某受傷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另查明,案發後,馬某分別賠償妻弟經濟損失9000元,賠償妻子麗麗經濟損失4000元,並取得兩被害人的諒解。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馬某未能正確處理與家人的矛盾,持凶器採取暴力手段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馬某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歸案後,馬某如實供述其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且馬某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綜上,決定對馬某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綜合全案,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每個人都有遇事衝動的時刻,但千萬不能被脾氣所左右。如果逢事遇人丟掉了冷靜的自控自制,結果會傷事、傷人、傷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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