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食堂吃飯的朋友都知道
最害怕的就是打飯阿姨“手一抖”。
然而,因為懷疑食堂阿姨
故意“手抖”少給菜,
徐某夫婦竟與其及家人扭打起來!
將對方一人打成了“植物人”,
損失共計273多萬元!
事情發生在福建莆田,55歲的徐某從事建築工作。
2016年9月25日,他和妻子下班後到工地上的食堂吃飯,妻子看打菜阿姨詹某故意“手抖”,給的菜很少,便與其發生爭吵。
之後,詹某的丈夫、姐姐、姐夫程某來到食堂與徐某夫婦發生衝突,雙方扭打在一起。
衝突中,徐某被程某拿不鏽鋼碗砸中面部,導致嘴巴流血。後來,雙方被其他人拉開。
幾分鐘後,徐某發現程某一個人站在工地的安置房前,便偷偷繞到他身後,順手抄起一塊木板,用力朝他後腦勺打去。
經鑑定,程某傷勢構成重傷一級。
住院治療了162天,
醫療費花費31.67萬元,
其他經濟損失包括
誤工費2.99萬元
護理費204.48萬元
殘疾賠償金29.99萬元
及營養費、交通費等
共計273.38萬元。
在法庭上,徐某辯稱自己只是打了程某肩部,後其倒地摔傷頭部,自己事後自首。
而根據抓獲經過、訊問筆錄等,徐某是在江西某工地工作時被抓獲,不是自首,且當時多名證人看到徐某的作案過程。
經審理法院認為,徐某持械故意傷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
被害人程某對矛盾激化負有一定責任,量刑時一併考慮。程某承擔上述經濟損失的10%,徐某承擔90%(約246萬元)。
文章來源:轉載·新文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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