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吉林省排查發現違法用地8393個“大棚房”將繼續重點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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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吉林省排查發現違法用地8393個“大棚房”將繼續重點整治

8月2日,2019年吉林省自然資源領域重大專項工作新聞發佈會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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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吉林省排查發現違法用地8393個“大棚房”將繼續重點整治

8月2日,2019年吉林省自然資源領域重大專項工作新聞發佈會召開。


目前吉林省排查發現違法用地8393個“大棚房”將繼續重點整治


中國吉林網從發佈會上了解到,今年以來我省自然資源領域有兩項重要工作已取得突破性成績。一是制定出臺《關於建立全省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的意見》,二是開展“土地執法百日攻堅”專項行動。

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發現違法用地問題8393個。通過自行拆除、政府組織拆除、恢復農業用途等非立案處理方式整改5528個;立案查處2569個(已結案1703個);其餘296個正在調查處理中。

在專項行動中,共收繳罰沒款2038.3萬元,拆除違法建築物構築物127萬平方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34人,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追究黨政紀責任4人,有力維護了全省自然資源管理秩序。

同時,部署開展這次“土地執法百日攻堅”專項行動,是對“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成果的鞏固,同時,舉一反三,在此基礎上對所有違法用地行為進行一次全面排查整治,保持對土地違法的高壓態勢,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對違法行為依法嚴肅查處到位,讓違法者付出高昂成本,給違法者以深刻警醒,真正使執法工作成為保護自然資源的“利劍”和“拳頭”,確保牢牢守住耕地保護“紅線”和農地姓農“底線”。

此外,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第八條、第九條對有關情形也作出具體解釋。其中,非法佔用耕地“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是指行為人非法佔用耕地建窯、建墳、建房、挖沙、採石、採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非農業建設,造成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種植條件嚴重毀壞或者嚴重汙染,都要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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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吉林省排查發現違法用地8393個“大棚房”將繼續重點整治

8月2日,2019年吉林省自然資源領域重大專項工作新聞發佈會召開。


目前吉林省排查發現違法用地8393個“大棚房”將繼續重點整治


中國吉林網從發佈會上了解到,今年以來我省自然資源領域有兩項重要工作已取得突破性成績。一是制定出臺《關於建立全省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的意見》,二是開展“土地執法百日攻堅”專項行動。

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發現違法用地問題8393個。通過自行拆除、政府組織拆除、恢復農業用途等非立案處理方式整改5528個;立案查處2569個(已結案1703個);其餘296個正在調查處理中。

在專項行動中,共收繳罰沒款2038.3萬元,拆除違法建築物構築物127萬平方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34人,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追究黨政紀責任4人,有力維護了全省自然資源管理秩序。

同時,部署開展這次“土地執法百日攻堅”專項行動,是對“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成果的鞏固,同時,舉一反三,在此基礎上對所有違法用地行為進行一次全面排查整治,保持對土地違法的高壓態勢,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對違法行為依法嚴肅查處到位,讓違法者付出高昂成本,給違法者以深刻警醒,真正使執法工作成為保護自然資源的“利劍”和“拳頭”,確保牢牢守住耕地保護“紅線”和農地姓農“底線”。

此外,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第八條、第九條對有關情形也作出具體解釋。其中,非法佔用耕地“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是指行為人非法佔用耕地建窯、建墳、建房、挖沙、採石、採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非農業建設,造成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種植條件嚴重毀壞或者嚴重汙染,都要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吉林省排查發現違法用地8393個“大棚房”將繼續重點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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