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設賭場斂財 拘禁傷害他人 介休一涉惡勢力犯罪團伙被判刑

介休 晉中 法律 山西 畫報朔州 2019-05-10

近日,田某林、田某勇等17人惡勢力犯罪團伙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一案,經介休市法院一審、晉中市中院二審已結案。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田某林、田某勇開設賭場,其餘15名被告人為該二人或其中一人積極提供接送參賭人員、記賬、放款、望風、抽水等幫助;被告人田某林、田某勇、張某傑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被告人田某林、白某勇、楊某福、王某信以索債為目的,非法拘禁他人;被告人田某勇單獨及夥同被告人王某信、侯某平持凶器在公共場所隨意無故毆打他人,毀壞他人財物;被告人田某林還犯有受賄罪。上述被告人的行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介休市法院判決:被告人田某林犯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及受賄罪,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52萬元;被告人田某勇犯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8年4個月,並處罰金30萬元;被告人白某勇犯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4年5個月,並處罰金4.5萬元;其餘14名被告人被判處3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2萬元至1萬元不等的罰金。

一審判決後部分被告人向晉中中院提出上訴。晉中中院審理後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合法,遂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來源:山西法制報

邊愛英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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