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宜春市直、銅鼓縣、高安市、袁州區遞補資格審查人員公告

教育 金樟教育 2017-06-25

一、遞補參加資格審查人員的確定

2017年6月22日至23日,我局集中對參加市直事業單位、銅鼓縣事業單位、高安市事業單位、袁州區事業單位考試的考生進行了資格審查,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放棄等造成空額的,根據本次公開招聘公告規定,有遞補對象的,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參加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附後。

二、遞補參加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遞補參加資格審查原則上應由考生本人蔘加,確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到場的,可以委託他人代替資格審查,參加遞補資格審查的考生應仔細對照所報考的職位條件確認自己是否符合要求。

(一)遞補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2017年6月26日17:00前考生到宜春市行政服務中心(宜陽大廈中座2樓)進行遞補資格審查。

(二)資格審查要求:資格審查主要圍繞報考條件(含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及其他條件)進行,考生遞補參加資格審查須持:

1、筆試准考證(遺失的考生請登錄考試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2、畢業證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的原件及複印件,其中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在資格審查時未取得畢業證的,應出具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或《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畢業證或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名稱為準。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是2017年以前畢業的,請在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index.jsp)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並帶來資格審查。

3、考生是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須由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不能提供的,將不予審核通過。資格審查時隱瞞或弄虛作假的,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後都將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且後果自負。

4、入闈綜合類職位須參加結構化面試的考生請攜帶一張1寸免冠彩色近照。

宜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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