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首推“路長制”保道路安全暢順

交通 長江 軟件 民生 珠江時報 2017-06-10

珠江時報訊(記者/趙天雅通訊員/康錚)“路長姓名、聯繫電話、工作職責,我們均在牌上對外公示,目的就是要使這項工作落到實處。”昨日上午,市公安局聯合市交通運輸局在禪城區季華五路與嶺南大道交界處舉行“佛山市路長制公示牌(禪城區)”揭牌儀式,全市首批20條路段正式實施“路長制”。

據悉,這是全省首個由公安交警部門牽頭實施的“路長”工作機制。首批路段涵蓋祖廟路、佛山大道等城市道路8條、國道5條、省道7條。“路長”將依照職責每日上路巡查。

為深入貫徹公安部關於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和市委、市政府實施精細化城市管理的總體部署,打造“有序、安全、暢通、和諧”的交通環境,今年3月,市公安局聯合市交通運輸局制定出臺了全市道路交通“路長制”實施方案,在全市範圍推廣交通“路長制”。

今年初,副市長、市公安局長江楷鑫提出借鑑“河長制”的成功經驗做法,全市各級公安交警部門要積極探索建立“路長制”,強化對我市道路的精細化、網格化綜合治理水平,打造道路安全的“佛山樣板”。

據瞭解,交通“路長”採取雙責任制,即分別設置有交通管理路長和交通建設路長,旨在強化道路交通“軟件”管理手段的同時,完善道路交通“硬件”設施管理。其中,“交通管理路長”由轄區公安交警擔任,主要負責對責任路段依法開展日常交通巡邏管控等,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交通建設路長”由交通局牽頭協調公路、業主、建設、養護等部門相關人員擔任,負責對責任路段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養護,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等。

“路長”是相關責任路段交通管理和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在“路長制”規範要求下,各交通“路長”均需嚴格遵循“巡查—處置—通報”工作流程,定期深入路面瞭解所管道路的基本情況,掌握問題,研究對策。

據瞭解,按照“問題導向、先試先行、總結完善、全面提升”的工作原則,我市交通“路長制”將在全市公路範圍內分四個階段逐步推行。第一階段即此次在全市範圍內選取的20條路,作為首批試點路段。第二階段增加30條試點路段,第三階段再增加50條路段,第四階段則力爭在今年底對全市各地區實施情況進行一次綜合考評,並建成我市交通“路長制”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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