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城區法院:手裡明明有錄音,卻眼睜睜地輸了官司,原來……

交通 法律 張麗 經濟 夏津 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9-06-16
陵城區法院:手裡明明有錄音,卻眼睜睜地輸了官司,原來……

我又提交了新證據

為什麼法院還不能判我贏

還要讓我承擔賠償責任

!!!

雖然沒有事故責任劃分

提交的錄音證據對我比較有利

枉費我那麼信任法官

陵城區法院:手裡明明有錄音,卻眼睜睜地輸了官司,原來……

這 可 真 是 天 大 的 冤 情 啊

有些時候

我們會面臨一些疑問與質疑

或許你心中對我們也有同樣的疑慮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

勝訴的官司是相似的

敗訴的官司各有各的原因

情,理,法的邊界在哪裡

有些案件為啥眼睜睜地輸掉呢?

案件分析

叮鈴鈴,原告魏某的電話打來:張法官,俺想通了,你說的調解方案俺同意,就這麼辦吧。

案件要從年前說起,2018年9月15日,被告魏某騎電動自行車由南向北至陵城鎮的一個老街的交叉路口,與由東向西的原告魏某相撞,造成原告魏某左足第五跖骨基底部骨折,經濟損失一萬多元,雙方曾就該事故報交警隊處理,但最終因沒有相關的責任劃分結論,雙方就賠償問題無法達成協議,因此原告魏某起訴至法院。

法官助理張麗在依法給原、被告送達相關法律文書後,瞭解到,原、被告雖系同村,但因該糾紛曾矛盾激化 ,在公安機關多次調解後,沒能達成一致意見,鄉里鄉親也曾出面調停但也沒能成功化解。

陵城區法院:手裡明明有錄音,卻眼睜睜地輸了官司,原來……

憑藉多年的辦案經驗,張勇法官發現,該案雖雙方發生事故相撞,但重點是現場沒有證人,亦沒有錄像設施,無法還原當時的事實,因此如何劃分責任成了本案的重點。原告認為被告應對自己的受傷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併為該受傷準備了齊全的發票單據,自行鑑定了因受傷產生的誤工、護理、營養期;而被告認為原告自己騎行時沒有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撞到自己的電動車上,並出具事故發生後,原被告的通話錄音一份,該錄音雖對被告十分有利,但張法官及其助理張麗、王玉紅反覆聽取後發現該錄音系一個不完整的錄音。於是將該錄音不完整對被告的不利因素悉心講解,並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引導被告打消企圖僅通過該錄音便不再承擔賠償責任的念頭,並對原告解釋該案因事實無法還原對其不利影響,並通過拉家常為其算經濟、時間賬,原告也不再執著索回全部費用,最終張法官在權衡雙方的受損情況後拿出方案,原被告最終同意了調解方案。

陵城區法院:手裡明明有錄音,卻眼睜睜地輸了官司,原來……

法官說法

生活和打官司完全是兩碼事,生活只要守住底線,人就是自由的,但官司,更多的是五花八門規則下的各種環節與程序,這種環節與程序稍縱即逝。

本案中,該錄音雖對被告比較有利,但錄音系一個不完整的錄音,並不是案件的事實全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錄音資料的內容需要具備真實性、連貫性,不可進行剪輯,需要原始狀態呈現,談話內容音質需要清晰,且對於待證實案件部分有準確、完整的描述。

無事故責任認定情形下當事人過錯的認定標準,即判定雙方過錯程度的主要標準:一是根據注意義務的內容和注意標準來決定過錯輕重;二是根據行為危險性大小和危險迴避能力的優劣決定過錯輕重;三是造成險情方的違法行為一般應認定為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直接原因。同時應注重比例原則,防止不當擴大優勢機動車一方的注意義務和責任範圍,參照通常人、通常情況下是否會發生損害,結合機動車駕駛路況、周圍環境、 雙方之間距離等因素來作出綜合認定。在混合過錯中,判定雙方的過錯程度的通常標準:一是根據注意義務的內容和注意標準來決定過錯輕重;二是根據行為危險性大小和危險迴避能力的優劣決定過錯輕重。一般認為,造成險情方的違法行為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直接原因,其交通行為狀態對險情避讓方的避讓難易程度有著直接影響。在“險情+避讓”的特定情形下,確定發生險情行為在發生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要從交通事故發生的基本規律,即時空規律出發,分析行為人的注意義務。

最後,希望大家能真正理解“官司輸贏”

正確看待案件結果

— THE END —

來源:陵城區法院

陵城區法院:手裡明明有錄音,卻眼睜睜地輸了官司,原來……

●官司線上打,糾紛一站清:德州法院打造解決道路交通糾紛“快車道”

●圖解:道路糾紛網上一體化處理

●落實“四不兩直”,堅持問題導向,孟祥剛院長深入四基層法院一線調研

●山東省政協原常委、科教文衛體委員會原副主任魏紹水受賄案一審宣判

●夏津法院:院長主審案件宣判,依法嚴懲8人惡勢力團伙

●看過來!誰才是掃黑除惡最大的力量?

陵城區法院:手裡明明有錄音,卻眼睜睜地輸了官司,原來……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