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多條道路車輛亂停亂放:餐館錐筒佔車位 禁停路段停滿車

交通 轎車 高峰 越野車 時報傳媒 2017-04-26

都市時報實習記者 王娜 記者 李垚垚

隨著城市不斷髮展,私家車越來越多,停車難的問題愈發突顯,車輛亂停亂放的現象也越來越普遍。時報記者走訪發現,在昆明主城區一些較為隱蔽的小巷、夜市和餐館附近,車輛亂停亂放現象尤為嚴重。

長潤街一側的規劃停車位還有空位,另一側依然有車輛亂停亂放 都市時報首席記者 張玉傑/攝

現象

吳井路環城巷

巷子兩側停滿車 致晚高峰堵車

4月18日下午6點,在昆明理想海鮮市場附近的吳井路環城巷,近200米的道路兩側停滿了私家車,使得本就狹窄的巷子更加擁擠。當時正值下班高峰期,道路中段出現了堵車的情況,一輛紅色轎車被對向的商務車堵住去路,進退兩難,後面的車喇叭聲不斷,5分鐘後道路才恢復暢通。

在環城巷道路的一側,畫有停車黃線,而另一側則沒有任何停車標誌,但到了下午飯點時間,道路兩側都停滿了車。“一到晚上六七點,這條路就開始堵。”家住附近的劉女士說,這些車大多是在附近餐館用餐的客人停放的。“餐館老闆為了給客人預留出停車的地方,有時候還會自己用安全錐筒‘佔位’。如果遇到交警來檢查了,飯店員工就會趕忙提醒客人挪車。”

長潤街

近百輛私家車停在非機動車道上

在長潤街與長村路附近1公里的街道上,有近百輛私家車停在非機動車道上,使得過往的電動車、自行車只能在機動車道上行駛。這些亂停亂放的車輛周邊都擺放有黃色的安全錐筒,該路段有近40個類似的錐筒。

一家店鋪老闆告訴記者,這些放在路邊的安全錐筒,大多數是附近某醫院做廣告免費贈送的,有少部分是店主自己購買,主要是為阻止車輛在店門口亂停亂放。

“這附近車輛亂停亂放的情況很多,即便是在我們管理的國資停車位上,也經常有人亂停放。有的車主連續停了兩三天都不交費,等到我們上班前、下班後便悄悄將車開走。”長潤街的國資停車收費員周師傅說,交警也會不定時地到現場查處,但交警走了,亂停亂放的車輛又多了起來。

國貿路

禁停標誌下停滿私家車

4月19日晚上9點,在國貿路、金汁路附近,多處立有禁停標誌的道路邊,也出現了機動車隨意停放的現象。在國貿路一路口處,在“全路段禁停”標誌下,沿路竟停放著13輛機動車,個別機動車還停在人行道上,且停車方向各異,較為凌亂。

“見縫插車”,在吳井路環城巷(南)入口處,私家車亂停亂放更為霸道。晚上10點多,一輛白色越野車徑直朝兩棵行道樹間駛去,本就狹窄的人行道瞬間被“橫截”。由於人行道被車輛佔用,過往市民只得從機動車道通行,而在一旁的非機動車道上,存在著更大的安全隱患,行人與機動車、非機動車全部混行在一起。

據相關交通法律法規規定,在公交站臺等設施附近路段是禁止停車的,但記者走訪昆明部分公交站臺發現,仍有不少車主將車輛停放在站臺附近劃有黃色禁停線的地方。特別是到了晚間,這樣的現象尤為明顯,如長村路、吳井路、國貿路等路段。

昆明多條道路車輛亂停亂放:餐館錐筒佔車位 禁停路段停滿車

車輛停在人行道上

觀點

市民:避免車輛亂停亂放 關鍵靠車主自覺

車輛亂停亂放一直是城市管理的一個難點。不少市民也反映,車輛亂停亂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更多的是車主社會公德素質有待提高。

市民王先生說:“人行道不是停車場,人行道上停車不僅影響交通秩序、影響城市形象,而且機動車很容易將人行道路面軋壞。”

市民楊女士說:“ 上下班高峰時,城市主幹道擁堵嚴重,機動車亂停亂放是造成城區交通堵塞的原因之一。要確保城市道路暢通,對於亂停亂放的行為必須徹底整治。”

市民孫先生認為,對於車輛亂停亂放,交警部門的治理、處罰只是手段,要徹底解決問題,還得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希望大家都遵守交通法規,養成文明停車、規範停車的習慣。”

交警:不能因停車位有限就違法停車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機動車應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20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大隊的田警官說:“對於車輛亂停亂放的行為,如果駕駛員在車內的話,我們進行勸離;如果車內無人,且嚴重影響道路通行,我們則會將違法車上鎖、拖走,並對其進行罰150元扣3分的處罰。”

交警提醒:“車主應選擇正規合法的地點停車。不能因停車位有限、道路條件有限,而為違法停車找理由。”

昆明多條道路車輛亂停亂放:餐館錐筒佔車位 禁停路段停滿車

車輛亂停亂放阻礙交通 都市時報實習記者 王娜/攝

★溫馨提示

以下路段或區域不能停車

1、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2、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3、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4、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5、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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