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車拒載、多收費?黃牌警告帶終生,兩次以上就吊證!

交通 GPS 法制 社會 文匯網 2018-12-06
出租汽車拒載、多收費?黃牌警告帶終生,兩次以上就吊證!

記者今天從市交通委執法總隊獲悉,新版《上海市交通委員會關於出租汽車和車輛非法客運行政處罰的裁量基準》已於近日施行。11月1日起,市民乘坐出租汽車被拒載、繞道多收費,只要有兩次被執法部門查證屬實的,該駕駛員將被吊證。

新版《裁量基準》主要加大了對巡遊出租汽車駕駛員拒載、繞道多收費、計價器作弊等行業頑疾以及對單位從事非法客運活動的處罰力度,並首次明確將“安裝、聯網和使用GPS等車載定位智能系統”列入處罰標準。以拒載行為為例,按照原《裁量基準》規定,一經發現,駕駛員將被處以暫停營業15天,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若一年內再次發生的,將被取消客運服務的營運資格。而新版《裁量基準》則取消了“一年內”的溯及期限限制。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生涯中,只要被查證有拒載行為兩次的,即取消其客運服務的營運資格。業內的行話來說,就是“黃牌警告帶終身”。

同樣的修改還發生在多收費行為。新版《裁量基準》規定發生多收費兩次以上被查實的,不管金額多少,也將直接被吊證。不再單獨按照多收費的金額多少來裁量處罰種類。此外,此次《裁量基準》的修訂還加大了對出租汽車經營者將巡遊出租汽車交於無證人員駕駛的處罰力度。除對出租汽車經營者將車輛交於無準營證的人員駕駛未造成後果的,處5000元罰款;造成計價器失準、損壞或者利用其他手段舞弊的,取消經營者的出租汽車經營資格外,還增加了一個累計車輛總數的比例限制,即累計達到其車輛總數的20%的,亦將對出租汽車經營者予以吊證。

記者瞭解到,就在今天上午,市交通委執法總隊根據信訪投訴信息,重點布控並檢查了一輛長期存在議價、多收費等違法行為的出租汽車。經初步查明,牌號為滬DX3261的日升出租汽車,存在計價器舞弊行為,且車內並未查到GPS等車載定位系統。駕駛員將面臨取消出租汽車從業資格的處罰,經營者責任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若查證屬實,該案也將成為本市第一起因未安裝、聯網和使用GPS等車載定位智能系統被查處的出租汽車案。

作者:張曉鳴

編輯:徐晶卉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