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朋友處理交通違法 自己被記12分

交通 法律 經濟 摩托車 環渤海新聞網 環渤海新聞網 2017-08-26

關於交通違法處理,這些事您得知道

環渤海新聞網消息 (記者 季男 魏偉)一駕駛人“好心”用自己的駕駛證替朋友處理交通違法,結果不但被交警識破,而且其因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符,被一次記滿12分。

當天9時許,駕駛人王某攜其駕駛證和朋友的行駛證到市公安交警支隊四大隊違法處理室處理交通違法。其間,值班民警按照慣例詢問王某的違法時間、違法地點,但其均未能答出。民警又詢問其車輛的品牌、顏色等相關信息,王某稱不記得了。王某的回答引起了民警的懷疑。執勤民警沒有立刻說破,而是繼續詢問:“今天來處理違法是怎麼來的?不是開行駛證上的這輛車來的嗎?”“不是,我沒開這輛車,我今天騎摩托車來的。”

執勤民警再次查驗,發現王某的駕駛證並不是增駕能駕駛兩輪摩托車的D或E類駕駛證。民警現場對王某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符的違法行為,一次記滿12分,並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同時,民警經調查發現,王某與車主確係朋友關係,且無經濟利益關係,所以對王某欲幫朋友銷分的行為不做單獨處理。

針對交通違法處理過程中市民關心的若干問題,交警部門進行了相關解答。

可不可以通過“賣分”來盈利?

答:不可以。有些老司機,或者不經常開車的人,一年也沒扣分,就想著賣點分賺點零花錢。而根據相關規定,代替實際駕駛人接受機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並從中牟取經濟利益的,暫扣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到2000元罰款。

第一次處罰後被發現再犯的,以及組織、介紹他人代替實際駕駛人接受機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並從中牟取經濟利益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到5000元的罰款,同時還要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且5年內不得重考,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家人朋友可以幫忙銷分嗎?

答:可以。根據規定,如果是一家人或者朋友之間友情幫忙銷分的,一輛車不超過3個人銷分。另外有規定指出,對在一年內同一駕駛人為非本人所有的3輛以上不同號牌機動車,或者3名以上的駕駛人為同一號牌機動車接受違法行為處理的,列入涉嫌代替接受處理的重點人員名單,暫停其違法處理業務。

一次扣12分能用兩個駕照銷分嗎?

答:不可以。這是一次違法,不可能分兩次處理,而且屬於嚴重違章。根據有關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扣滿12分後必須重新學習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等,考試合格後,清除12分,才能返還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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