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拖鞋開車,把油門當剎車致5人死亡,肇事女司機一審被判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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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5日上午,被告人陳某交通肇事一案在西湖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陳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公訴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均到庭參加宣判。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群眾參與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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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5日上午,被告人陳某交通肇事一案在西湖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陳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公訴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均到庭參加宣判。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群眾參與旁聽。

穿拖鞋開車,把油門當剎車致5人死亡,肇事女司機一審被判6年

事件回顧

11月26日,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檢察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對被告人陳某某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8年7月30日19時許,陳某某穿拖鞋駕駛浙A牌照的小型越野客車在杭州文一西路左轉至競舟路行駛過程中,因違反“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的規定及轉彎弧度過小,導致車輛駛上道路中央分隔帶端部緣石。爾後,陳某某又因慌張操作不當,錯將油門踏板當作制動踏板連續使用,致使車輛在行駛過程中持續加速,將正在文二西路競舟路口等候的多名行人撞倒,並導致過往多輛車輛受損。

經鑑定,事故造成5人死亡,4人構成輕傷,3人構成輕微傷。經責任認定,陳某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檢察院認為,陳某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交通事故,情節特別惡劣,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的規定,依法對被告人陳某某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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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5日上午,被告人陳某交通肇事一案在西湖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陳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公訴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均到庭參加宣判。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群眾參與旁聽。

穿拖鞋開車,把油門當剎車致5人死亡,肇事女司機一審被判6年

事件回顧

11月26日,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檢察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對被告人陳某某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8年7月30日19時許,陳某某穿拖鞋駕駛浙A牌照的小型越野客車在杭州文一西路左轉至競舟路行駛過程中,因違反“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的規定及轉彎弧度過小,導致車輛駛上道路中央分隔帶端部緣石。爾後,陳某某又因慌張操作不當,錯將油門踏板當作制動踏板連續使用,致使車輛在行駛過程中持續加速,將正在文二西路競舟路口等候的多名行人撞倒,並導致過往多輛車輛受損。

經鑑定,事故造成5人死亡,4人構成輕傷,3人構成輕微傷。經責任認定,陳某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檢察院認為,陳某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交通事故,情節特別惡劣,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的規定,依法對被告人陳某某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查明

穿拖鞋開車,把油門當剎車致5人死亡,肇事女司機一審被判6年

2018年7月30日18時53分許,被告人陳某穿拖鞋駕駛小型越野客車,搭乘陳某某,從杭州市西湖區古墩路新時代家居生活廣場出發,駛往其位於杭州市西湖區文二西路德加公寓東區的住地。

當日19時04分許,陳某駕車沿文一西路由東向西行駛至競舟路路口欲左轉彎時遇紅燈,遂停車等候放行。19時05分許,左轉彎指示信號燈變為綠燈後,陳某在駕駛車輛左轉彎過程中,因違反“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的規定,轉彎弧度過小導致車輛左側前後輪先後駛上道路中央分隔帶端部緣石。

陳某在處置過程中,因慌張錯將油門踏板當作制動踏板連續使用,致使車輛在左轉彎後沿競舟路由北向南行駛的過程中持續加速。當車輛行駛至文二西路競舟路北側路口時,陳某駕駛的車輛失控,撞上路口西側非機動車道上的遮陽棚並將在遮陽棚下等候通行的蔡某帶倒。之後肇事車輛衝入路口撞到由西向北左轉彎的小型轎車尾部,碰撞產生的散落物致使跟隨在小型轎車之後的小型越野客車的擋風玻璃破碎。此後,肇事車輛繼續衝向文二西路競舟路路口西南角,將正在此處等候通行的秦某等十人撞倒,撞擊產生的散落物又致使人行道上的石某等二人受傷,撞擊還致使停於路口西南側的一輛小型轎車、一輛小型普通客車受損。最終,肇事車輛在衝撞過程中向右側翻倒,並在受到路邊圍牆阻攔後停下。

事故造成秦某等五人死亡,蔡某等四人輕傷,羅某等三人輕微傷,石某等四人受傷但未達輕微傷。經事故責任認定,陳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法院判決認定

被告人陳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

陳某交通肇事致五人死亡、四人輕傷、三人輕微傷和多人受傷及財產損失,屬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依法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考慮到陳某有自首情節,案發後通過親屬積極賠償,取得絕大多數被害方的諒解,有悔改表現,對公訴機關及辯護人提出對陳某酌情從寬處罰的相關意見予以採納。陳某的行為雖系過失犯罪,但其在鬧市區交通肇事,犯罪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惡劣,應依法從嚴懲處,不符合“犯罪情節較輕”的緩刑適用條件,故辯護人請求對陳某宣告緩刑的意見與法不符,不予支持。

綜上,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六年。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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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機穿8cm高跟鞋,一連撞三車!

5月28日下午,在浙江嘉興平湖市環城北路大潤發門口,一名穿高跟鞋的女司機一連撞三車,造成四車受損,一人輕傷,而她的高跟鞋足足有8cm!

事故一

5月28日12時52分許,胡某駕駛共享電動汽車沿環城北路由東向西行駛至平湖市當湖街道環城北路大潤發門口地段時,與同方向行駛的王某駕駛的自行車發生碰撞,王某倒地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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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5日上午,被告人陳某交通肇事一案在西湖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陳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公訴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均到庭參加宣判。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群眾參與旁聽。

穿拖鞋開車,把油門當剎車致5人死亡,肇事女司機一審被判6年

事件回顧

11月26日,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檢察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對被告人陳某某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8年7月30日19時許,陳某某穿拖鞋駕駛浙A牌照的小型越野客車在杭州文一西路左轉至競舟路行駛過程中,因違反“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的規定及轉彎弧度過小,導致車輛駛上道路中央分隔帶端部緣石。爾後,陳某某又因慌張操作不當,錯將油門踏板當作制動踏板連續使用,致使車輛在行駛過程中持續加速,將正在文二西路競舟路口等候的多名行人撞倒,並導致過往多輛車輛受損。

經鑑定,事故造成5人死亡,4人構成輕傷,3人構成輕微傷。經責任認定,陳某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檢察院認為,陳某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交通事故,情節特別惡劣,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的規定,依法對被告人陳某某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查明

穿拖鞋開車,把油門當剎車致5人死亡,肇事女司機一審被判6年

2018年7月30日18時53分許,被告人陳某穿拖鞋駕駛小型越野客車,搭乘陳某某,從杭州市西湖區古墩路新時代家居生活廣場出發,駛往其位於杭州市西湖區文二西路德加公寓東區的住地。

當日19時04分許,陳某駕車沿文一西路由東向西行駛至競舟路路口欲左轉彎時遇紅燈,遂停車等候放行。19時05分許,左轉彎指示信號燈變為綠燈後,陳某在駕駛車輛左轉彎過程中,因違反“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的規定,轉彎弧度過小導致車輛左側前後輪先後駛上道路中央分隔帶端部緣石。

陳某在處置過程中,因慌張錯將油門踏板當作制動踏板連續使用,致使車輛在左轉彎後沿競舟路由北向南行駛的過程中持續加速。當車輛行駛至文二西路競舟路北側路口時,陳某駕駛的車輛失控,撞上路口西側非機動車道上的遮陽棚並將在遮陽棚下等候通行的蔡某帶倒。之後肇事車輛衝入路口撞到由西向北左轉彎的小型轎車尾部,碰撞產生的散落物致使跟隨在小型轎車之後的小型越野客車的擋風玻璃破碎。此後,肇事車輛繼續衝向文二西路競舟路路口西南角,將正在此處等候通行的秦某等十人撞倒,撞擊產生的散落物又致使人行道上的石某等二人受傷,撞擊還致使停於路口西南側的一輛小型轎車、一輛小型普通客車受損。最終,肇事車輛在衝撞過程中向右側翻倒,並在受到路邊圍牆阻攔後停下。

事故造成秦某等五人死亡,蔡某等四人輕傷,羅某等三人輕微傷,石某等四人受傷但未達輕微傷。經事故責任認定,陳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法院判決認定

被告人陳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

陳某交通肇事致五人死亡、四人輕傷、三人輕微傷和多人受傷及財產損失,屬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依法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考慮到陳某有自首情節,案發後通過親屬積極賠償,取得絕大多數被害方的諒解,有悔改表現,對公訴機關及辯護人提出對陳某酌情從寬處罰的相關意見予以採納。陳某的行為雖系過失犯罪,但其在鬧市區交通肇事,犯罪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惡劣,應依法從嚴懲處,不符合“犯罪情節較輕”的緩刑適用條件,故辯護人請求對陳某宣告緩刑的意見與法不符,不予支持。

綜上,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六年。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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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機穿8cm高跟鞋,一連撞三車!

5月28日下午,在浙江嘉興平湖市環城北路大潤發門口,一名穿高跟鞋的女司機一連撞三車,造成四車受損,一人輕傷,而她的高跟鞋足足有8cm!

事故一

5月28日12時52分許,胡某駕駛共享電動汽車沿環城北路由東向西行駛至平湖市當湖街道環城北路大潤發門口地段時,與同方向行駛的王某駕駛的自行車發生碰撞,王某倒地受傷。

穿拖鞋開車,把油門當剎車致5人死亡,肇事女司機一審被判6年

事故發生後,胡某打算先將車靠邊停放,再去查看被撞倒在地的王某,不想又引發了第二起事故。

事故二

與第一起事故才不過間隔十幾秒,胡某又發生了第二起事故,胡某駕駛共享電動汽車右轉將車停靠在非機動車車道處,正要開門下車時,意外發生了!

胡某所穿的8釐米長高跟鞋卡在了左側車門裡,驚慌失措下失控操作,共享電動汽車突然往前溜,情急之下,又錯把油門當剎車踩,結果共享電動汽車猛地向路邊衝去,與停在右側非機動車道的白色小轎車發生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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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5日上午,被告人陳某交通肇事一案在西湖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陳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公訴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均到庭參加宣判。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群眾參與旁聽。

穿拖鞋開車,把油門當剎車致5人死亡,肇事女司機一審被判6年

事件回顧

11月26日,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檢察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對被告人陳某某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8年7月30日19時許,陳某某穿拖鞋駕駛浙A牌照的小型越野客車在杭州文一西路左轉至競舟路行駛過程中,因違反“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的規定及轉彎弧度過小,導致車輛駛上道路中央分隔帶端部緣石。爾後,陳某某又因慌張操作不當,錯將油門踏板當作制動踏板連續使用,致使車輛在行駛過程中持續加速,將正在文二西路競舟路口等候的多名行人撞倒,並導致過往多輛車輛受損。

經鑑定,事故造成5人死亡,4人構成輕傷,3人構成輕微傷。經責任認定,陳某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檢察院認為,陳某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交通事故,情節特別惡劣,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的規定,依法對被告人陳某某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查明

穿拖鞋開車,把油門當剎車致5人死亡,肇事女司機一審被判6年

2018年7月30日18時53分許,被告人陳某穿拖鞋駕駛小型越野客車,搭乘陳某某,從杭州市西湖區古墩路新時代家居生活廣場出發,駛往其位於杭州市西湖區文二西路德加公寓東區的住地。

當日19時04分許,陳某駕車沿文一西路由東向西行駛至競舟路路口欲左轉彎時遇紅燈,遂停車等候放行。19時05分許,左轉彎指示信號燈變為綠燈後,陳某在駕駛車輛左轉彎過程中,因違反“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的規定,轉彎弧度過小導致車輛左側前後輪先後駛上道路中央分隔帶端部緣石。

陳某在處置過程中,因慌張錯將油門踏板當作制動踏板連續使用,致使車輛在左轉彎後沿競舟路由北向南行駛的過程中持續加速。當車輛行駛至文二西路競舟路北側路口時,陳某駕駛的車輛失控,撞上路口西側非機動車道上的遮陽棚並將在遮陽棚下等候通行的蔡某帶倒。之後肇事車輛衝入路口撞到由西向北左轉彎的小型轎車尾部,碰撞產生的散落物致使跟隨在小型轎車之後的小型越野客車的擋風玻璃破碎。此後,肇事車輛繼續衝向文二西路競舟路路口西南角,將正在此處等候通行的秦某等十人撞倒,撞擊產生的散落物又致使人行道上的石某等二人受傷,撞擊還致使停於路口西南側的一輛小型轎車、一輛小型普通客車受損。最終,肇事車輛在衝撞過程中向右側翻倒,並在受到路邊圍牆阻攔後停下。

事故造成秦某等五人死亡,蔡某等四人輕傷,羅某等三人輕微傷,石某等四人受傷但未達輕微傷。經事故責任認定,陳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法院判決認定

被告人陳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

陳某交通肇事致五人死亡、四人輕傷、三人輕微傷和多人受傷及財產損失,屬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依法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考慮到陳某有自首情節,案發後通過親屬積極賠償,取得絕大多數被害方的諒解,有悔改表現,對公訴機關及辯護人提出對陳某酌情從寬處罰的相關意見予以採納。陳某的行為雖系過失犯罪,但其在鬧市區交通肇事,犯罪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惡劣,應依法從嚴懲處,不符合“犯罪情節較輕”的緩刑適用條件,故辯護人請求對陳某宣告緩刑的意見與法不符,不予支持。

綜上,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六年。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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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駕校學習交規的時候我們就知道,司機開車不能穿高跟鞋或者拖鞋,這種行為到底有多危險?

女司機穿8cm高跟鞋,一連撞三車!

5月28日下午,在浙江嘉興平湖市環城北路大潤發門口,一名穿高跟鞋的女司機一連撞三車,造成四車受損,一人輕傷,而她的高跟鞋足足有8cm!

事故一

5月28日12時52分許,胡某駕駛共享電動汽車沿環城北路由東向西行駛至平湖市當湖街道環城北路大潤發門口地段時,與同方向行駛的王某駕駛的自行車發生碰撞,王某倒地受傷。

穿拖鞋開車,把油門當剎車致5人死亡,肇事女司機一審被判6年

事故發生後,胡某打算先將車靠邊停放,再去查看被撞倒在地的王某,不想又引發了第二起事故。

事故二

與第一起事故才不過間隔十幾秒,胡某又發生了第二起事故,胡某駕駛共享電動汽車右轉將車停靠在非機動車車道處,正要開門下車時,意外發生了!

胡某所穿的8釐米長高跟鞋卡在了左側車門裡,驚慌失措下失控操作,共享電動汽車突然往前溜,情急之下,又錯把油門當剎車踩,結果共享電動汽車猛地向路邊衝去,與停在右側非機動車道的白色小轎車發生碰撞。

穿拖鞋開車,把油門當剎車致5人死亡,肇事女司機一審被判6年

事故三

胡某駕駛的共享電動汽車在擦過周某的白色小轎車後,又一路衝向路邊的停車場,直接撞到停車場內一輛灰色小轎車才停下,所幸事發時車內沒有人,但灰色小轎車的右側車頭損毀嚴重。

調查處罰

交警趕到現場後,發現包括白色轎車在內的四輛車均受損。民警聯繫其他被撞車主,對受損車輛登記備案後,讓胡某負責對受損車輛進行賠償。民警發現,胡某穿的鞋子,鞋跟竟高達8釐米,因技術不熟練,加上開車時鞋跟影響了操作,才導致了事故發生。

根據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駕駛人不得赤腳、穿拖鞋或者穿高跟鞋駕駛機動車。民警對胡某予以扣2分並罰款的處罰。而胡某也當即表示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今後再也不穿高跟鞋開車了。

男子穿高跟鞋開車,圖省事沒換鞋被罰50元

6月10日下午16時15分許,高速交警寧波支隊二大隊轄區前洋互通附近路段發生一起兩車刮擦事故,兩車車損並不算太大,都還能正常行駛,車上人員也並無大礙。交警在寧波北收費站外廣場處理事故時發現其中一輛車的駕駛員白某腳上的鞋子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紅色、長尖頭、高跟皮鞋,白某稱車上其實有平底鞋,但是圖省事所以沒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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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5日上午,被告人陳某交通肇事一案在西湖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陳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公訴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均到庭參加宣判。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群眾參與旁聽。

穿拖鞋開車,把油門當剎車致5人死亡,肇事女司機一審被判6年

事件回顧

11月26日,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檢察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對被告人陳某某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8年7月30日19時許,陳某某穿拖鞋駕駛浙A牌照的小型越野客車在杭州文一西路左轉至競舟路行駛過程中,因違反“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的規定及轉彎弧度過小,導致車輛駛上道路中央分隔帶端部緣石。爾後,陳某某又因慌張操作不當,錯將油門踏板當作制動踏板連續使用,致使車輛在行駛過程中持續加速,將正在文二西路競舟路口等候的多名行人撞倒,並導致過往多輛車輛受損。

經鑑定,事故造成5人死亡,4人構成輕傷,3人構成輕微傷。經責任認定,陳某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檢察院認為,陳某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交通事故,情節特別惡劣,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的規定,依法對被告人陳某某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查明

穿拖鞋開車,把油門當剎車致5人死亡,肇事女司機一審被判6年

2018年7月30日18時53分許,被告人陳某穿拖鞋駕駛小型越野客車,搭乘陳某某,從杭州市西湖區古墩路新時代家居生活廣場出發,駛往其位於杭州市西湖區文二西路德加公寓東區的住地。

當日19時04分許,陳某駕車沿文一西路由東向西行駛至競舟路路口欲左轉彎時遇紅燈,遂停車等候放行。19時05分許,左轉彎指示信號燈變為綠燈後,陳某在駕駛車輛左轉彎過程中,因違反“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的規定,轉彎弧度過小導致車輛左側前後輪先後駛上道路中央分隔帶端部緣石。

陳某在處置過程中,因慌張錯將油門踏板當作制動踏板連續使用,致使車輛在左轉彎後沿競舟路由北向南行駛的過程中持續加速。當車輛行駛至文二西路競舟路北側路口時,陳某駕駛的車輛失控,撞上路口西側非機動車道上的遮陽棚並將在遮陽棚下等候通行的蔡某帶倒。之後肇事車輛衝入路口撞到由西向北左轉彎的小型轎車尾部,碰撞產生的散落物致使跟隨在小型轎車之後的小型越野客車的擋風玻璃破碎。此後,肇事車輛繼續衝向文二西路競舟路路口西南角,將正在此處等候通行的秦某等十人撞倒,撞擊產生的散落物又致使人行道上的石某等二人受傷,撞擊還致使停於路口西南側的一輛小型轎車、一輛小型普通客車受損。最終,肇事車輛在衝撞過程中向右側翻倒,並在受到路邊圍牆阻攔後停下。

事故造成秦某等五人死亡,蔡某等四人輕傷,羅某等三人輕微傷,石某等四人受傷但未達輕微傷。經事故責任認定,陳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法院判決認定

被告人陳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

陳某交通肇事致五人死亡、四人輕傷、三人輕微傷和多人受傷及財產損失,屬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依法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考慮到陳某有自首情節,案發後通過親屬積極賠償,取得絕大多數被害方的諒解,有悔改表現,對公訴機關及辯護人提出對陳某酌情從寬處罰的相關意見予以採納。陳某的行為雖系過失犯罪,但其在鬧市區交通肇事,犯罪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惡劣,應依法從嚴懲處,不符合“犯罪情節較輕”的緩刑適用條件,故辯護人請求對陳某宣告緩刑的意見與法不符,不予支持。

綜上,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六年。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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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機穿8cm高跟鞋,一連撞三車!

5月28日下午,在浙江嘉興平湖市環城北路大潤發門口,一名穿高跟鞋的女司機一連撞三車,造成四車受損,一人輕傷,而她的高跟鞋足足有8cm!

事故一

5月28日12時52分許,胡某駕駛共享電動汽車沿環城北路由東向西行駛至平湖市當湖街道環城北路大潤發門口地段時,與同方向行駛的王某駕駛的自行車發生碰撞,王某倒地受傷。

穿拖鞋開車,把油門當剎車致5人死亡,肇事女司機一審被判6年

事故發生後,胡某打算先將車靠邊停放,再去查看被撞倒在地的王某,不想又引發了第二起事故。

事故二

與第一起事故才不過間隔十幾秒,胡某又發生了第二起事故,胡某駕駛共享電動汽車右轉將車停靠在非機動車車道處,正要開門下車時,意外發生了!

胡某所穿的8釐米長高跟鞋卡在了左側車門裡,驚慌失措下失控操作,共享電動汽車突然往前溜,情急之下,又錯把油門當剎車踩,結果共享電動汽車猛地向路邊衝去,與停在右側非機動車道的白色小轎車發生碰撞。

穿拖鞋開車,把油門當剎車致5人死亡,肇事女司機一審被判6年

事故三

胡某駕駛的共享電動汽車在擦過周某的白色小轎車後,又一路衝向路邊的停車場,直接撞到停車場內一輛灰色小轎車才停下,所幸事發時車內沒有人,但灰色小轎車的右側車頭損毀嚴重。

調查處罰

交警趕到現場後,發現包括白色轎車在內的四輛車均受損。民警聯繫其他被撞車主,對受損車輛登記備案後,讓胡某負責對受損車輛進行賠償。民警發現,胡某穿的鞋子,鞋跟竟高達8釐米,因技術不熟練,加上開車時鞋跟影響了操作,才導致了事故發生。

根據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駕駛人不得赤腳、穿拖鞋或者穿高跟鞋駕駛機動車。民警對胡某予以扣2分並罰款的處罰。而胡某也當即表示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今後再也不穿高跟鞋開車了。

男子穿高跟鞋開車,圖省事沒換鞋被罰50元

6月10日下午16時15分許,高速交警寧波支隊二大隊轄區前洋互通附近路段發生一起兩車刮擦事故,兩車車損並不算太大,都還能正常行駛,車上人員也並無大礙。交警在寧波北收費站外廣場處理事故時發現其中一輛車的駕駛員白某腳上的鞋子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紅色、長尖頭、高跟皮鞋,白某稱車上其實有平底鞋,但是圖省事所以沒有換。

穿拖鞋開車,把油門當剎車致5人死亡,肇事女司機一審被判6年

對於事故成因,白某承認當時應該是有點往右靠了,所以刮到的旁邊車道的車輛。最終交警對其穿高跟鞋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元。

“雖然法規對於穿高跟鞋的高度沒有明確規定,但白某所穿鞋的長度與跟的高度都超過了普通鞋,在車輛緊急制動時勢必會影響安全操作,我們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執法。”辦案交警向澎湃新聞表示。澎湃新聞查詢發現,全國多地都有司機不能穿高跟鞋駕駛機動車的規定,但鮮有對高跟鞋的高度做出明確規定。只有《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不得有穿拖鞋、穿跟高四釐米以上高跟鞋或者赤腳、吸菸和手持電話進行通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來源:綜合錢江晚報、羊城晚報、@平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看看新聞、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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