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安交警“五舉措”切實做好客運車輛管理工作

交通 政法 社會 樂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2017-05-25

為切實做好客運車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撫州樂安交警大隊認真研判,周密安排,進一步加強客運車輛管理力度,努力營造一個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一、加強源頭管理。大隊組織民警不定期深入轄區客運企業,對客運車輛進行安全監督,隨時檢查客運車輛各項安全制度的落實情況,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意見,根據車輛源頭化管理的要求,及時掌握駕駛人信息,並有針對性的加強管理引導,同時監督客運企業、車主,切實落實安全責任制,堅持做好每天車輛日常檢查,確保出站安全。

二、狠抓隱患排查。一是組織民警深入轄區各客運企業,逐一檢查客運車輛管理信息和駕駛人安全行車狀況,對於手續不全、未定期檢驗、檢驗不合格、不具備安全技術條件的車輛,一律依法予以停運;對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一律強制報廢,及時將交通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之中;二是針對性加強客運路線、學校周邊、公路沿線人口密集區域等重點路段隱患排查工作,及時落實整改措施,最大限度消除道路安全隱患,切實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

三、強化路面管控。大隊加大對車站、路面巡查管理密度,做到“白天見警察,路面見警車,夜間見警燈”。根據轄區特點,對重點路段和重點時段加大路面巡邏力度,採取流動巡邏與固定檢查相結合的勤務方式,及時發現和查處經過轄區的客運車輛超員違法行為。對超員車輛一律轉運,做到客車無一人超員,同時充分利用測速儀等執法裝備,加大了對機動車輛超速、超員、無證駕駛、酒後駕駛、疲勞駕駛做到嚴管重罰。

四、嚴格規範執法。大隊要求全體民警、協管員在執勤執法過程中使用規範用語、文明用語,語氣溫和不生硬,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對輕微交通違法行為,以教育為主,對嚴重違法行為堅持糾正後才能放行。同時耐心聽取當事人的申訴和辯解,履行告知程序,不斷改進執法方式,切實提升隊伍執法形象。

五、加大宣傳教育。大隊及時組織民警深入客運站,加強與車站安全領導的聯繫溝通,建立信息互通機制,積極加強聯繫。並組織民警深入客企為企業員工開展交通安全宣傳講座,通過展示事故現場掛圖、事故案例視頻、交通安全形勢課件等方式,開展形式多樣的交通安全宣傳活動,教給駕駛員惡劣氣候條件下必要的安全駕駛常識,不斷提高交通法制意識和駕駛人及乘車人的交通安全意識,努力營造安全出行、遵章守法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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