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報道的30處路釘 相關部門已拆除清理

交通 法律 建築 大學 三秦都市報 2017-06-17
本報報道的30處路釘 相關部門已拆除清理

陽光小區附近的釘子被鋸掉 本報記者代澤均攝

本報報道的30處路釘 相關部門已拆除清理

市政工作人員在政通路上清除路釘 本報記者代澤均攝

馬路“長”釘,可謂步步驚心!本報全媒體連續4天來報道的30處路段釘子,相關部門回覆已被拆除清理。如果市民發現還有路釘,可以撥打12319市政熱線反映,發現一顆清理一顆。

那麼,這些路釘到底是誰留下的?如何從源頭上杜絕馬路暗器的出現?業內人士直言不諱:相關部門不要各自為政,城市道路上設置隔離樁等,應由規劃部門統一規劃,市政部門統一管理。

反饋

報道的30處路釘 已被清理

建工路、柳新路、陽光北路、曲江新區政通路、鳳鳴路、小南門外環城路路南、大學東路、建西街和永勝路交會處、環城南路向雁塔北路轉彎處……西安市政設施管理局工作人員回覆記者,本報報道的西安東西南北郊30處路釘均得到清理,這些路段的釘子已被清理,或責成相關產權單位進行清理,或轉辦給管理單位。

曲江管委會市政工作人員說,政通路上的釘子已被拆除,磚頭重新進行了更換。志願者回訪後,對記者表示,此處已煥然一新。

西安市市政設施管理局設施管理大隊副大隊長劉偉表示,市民如果在城市道路發現路釘,可以撥打12319市政熱線,發現一顆清理一顆。

反響

新媒體閱讀量超十萬人次

拔掉馬路釘子免遭暗算系列報道,經三秦都市報、三秦網、公益記者公眾號及企鵝號等發佈後,閱讀量超10萬人次,熱門評論有近千條。同時,陝西電視臺等多家媒體也關注馬路“暗器”。

不少市民網友在網上留言,講述自己遭釘子“暗算”的經歷,呼籲相關部門重視此事。

西安網友易醉:上次走路,趾甲被路釘碰破了,要不是因為我忙,真要去起訴了。為防止有人在人行道停車,很多人行道都有路釘,後患無窮。

網友+:趕快清除,以免老人摔倒,上次我家老人就是因為這個地上的釘子,狠狠地摔倒,幸虧沒受傷。

網友cat:我的車就是被這些釘子扎壞輪胎的,還是在山路上,太危險。

網友櫻桃小丸子:真的該整治了,上次一個鐵釘差點絆倒我,懷孕的人摔倒後果不堪設想。

西安網友韓偉:一些單位做事有頭沒尾,只管安裝,不管後續維護與拆除,這種暗器太多,望有關部門及時發現,及時處理,不要等一些事情發生了才有人管。

市民劉先生:希望發動所有市民來爆料,因為路上常見這種鐵釘,或長或短。那些始作俑者和管理部門去哪裡了?媒體不報道裝看不見?

分析

路釘到底是誰留下的

市政工作人員最近三年來每年至少要清理杆牌底角遺留螺絲(路釘)5000多顆,那麼,這些釘子到底是誰留下的?咋留下的?記者採訪西安市市政設施管理局以及實地調查發現,主要有三大類原因所致。

首先是施工原因。施工單位施工時,圍擋、彩鋼板等的固定都需要螺絲釘。往往是施工結束後,隔離、圍擋等設備拆除了,當時用來固定的釘子卻沒有被拆除。留下這些殘留螺絲釘的施工單位,有消除安全隱患的責任和義務,可是他們卻視而不見。一般來說,人們很容易在結束施工的路段上找到路釘,沒有專業的工具,這些釘子也不太好處理。

其次是相關部門的原因。街辦和城管等單位,為了不讓車輛上人行道,設置了隔離樁,當隔離樁損壞後,疏於維護,留下了螺絲釘;環衛部門設置了垃圾箱,當垃圾箱移位或更換成新的垃圾箱後,原先的螺絲釘沒有及時清理,而遺留在路上;交警部門設置的交通指示牌、限速帶等,在損壞後,沒有專業的維護人員,遺留下了螺絲釘;民政部門設置的路牌在損壞後,維修不及時,也會留下螺絲釘;公交部門設置的公交站牌,後來站牌進行遷移,沒有清理掉螺絲釘;以及其他相關部門設置的報刊亭、廣告牌等……“相關部門因為沒有專門的維護人員和專用工具,或者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等,未及時拆除路釘,導致釘子遺留下來。”長期身處一線的一位市政工作人員表示很無奈。

第三是一些個人、單位私自設置各種隔離樁、廣告牌等。當這些隔離樁和廣告牌被損壞或遷移後,固定底座的螺絲釘沒有被及時清理。在安西街等處採訪時,幾位商戶坦言,現在私家車占人行道現象很嚴重,自己要開店做生意,可車卻停在門口擋生意,所以就設置隔離樁拒絕車輛停放。“隔離樁有時也擋不住,你看,店門前的隔離樁被損壞了!”順著一位商戶的指引,記者看到隔離樁被損壞,露出5組20顆釘子。

支招

各部門應統一規劃管理

很多市民認為,只要是路釘,都屬於市政管。對此,一些市政工作人員很委屈,他們也有苦衷。

據瞭解,西安市市政設施管理局負責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範圍內的市政工程設施的管理,開發區的都委託當地管委會負責。而且,市政負責管理的是在城市道路紅線範圍內的,超出範圍的也沒辦法“越權”管理,比如城中村道、一些小區門口、開發商的建築紅線、城牆景區、建設部門用地等。至於如何確定是否在市政道路紅線內,一位工作人員坦言,他們也不知道,而是去實地查看,對照資料才能確定。

如何從源頭上杜絕馬路釘子的出現,業內人士、專家和市民紛紛給出了建議。

“大家都管,往往的結果就是都管不了。”資深業內人士李先生認為,從根源上來說,釘子遺留問題,主要是各部門各自為政,沒有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城市道路上牽扯的東西非常多,各種狀況很複雜。”李先生建議,在城市道路上設置隔離樁等,由規劃部門統一規劃,市政部門統一管理,不是說隨便哪個部門、哪個街道辦都可以設置,他也向相關部門反映了自己的建議。

長期從事規劃、建設工作的何敏舉例道,機動車道上減速帶的設置目的是為了安全,為了保障過往行人的安全,也是為了機動車駕駛者的安全,但是減速帶殘留的“釘子”,又成為新的不安全因素,說起來讓人哭笑不得。城市治理無小事,尤其是存在的安全隱患,絕不是小事。他建議,應該加強管理,責成各單位負起相關責任,誰設置誰處理,誰許可誰監管。當然,作為市政部門,如果發現路障不是在市政管理的道路紅線範圍內,也可以幫忙登記記錄,轉辦給其他相關單位,畢竟老百姓沒辦法具體區分哪個路段是在紅線內哪個是在紅線外。同時,加大處罰力度,要讓始作俑者付出“代價”。

處罰

未經批准佔用城市道路 最高罰2萬

一些單位私自設置隔離樁,導致路釘遺留。那麼,對於私自佔用城市道路者該如何處罰?

根據《西安市市政工程設施管理條例》,城市道路、橋涵不得擅自佔用。確需臨時佔用的,應當經市政工程設施管理部門批准;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還應當徵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同意。

未經批准佔用城市道路、橋涵的,責令限期改正,補交非法佔用期間的道路佔用費,並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未按規定懸掛佔用許可證、設置防護設施的,責令限期改正,可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延伸

還有其他馬路“暗器”傷人

除了路釘外,一些市民反映,還有一些其他馬路障礙、暗器。

穆先生說,62歲的老伴前幾天在翠華路345號附近的人行道上,被一個水泥包絆倒在地,膝蓋摔傷,手腕也扭了。在家養了三四天,才下地走路。

“出現水泥包的地方,以前有個石頭樁,後來石頭樁不見了,地面留下一個坑。有人拿水泥填坑,水泥還沒幹,就有行人走動,使得水泥堆在一起,幹了後形成一個水泥包,高出地面五六釐米,不少路人從這裡過都被絆倒。”穆先生很氣憤,這是馬路“暗器”,希望相關部門可以儘快處理。尤其是年紀大的人,一旦被絆倒,輕則摔傷,重則可能出人命。

田女士打來熱線反映,兩個多月前,在水文巷附近,自己被鄰居孩子撲倒,身後攔擋汽車的柱子導致其斷了兩根肋骨,脾臟破裂,至今不知該找哪個部門反映。“現在很多地方都可見到這樣釘在路邊的柱子,設計不合理,相關部門能否將其設計成可活動的,減小危害性。”

首席記者姬娜實習生張琳方瑞江

拔掉馬路釘子免遭“暗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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